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多多书院!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多多书院 > 历史军事 > 大明十三年 > 第145章 刨坟掘墓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朱喜明第二日来到赣榆城外十里处的小饭馆,给李老实收拾好尸体。

停灵三日后将他安葬在,特区忠义祠烈士陵园外的一块墓地。

因为李老实不符合忠义祠,为民族利益和大明强盛奋斗,而献出生命的特定条件。

朱喜明为感谢对李老实的救命之恩,才选择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在忠义祠外杀害李老实的凶手,和发动叛乱的21人被一字排开跪在地上。

他们后面还捆着白长平及其亲信的上百名家眷,男女老少全都跪在地上哭哭啼啼。

毛承斗大声宣读完这些的人罪行后,徐强就要下令对他们集体砍头。

朱喜明却在这时叫停了行刑,他说道:

“毛先生一人犯罪一人当,不能株连无辜家人,把这一百多罪犯家眷都放了吧。

限令他们三日之内,全部离开赣榆特区自谋生路。”

一百多名被赦免家眷哭喊着,对朱喜明的仁慈表达着千恩万谢。

甚至连白长平等叛乱人员,也都纷纷回过头看向自己的亲人,向朱喜明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毛承斗很难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心慈手软不懂得斩草除根的道理,便轻声说道:

“伯爷按《大明律》……”

朱喜明却摆手止住了他的话,说道:

“我不管什么大明律,赣榆特区新政不搞株连九族,不伤及无辜。

这是新政与君主专制的本质区别,这一条要永远执行下去。”

见亲人们纷纷被解开绑绳重获自由,白长平转动身体向朱喜明磕头道:

“谢厚世伯手下留情,白长平愧对您的大恩大德,对您的仁义感恩不尽。

来世如您不弃,我定会忠心不二,为您效犬马之劳。

这次主谋是现任兵部尚书杨嗣昌和锦衣卫北镇府司指挥使骆养性。

这件事在三年前就已经开始策划了,我们这些人本就都是锦衣卫。

之前他们还找过甲级第一师师长杨贺,但被杨师长断然拒绝了。

可我们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吃皇粮,求富贵的,忠义不能两全,还望伯爷能体谅。”

他说完后又对身旁准备行刑的士兵,大声说道:

“你们都好好为厚世伯效犬马之劳,不要学我这样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他说完后就低下头颅,露出脖子,不再言语了。

朱喜明扫视了这些人一会,将右手举起,又重重的落下。

在回城的路上赵波走近朱喜明,轻声说道:

“三弟,那杨贺……”

朱喜明猛然回首,目光严厉的看向赵波,用不可置疑的语气说道:

“那只是一个犯上叛乱的死囚,在临死时用的离间之计。

二哥,你最好警告今日所有在场之人,此事不可信,不可传,不可调查,我信得过杨贺。”

赵波见朱喜明不想再追究此事,而且态度十分坚决,只好悻悻然答应了下来。

朱喜明在平息了一场特区内部的叛乱之后,正要命令新军各部,按原作战计划进行时,大明国内又发生了一件大事。

崇祯八年正月,张献忠与高迎祥分别率领数万兵马,分成南北两路出了陕西。

趁各地驻防明军大部分兵马,被调往赣榆特区进行围剿,当地兵力空虚之时攻入了河南。

15日,张献忠趁天降大雾向大明中都凤阳发起了进攻。

凤阳守将朱国相率军迎战,却被提前潜入城中的农民军,四处放火,制造混乱。

受到农民军内外夹击,兵败自杀,4000余名凤阳城守军被全部歼灭。

中都凤阳失陷后,张献忠下令焚毁凤阳皇陵建筑,将朱家祖坟扒开弃棺木于荒野。

将太祖皇帝朱元璋出家的龙兴寺拆毁,屠尽凤阳城中富户和朱氏族人,一时间大明天下为之震惊。

崇祯皇帝知道这个消息后,穿上孝衣跪于太庙之内,哭晕多次。

下旨将以凤阳巡抚为首的,所有文官武将全部革职砍头,来发泄他心中的怒火。

又下旨各路对赣榆特区围剿的明军,全部撤入凤阳府围剿流寇,发誓要杀了张献忠报仇雪恨。

但在张献中与高迎祥如蝗虫过野一般的攻势下,各路围剿和阻击明军纷纷都败下阵来。

朱喜明闻讯后虽然心中并没有多少悲哀,但知道这是解除各路明军对特区围剿的一次良机。

立即下令参谋长孙传庭制定,新军进入凤阳府打击张献忠和高迎祥的作战计划。

但特别要求要多带粮食,只有粮食才能让满天蝗虫般的流寇,和受到兵灾的百姓安稳下来。

崇祯八年正月二十五日,朱喜明按照参谋部制定的作战计划,发起战前总动员。

在南部战区执行威胁南直隶任务的王新部,被调往兖州府的枣庄与杨贺部会合。

命令赣榆特区民团组织动员起来,向东部战区运送去了二十万担粮食。

下令全军素衣,打出当年在居庸关为新军阵亡将士报仇时用的,那面带有血手印的白色战旗。

他亲自率领近卫团也赶到了兖州府,并在《特区日报》上刊登了《民族败类张献忠,民族道德不容猥亵》的文章。

文章的篇幅整整写满了特区日报的一个版面,用来表达自己祖坟被掘后的愤怒。

“指出张献忠的造反不是单单为了求活,不是为了寻求民族发展,不是为了救赎大明。

他就是一个贪婪无耻的混蛋,他变态的占有欲和扭曲的控制欲,已经通过他的种种罪行昭然若揭。

文章中指出所有违背民族文化习俗,损害民族利益,阻碍民族发展的个人或集体的堕落,都可被统称为民族败类。

为取悦外族而篡改民族文化和习俗,出卖民族利益,破坏民族发展的个人或集体的背叛,都可被统称为民族汉奸。

刨坟掘墓和屠戮人命以及肆意掳掠,都是违背华夏民族文化和习俗共识的。

张献忠自从他造反至今已经犯下了累累罪行,现在竟然又对为大汉民族驱除外族压迫。

谋求民族发展的先贤圣皇帝的祖先掏坟掘墓,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