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娘,我们去哪啊?”
去哪呢?苏雪仲眯着眼睛看向两个充满渴望的眸子,随后轻飘飘道几个字:
“去人间。”
“人间?”
当然是人间了,她一个人带着这么大点一个小孩子,不对,准确来说是一个小鬼头,还是个把鬼王和鬼后都得罪了不受待见的小鬼头,如果不去人间,无论是去妖界还是魔界,他们都显得太过一累,到时候就算鬼王的人没有追查到他们,他们也在针对下很难安然度日。
而人间就不一样了,人间鱼龙混杂,除了人以外,还有以各种理由或者目的留下来的妖魔鬼怪,所以他们就算是在人间游荡,也不会显得很突兀。
再者说,人间也是个好玩的地方,她熟,带他来这里,是忘掉鬼城里那些不好回忆的最佳选择。
自己想了那么多,低头看见小江夜辰眼里的疑问,苏雪仲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忘了给这刚刚逃出生天的小家伙一个回答。
“嗯……人间呢,就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别处吃不到的美食,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有种我特别喜欢的烟火气。”
小江夜辰没有再问什么,虽然他并不知道烟火气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想,雪娘既然在它前面加上了“我特别喜欢”这种修饰词,那不管它是什么意思,都值得去看一看,感受一番了。
苏雪仲拉着小江夜辰的手,前行的方向正是她曾经生长大的地方——枫城。
只是走到跟前苏雪仲才发现,这个时候的枫城,还不叫枫城,根本没有什么城墙,整个人类的居住所都暴露在大自然的眼皮子底下,风沙也肆虐的很。
苏雪仲的脸大部分都被遮着,出露的小部分也感受到了风沙大拍打。
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个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那声叫喊充斥着莫大的欢愉。
“成功了!成功了!枫树在这里可以存活!只要种足够多的枫树,这里就会成为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终于!终于给我找到了!”
江夜辰不懂那个人为什么那么激动,他站在一旁看着,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开心的人一般,而且还是为了棵同样不起眼的树,就开心成那个样子。
苏雪仲看着那个人,突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苏有财给自己讲过的事:
据说以前这个地方不叫枫城,也没有围墙,只有一些逃难的难民定居在这儿,而不知道怎么的,有一个富人也来到了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什么达官贵族一般,他像个疯子一样,在那个人人都忌惮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年份,他竟然耗费自己的家财在沙中种树,试了很多树种都无法存活,终于让他找到了一种枫树,这种枫树叶大,颜色红的透亮,一颗颗被买回来种在了人们生活起居的外围。
非但如此,那个疯子还要用当时少的可怜非常珍贵的水资源来浇灌那些树,因此当时的难民见到他就拳打脚踢恶语相向。
不过后来那些枫树越种越多,风沙竟然越来越小,后来竟然还在这个常年干旱的地方下起了雨!
人们不会想到是树起了作用,只感叹老天爷的慈悲。
而那个人又作起了妖,开始买坚硬的石块砌什么城墙,被那些城墙限制了活动的人们都觉得不自在,于是更厌恶这个多管闲事一刻都不愿消停的男人了。
直到……一群骑着马、带着刀剑、嘴里骂着脏话的野蛮人出现在附近,人们都害怕极了,那个男人却关上了城门,胸有成竹的跟人们保证,只要他们不开门,没有任何危险可以越过城墙伤害他们。
果真,守来几日进攻无果后,他们确实安全了!
这个时候人们开始尊敬他,崇拜他,甚至给他那些他并不愿意承担的一些头衔。
而他也因为经商,非但没有穷,还越来越富,他一开始说自己做,后来带着那些难民一起,渐渐的人们都能够吃饱饭了,也穿的上新布衣服了。
他们越来越觉得男人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精神领袖,让他给这个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地方起个名字,那男人的两眼一亮,稳稳吐出了两个字——“枫城”。
这些东西苏雪仲一时半会跟小江夜辰说不清楚,她只是看向那个人,目光里多了几分崇敬。
她现在又何尝不是在做一件众人都不理解、风险极大耗费精力的事呢?
看向现在还没有成型的枫城,苏雪仲只是犹豫了片刻,随后拉着江夜辰的手转身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直到繁华的,热闹的,一切美好的熟悉东西,出现在她的视线。
她听着中气十足的“冰糖葫芦”的吆喝声,低头眉眼带笑的看向那双惊奇发亮的眸子,缓缓开口:
“我们到了,这里就是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