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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毕,俨然换了一副面孔。

满是担心和关切。

“没事儿,在训练时大腿根蹭破皮了,不敢大幅度动作,一拉扯就皮疼,走路磨擦皮也痛。”此皮非彼皮啊!

抬眼扫到桌几上的托盘,

“去,把那碗粥替皇兄喝了,我刚用药,不易食用。”

高继辉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还有就是,他与她没有血亲,还是不要太近乎。

妹妹不知,他做哥哥的必须掌握好这个度。

“皇兄,你为什么不告诉父皇你受伤了?可以派别人去啊?”她端起粥碗,吃了一勺,好吃!一脸的享受。

“那怎么行?我是太子,这也关系到我们德川国的江山社稷能否稳定?对外御敌是我分内之事,必须先他人而行,亲力而为,并全力以赴。这样,才能赢得官兵的信服。再说,我这伤也不碍事。”

“我皇兄就是厉害!我好崇拜你噢!等你回来再教我几招武功呗~!好不好?”

又来了……

南笙收拾好了山洞,还原本来的样子。

个人生活似乎回到了原点……自由了?

“什么?高大人回京了?你俩怎么不一起走?”

秦氏三连问,前两个是多余的。南笙回答她第三个,也是瞎编的说辞。但说的一点不差。

“他有了新任务,去边远地区,我不方便跟随。再说,这铺子、这耕地哪哪都得照看,自己的事情不上心,人家又怎么会给你卖命干?二舅舅只有一个。”

“也是这个道理。外婆怕你们分开就生疏了,还没圆房。男人没尝到腥,不懂得珍惜。”

“外婆~~”南笙故意有些害羞,她是想结束这个聊天话题。

换其他方面。比如,“外婆,你渍的酸菜多久了?我都迫不及待想吃——酸菜炖排骨呢。”

果然,秦氏一听,“哎呦!瞧瞧我老了,把这事给忘了。头几天,还与村长家的说差五六天。到今个,是二十五天。要不我们明天晚上做?正好小孙掌柜明天送猪骨头。而且,我早就闻到酸酸的味道了。”

“好啊!等过些日子上冻结冰,你们可以自己冻豆腐,炖酸菜吃,放一些红薯粉条。还可以吃火锅,包酸菜包子、饺子,还可以...”。

“别说了,笙笙,我都冒酸水了。”祖孙俩就吃的事,南笙说,秦氏听,她又跟南笙学了不少现代菜品......

馨允她们都被淋病了,躺了两天,也累坏了小黄几个异类。

期间,吴汇时来看她。金木炎和杜伦锦来看她。

馨允不知道小黄他们的状况,以为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

还要为他保媒。

“程小姐,你饶了我吧!这事得南公子同意。不信,你问问她。我们的婚事不着急,不着急。”

吓死小黄宝宝了。

与人类通婚,他是不想活了吗?那个姓魏的还曾经揪着他们不放呢!

说起魏魁,他现在还在沙园镇,差点儿被人碰瓷了。

想他一国太傅,落难到这沙园镇养伤。经历了那么难堪的糟心事,他疯狂的想要杀人!

在沙园镇躺了整整两天半,被客栈伙计照顾了两天半。

今天就要离开这里赶回京城。他已经拖延了一天假期,想去商铺买点儿东西答谢客栈掌柜和伙计,还有大夫。

李谈的店铺卖南笙百货的货品,那天也是听到李谈的话,他才决定拐个弯去沙园镇疗伤。

魏魁玉冠束发,戴着面具,穿着整齐。全新的衣衫,是全镇最贵的。

身姿挺拔威武、阳刚雄壮、一身正气,让人不敢直视。

他迈着凛然的步伐,走在阳光下,笔直的躯体如青松般屹立在人群中,赫然惊艳!气质斐然!

其实,他个子不算是太高,但这小小的镇中,没来过什么大人物,像他这样在朝堂上的大官更是没人来这小地方逗留。

人来人往中,他的不凡太过耀眼,都偷偷观看。

“吆?这是哪家的官人?想必面具下是个羡艳俊朗的!”

“是啊!从头到脚都透着富贵,该不会是谁家的哥,做了大官衣锦还乡吧?”

“没听说吧?”

“嗯,没有,真没有。”

“那就是路过的官人了,若是能结交就好了。”

“你想的美,谁有这富贵命啊!”……

布行门口的女人,包括里面的人都出来观看他,议论着...

老板听见了,探头看了一眼,“嘶!这不是前几天来买衣衫的那人吗?来了没看上眼,要最好的,结果我把镇店压箱底的料子拿出来,连夜干了两天半,给他做了这件衣衫。

今天一大早才送过去的。我现在还没缓过劲儿来啊!今天得早关店啰!”

“天啊!你说的这两天赶活就是赶这件衣服?”

“可不就是嘛!老腰现在还难受呢!老伴儿还帮我来着。赚钱不容易啊!”

他心里其实老美了,这两天顶一个月的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