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我和鹿溪便和我干爸干妈一起来到了举行祭祀仪式的场地,场地上有很多我们看不懂的布置,但最醒目的还是那个刀梯,就建在深不见底的悬崖峭壁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所有来参与这场仪式的村民,都穿上了苗族特有的服饰,他们一起迎着刺眼的阳光,看着快要耸入天际的天梯,没有人私议窃语,神情庄重而肃穆……
我和鹿溪也随着他们的目光,一起看向了天梯,我是个有轻微恐高症的人,想起待会儿老三要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赤脚徒手爬上刀梯的顶端,我就头皮发麻,心虚的厉害,我觉得这是一件我永远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能做的到。
……
站了片刻,人群中终于有了一些声音,我这才往场地的入口处看去,是老三背着他的箩筐来了,箩筐里面装满了被他数次打磨的钢刀,这些钢刀在阳光下,闪着尖锐的寒光。
如果不是走过这么多地方,真的很难想象,在这个科技与文明已经高度发达的社会,还会保留着这样古老的仪式;说起来,这又何尝不是旅行的魅力呢,否则这辈子只能活在有限的空间里,看着高楼,看着霓虹,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却忘了什么是信仰,什么是勇气,什么是传承。
……
为老法师送别的仪式叫做“傩戏”,融合了佛道与苗族的巫文化,仪式开始后,点燃了篝火,鼓瑟齐鸣……
在我的观感里,这不仅是在送别老法师,也是在为新法师打气助威,我特意在这个时候观察了所有人的神情,除了一直延续的庄重和肃穆之外,也多了一丝紧张和不安,我甚至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抓着奶瓶的幼童,也是不眨眼睛地看着老三,仿佛被定住了一样。
老三在所有人的注视中,鼓起腮帮子,重重吐出一口气,然后在搓了搓手之后,拿起一截竹竿,挥在了钢刀上,竹竿瞬间断成两截,可见这钢刀有多锋利。
在上天梯之前,老三又往身上背了一个硕大的铃铛,我干爸小声告诉我和鹿溪,这叫“师刀”,苗族人认为这是一种通灵的法器,只有把“师刀”高举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并摇响,才能送走逝者的灵魂。
在这里,死亡竟然也是一件如此有尊严的事情,所以,在我干爸的话语中,我和鹿溪的脸上也多了几分庄重并渐渐融入到了这种氛围中。
……
苗族长期的迁徙和磨难,让苗家人更信服勇者,所以在老三爬上刀梯的那一刻,没有惊叹和喧哗,只有沉默的信服,在他们心中,这就是一件必须去做的事情,尽管危险至极……
可来自都市的我们,却在思考,到底值不值得,到底有没有必要保持这种风俗,因为真的太危险了,尤其当你亲眼看着的时候,看着老三的脚踩在锋利的钢刀上,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好像一阵细微的风,都能把他从这刀梯上给吹下去,而他的身下没有退路,只有深不见底的悬崖。
反正我的身上一直在冒着冷汗,鹿溪就死死拉着我的衣袖,有点不忍去看。
其实,来自都市的我们,没有办法真的融于到这种习俗之中。
这个仪式持续了几百年,也不是没有法师失足从刀梯上摔下来而死亡的。
就这样一个仪式,我的心态竟然也几经变化,从开始的好奇,到敬畏,然后在老三真的爬上刀梯的那一刻,又变成了思考,思考这个仪式的价值。
这种心境上的变化,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真正体会到,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变化,但也不是凭空而来,它是有来由的。
这一刻,我不禁又想到了自己对鹿溪的感情。
也是从最开始的好奇,到欣赏,敬仰,最后因为身边的环境一变再变,又变成了思考。
这一切,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我没有把在一起,当成是一件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想明白,既然曾经那么热烈的喜欢过,为什么没有把在一起当成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情呢。
只因为她是鹿溪吗?
……
短暂的恍惚中,老三已经踩着钢刀爬到了刀梯的最顶端,而他也终于在这个时候,摘下了背后背着的“师刀”,然后奋力摇响……
山谷中充满了铃铛的回音,是在为老法师送别,也是在迎接新的法师和他们所期盼的风调雨顺;人群中这才传来了响彻天地的欢呼声,像是彻底释放了,释放了荣耀和信服。
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有力量,我和鹿溪也情不自禁的跟着鼓掌,我的心境又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变化,我不再以否定的心态去看这个仪式,因为当老三爬到刀梯最顶端的时候,他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天空的人,而他也将死亡变得有尊严,当死亡都变得有尊严,似乎也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
当一个仪式,能够减轻一个人对死亡的恐惧,并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生机,还能否定它的价值吗?
……
回到住处,鹿溪便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实际上,她也没有带很多东西,只有一个不大的行李箱,里面装着她的衣服和其他生活用品,所以,没过几分钟,她便收拾妥当了,而我一直站在她身边看着……
“干嘛一直看着我?”
