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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他吧……”

周围的人大声的嚷嚷,其中还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强行把房玲儿拉到了舞台上。

她被迫站在洛梓轩的对面,这感觉就仿佛是赶紧鸭子上架,只能往前无法后退。

“……”房玲儿很不喜欢这种感受。

她讨厌被人逼迫,讨厌任何人左右她的思绪,尤其是感情。

最讨厌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

此情,此景,在她的眼里,没有感觉到丝毫的浪漫与激动。只有无尽的反感,甚至还让她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了,当初林柏远对于她的求爱。

那个男人也对她说,他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他对她一见如故,一见钟情!

“玲儿,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答应和我在一起吧!”洛梓轩慷慨激昂,大声的说道。

“答应他,答应他……”

周围的人大声的欢呼,拍着掌声一直在附和。

房玲儿蹙着眉头,脸上没有丝毫的愉悦,反而越发的冷漠。

她不知道洛梓轩到底是谁给他的胆子,居然敢在她住的小区里,用这样的方式来逼迫她。

她对于他的拒绝,难道还不够清楚吗?至于让他如此的肆无忌惮。

房玲儿那抱着玫瑰花的手,不由得加重了许力道。

突然,她抬起手来,将手里的鲜血,全部都砸扔在了洛梓轩的脸上。

洛梓轩下意识的缩了一下脖子,紧闭上双眼。

“我不喜欢你,我也不可能接受你,更不会和你在一起。现在不会,以后更不会。

不要再来纠缠我,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的讨厌你,厌恶你。”

房玲儿怒不可遏的说完后,转身大步流星的迈下舞台的石阶。

舞台下面小区里的业主们,纷纷给她让路。

他们都是洛梓轩请过来捧场的,业主们都是热心人,无条件的来帮他,却没想到结果会是如此。

“那个……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哈……”

盛之末张罗着大家,这种事实在是太尴尬。他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本以为房玲儿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肯定不会让洛梓轩丢面子,好歹还是会顾及一点。

却没想到这女人跟时曦悦一样,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是自己心里所不愿的。她才会做得干净利落,丝毫不会留情面的。

“哥们儿,别灰心。”

在周围的业主人,全部都离开了之后。盛之末才来到舞台上,拍了拍洛梓轩的手臂安慰。

“在感情的路上,就如同人生一样,处处都充满了坎坷与磨难。若直接唾手可得,那自然就不是香饽饽了,你说是吧?”

洛梓轩站起身来,将手中抱着的玫瑰花扔在地上。脸色显得相当的冷漠。

“你不会是生气了吧?觉得我说的话,没有道理吗?”

盛之末紧跟着生气要离开的洛梓轩。

他可是堂堂洛氏集团的执行总裁,是洛顺天唯一的宝贝儿子,说是天之骄子,那也一点都不为过。

他从小养尊处优,从来都没有受过任何的侮辱与拒绝。今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房玲儿毫不给他面子。还将那么多鲜花砸在他的身上,他怎会不气。

“喂……洛梓轩!”盛之末拦住了,洛梓轩要去开车门的手。“一点挫折,你就打算放弃了吗?真的……不要追求房玲儿了?”

“……”

“男人嘛,就应该拿得起,放得下。不能像女人那么小心眼儿。

你仔细想想看,如果你拿几朵鲜花,就能够得到一个女人,让一个女人乖乖的听你的话,做你身下的女人了。你觉得那种女人,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越是得不到的,那才越珍贵。

一次求爱不行,你还有下次,下下次,有句老话不是说什么……百炼成钢嘛。

只要功夫下得深,铁杵也能磨成针!”

“走开!”洛梓轩从鼻翼里呼出一口气,冷漠的呵斥道。

“呃……那行吧,你自己看着办。”盛之末尴尬的后退一步,任由洛梓轩打开车门上去。

洛梓轩心里有气,气的是房玲儿的无情,同样也气自己愚蠢,居然相信了盛之末的提议。

倘若房玲儿真的能用几朵玫瑰花就能搞定,那她跟他以前身边那些周旋他的女人有什么区别呢?

他就应该用自己的方式去征服房玲儿,这种对待普通小女人的方法,根本就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真奇怪,这种招术明明在婷瑄的身上就很管用啊,为何……洛梓轩对房玲儿就不行了呢?”盛之末望着洛梓轩的跑车,急速的离开,下意识的嘀咕起来。

“哎,女人心,海底针,真是搞不懂……”

盛之末显得有些苦恼,甚至还有点后悔,不应该跟洛梓轩出这种馊主意。

洛梓轩要是真的被房玲儿气走了,那么房玲儿岂不是一辈子都要生活在林柏远的阴影中,一辈子都做老姑娘了?

盛之末以为自己出的主意,一定行!

殊不知他想错了一点,他用鲜花,以及好听的言辞去哄沈婷瑄开心。沈婷瑄是挺开心的,那是因为沈婷瑄那个时候,已经爱上了他。

所以无论他送她什么东西,以及给她制造什么浪漫的事,她都会欣喜的。

房玲儿现在的情况,与他和沈婷瑄完全不同。房玲儿又不喜欢洛梓轩,不管洛梓轩做什么,她都不会喜欢,相反还只会反感。

盛之末怕是忘记了,曾经他在追求沈婷瑄的时候,所遇到过的挫折了。

…………

滨市,某大学附近的图书馆。

图书馆二楼的咖啡厅,沈浩瑾与一个年轻的女子坐在一起聊天。

“沈少平时喜欢去哪里玩?”

女人微笑着询问沈浩瑾。

她叫明岚,是宫晴晴为儿子介绍的女朋友。

她是一名大学老师,长得清纯,还拥有一张精致的娃娃脸。

沈浩瑾今年快三十,而她也已经二十九岁了。他比她只大月份,二十九岁的明岚,因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如同二十出头,非常的显年轻,甚至是可爱。

她与其他宫晴晴为儿子相亲的女人不同,那些都是富家千金大小姐,心计很深。只会争奇斗艳,卖弄自己的家世与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