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人都安排好了,要准备出发了。”潘安呼唤道。
“来了来了!”听见呼唤,丁鸣第一个响应,拉着潘宁就向人群中间跑去。
没办法,晚走一分钟,还不知道得答应多少条件呢。
潘宁牵着丁鸣的手,在坐上自行车的前一刻,转身回望。
看着不远处那栋承载着她所有的青葱岁月的小楼,她在这里成长,有过欢笑有过悲痛,如今回首,处处都是回忆。
而今天,她就要离开了,去一个新的地方,去追求一个新的未来。
再见了,我的过去!
我会怀念,但我不会后悔。
潘宁在心中默念道。
最后深深的看了眼那个熟悉的窗户,看了眼窗户上挂着的风铃,她笑着转身离开,坐上了丁鸣的自行车后座。
“宁宁,我们回家。”丁鸣道。
“好,我们回家。”潘宁抱着他的腰,将脸轻轻的贴在他的背上,轻声应道。
这个家,将是她永远的家。
听见她的回应,丁鸣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欢呼着大喊一声,“出发喽!”
“出发!”身后传来了同样的欢呼声。
一辆辆自行车排成队伍,载着人,载着物,右脚一蹬,自行车便顺滑的向前进。
众人脸上的笑容能够感染一切,所到之处,连风都仿佛带上了温柔与幸福。
就这样,新郎带着他的新娘,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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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书坐在顾明景的自行车后座上,右手拽着他的衣角,左手抱着一个暖壶,看着身旁掠过的风景,看着前面的一对璧人,突然感受到了别样的浪漫。
原来即便没有婚纱皇冠、没有豪车酒店、没有宾朋满座,简简单单的几辆自行车、三两亲朋、一二好友,在亲友的见证下,在伟人的画像前,读着语录宣誓,也是如此的幸福。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还背着一个胖娃娃呀!
每次听到这首歌,脑海中总是会浮现一个穿着大花棉袄,头上裹着头巾,笑容满面回娘家的小媳妇。
这个年代虽然贫穷,虽然艰辛,但是精神上却是饱满的,是富有的。
身后传来“轰隆隆”的声音,简书满腔的情绪一下子就没了。
木着脸在心里吐槽。
果然,拖拉机才是老大,有它在,你就听不见别人,也看不见别人了。
简书面无表情觉得声音难听,但是坐在拖拉机上的人却觉得这声音可好听了。
拖拉机哎!多拉风啊!
知道他们为了抢这个位置费了多大力气吗?完全可以说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好不?
潘小弟坐在拖拉机的边缘,手紧紧的抓住车上的橱柜,抬头挺胸,神采飞扬。
这一刻,他就是人群中最亮的崽!
由于各种原因,多方面考虑后,这次接亲主要用的是自行车但是,因为还有大件的嫁妆的缘故,所以便找了一辆拖拉机。
于是,在拖拉机的对比下,自行车也不香了,人人都争着抢着要坐拖拉机。
毕竟,自行车什么时候都能骑,但是拖拉机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下次有机会还不知道啥时候呢。
再说了,坐拖拉机多拉风啊!一众大小伙子们最喜欢了。
最后,还是潘小弟凭借和潘宁的关系,走后门从丁鸣那里争取到了一个座位。
这会儿正和其他幸运儿们一起坐着欢呼雀跃呢。
听着身后传来的欢呼声,简书忍不住有些纳闷,“坐拖拉机有这么开心的吗?”
她以前也坐过啊,屁股都被颠的碎成八瓣了,手指必须紧紧的抓住边缘,要不然一个不注意,绝对要飞上天。
一趟行程下来,屁股麻了、手指麻了、脸麻了,人也麻了。
再加上那连绵不绝的轰鸣声,绝对是让人坐过一次便难以忘怀,不想尝试第二次的存在。
难不成他们坐的不是同一种车?还是说,如今的拖拉机不颠?
想到这里,简书心里有点痒痒。
毕竟,坐在上面看上去是真的挺拉风,挺好玩呀!
像是察觉到了她的跃跃欲试,蹬着自行车的顾明景懒洋洋的开口道:“没发现坐上拖拉机的都是男同志吗?女同志可一个都没有上去的。”
简书回头一看,顿时就蔫了。
是哦,女同志们都坐自行车呢,拖拉机上面都是男同志。
行吧,看来还是同一种车,只是坐的人不同罢了。
“唉!”简书叹了口气。
“好啦,别叹气了,有机会我带你去坐汽车,同样是四个轮子,比拖拉机舒服多了。”听着她的叹气声,顾明景有些好笑,然后用哄孩子的口吻开口道。
简书翘起脚尖,感受着呼啸而过的风声,撇了撇嘴道:“没兴趣。”
坐汽车?没意思,早就坐腻了,还没有拖拉机来的有趣。
别说四个轮子了,更多轮子的车她都坐过,造价一两亿、时速三百公里的那种。
“唉,算了,那些都不适合我,我还是坐自行车吧,好歹还能看看风景,悠闲!”简书拍了拍的顾明景的肩膀,开口道。
顾明景一噎,比起自行车人家都是想坐汽车,怎么到了他家这位这就反过来了呢?
明明汽车很拉风一些不是吗?
不过好像也不奇怪,他家小姑娘不走寻常路的事情也不止这一件两件了。
比起的确良,更喜欢棉布;比起大肥肉,更喜欢啃骨头;比起……
“行吧,你喜欢自行车那我就骑自行车带着你,你只需要需要好好的看风景就行了。”顾明景摇摇头,笑着说道。
“这可是你说的啊,以后我想去哪你都得载着我。”简书扯了扯他的衣角,眼睛发亮的说道。
蹬自行车蹬久了还是很累的,这不就是现成的免费的劳动力吗?
顾明景极有耐心的说道:“好,去哪都载着你。”
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无论多少岁,我都会载着你。
你想去哪,我都陪你去;你想看什么风景,我都陪你看。
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