鹿溪合上行李箱的那一刻,终于开口向我问道。
“我送你出那条盘山路吧……你一个人开车我不放心。”
“那你怎么回来?”
“我搭个便车回来……不怕遇不到,现在路上那么多赶回来过年的车。”
“明知道这是一件很受罪,也很麻烦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让你跟着我再受罪一次呢?”
“你不是也因为我才来这个地方的吗?”
鹿溪这才看着我,她的手上拿着棒球帽,神情复杂,但最后还是强颜笑了笑说道:“我是为了对栾雨的承诺,现在承诺已经兑现了……我们之间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有些事情,如果不够冷静的去对待,真的会越想越上头……但是冷静下来想一想,娇娇确实是最适合你的那个人……我没有什么不甘心……实际上,在我和娇娇认识的这十几年里,只要是我们存心想比的事情,我都做的没有她好,因为只要是她想做好的事情,她都会变成一个全力以赴的人……我会羡慕她,但不嫉妒……所以,你也不用有什么多余的情绪,好好对她,也好好对自己……”
“嗯。”
鹿溪戴上了棒球帽,拿起了自己的行李箱。
我赶忙接过了她的行李箱,想最后帮她承担一些。
鹿溪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在我之前走出了屋外,我干爸干妈就在屋外站着……
“小鹿,这就准备走了吗?”
“嗯,叔叔阿姨……你们多保重身体,以后如果有机会去北京,记得和我联系。”
我干爸干妈看了看我,只好点了点头,因为话已经说的够清楚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乔娇才是。
我干爸忽然想起了什么,他赶忙又对鹿溪说道:“你不熟悉这边的山路,就别自己开车出去了……村支书说下午要到长沙办点事情,你跟他的车去长沙吧……从长沙坐飞机不是更方便一点。”
我最担心的也是这件事情,于是也赶忙附和道:“你就跟村支书的车走吧,你的车,回头我想办法给你托运走。”
鹿溪点了点,接受了这个提议,而这也能看出来,她现在的心情很平静,没有跟我较劲,更没有要存心让我放心不下。
就在我准备开车把她送到山下的时候,她却将注意力放在了我干爸的那辆拖拉机上,而后又对我说道:“韩潮,你能用叔叔的车送我下去吗?”
我愣了一下,但这确实不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于是点头,并跟我干爸要了钥匙,说是钥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摇把。
我费了一些劲儿,才发动了拖拉机,然后又将鹿溪的行李放在了车厢里,并将鹿溪也扶上了车。
……
简单的告别之后,我便开着拖拉机下了山,我转头看了看鹿溪,她没有坐下,就站在我身后,扶着栏杆,眼神中有一些第一次坐拖拉机的新奇感。
一切声音都被拖拉机发出的咆哮声淹没了,风也很大,鹿溪的棒球帽又有被风吹走的危险;而我也没有想到,来的时候她开着领航员,走的时候却是一辆拖拉机,没有顶棚,没有窗户,但视野却无比开阔……
“韩潮,你还记得自己答应过,要帮我写两首歌吗?”
噪音中,我几乎喊着回道:“记得。”
“你不用帮我写了……你现在唱一首应景的歌,我们这个约定就取消了。”
当鹿溪主动取消约定的时候,何尝不是一种试图撇清所有关系的告别,我能接受这种告别,所以我愿意在这个时候为她唱一首应景的歌,可到底什么歌才算是应景呢?
拖拉机,四处都是田野的农村,还有两个即将要告别的人,这些关键词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
我真想到了这么一首歌,于是又大声对鹿溪说道:“还真有这么一首歌,就是有点恶趣味,你确定要听吗?”
“你本来就是一个恶趣味的人。”
“不光恶趣味,还有点不正经呢。”
“从来没觉得你很正经过……你赶紧唱吧,马上就要到山下了。”
我放下心中一切情绪,将自己变得一片空白,也忘了站在自己身后的是一个美到当初我觉得她是来自星空,来自寰宇的女人,更忘了她是一个站在潮流最前沿的女明星。
呼啸而来的大风中,我扯着嗓子唱道:“我们一起闯码头啊,马上和你要分手,催人的汽笛淹没了哀愁,止不住的眼泪流;不是哥哥不爱你啊,因为我是农村的,一年的收入只能养活自己,哪里还能顾得上你;我要为你去奋斗啊,再苦再累不回头,只要你耐心把我来等候,总有一天会出头;等我搬到城里去,开着大奔来接你……”
歌声在风中飘飘荡荡,我却再也不敢回头看鹿溪的表情。
即便走到这一步,我也不想她给我贴上恶俗和不正经的标签……
我大概是疯了,竟然想起了这首歌,我可是一个会各种乐器,玩高级音乐的原创歌手!
可是当我想起农村,看着被自己掌握的手扶拖拉机,我想起的就是这首歌,再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