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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脑变 > 第968章 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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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水跟着谢迁已经出来了将近一年时间,整个蓟辽总督防区的卫所基本上都走了一遍,看到了边关大量真实的情况。

既有卫所那些高层将领的奢靡腐败生活,也有大多数低层卫所军士的贫穷破落,与奏折中那些精简的文字描述,很难实际的联系起来,似乎奏折里面描述的是另一个世界一样。

他也多次跟随谢迁的特使或者商队去蒙古部落游历,朵颜卫也不是第一次过来,这里距离大宁卫只有一百多里地,他们只走了两天就到了。

因为从小好动,曾水跟着侍卫们学了一手不错的骑射功夫,出来这段时间天天骑马,骑射功夫又长进了不少,也因此结识了不少军中和蒙古部落的朋友,还学会了蒙古摔跤。

他的身体虽然不是很壮,可是力气天生很大,与人摔跤难逢对手,这次听说朵颜卫首领阿尔乞蛮的长子花当结婚,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 ,摔跤、赛马、骑射当然都是必不可少的项目,于是曾水跟着谢迁派来恭贺的特使一起过来看热闹。

一起过来的除了谢迁的特使团,还有阿尔乞蛮邀请的大宁城内各大商号的商团,一共两三百人的队伍。

平时牧民们分散各处放牧,难得有大型活动把所有人召集到一起,这些商团过来做生意也能出不少货,销售盐巴、茶叶、丝绸布匹等等,顺便收购草原上的皮毛、药草等物资,也算是上门服务一举两得,牧民们也省了跑去大宁卫交易,省不少功夫。

他们一行人当然受到阿尔乞蛮父子的热烈欢迎,给他们专门预留的用来交易的区域,还有的帐篷都替他们准备好了,入住之后,车辆一字排开,把货物卸下来直接就可以交易了,驻地立刻就变成了热闹的集市。

朵颜卫的驻地比上次曾水过来的时候帐篷多了好几倍,很多都是为了这次活动赶过来的牧民,更主要的意图是为了赶来进行贸易,这样的活动一年不过一两次,这次错过下次就要等明年,不然就要多跑一两百里去大宁城里交易了。

曾水在使团没有正式的职务,他的身份是总督的子侄,就算没有职务也没人敢轻视他。

他在朵颜卫也有一个朋友,上次过来与阿尔乞蛮的小儿子乌兰哥不打不相识,俩人年龄相仿,摔跤和骑射功夫不相上下,因此互相交好,还按照他们的习俗结为安答,汉语的意思就是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次结婚的花当是乌兰哥同父异母的大哥,已经快四十了,这次娶的是他第二个老婆,是西边喀喇沁部落首领亦不剌的女儿,也属于联姻的性质。

两家领地紧邻,互相联姻拉近关系,草原上的部落之间互相杀来杀去是家常便饭,想要不被吞并,除了自身实力强大外,还必须要有强力的盟友。

在漠南蒙古地区,除了新崛起的黄金家族后裔巴图孟克,也就是后来的达延汗以外,就是背靠大明的兀良哈三卫了。

这个时候的巴图孟克只是名义上的可汗,还没有统一漠南蒙古各部,喀喇沁部落的领袖亦不剌,就是曾经俘虏英宗皇帝的蒙古太师也先的孙子,一直与巴图孟克面和心不和,喀喇沁的位置位于巴图孟克与兀良哈三卫之间,与朵颜卫结盟,也是一种自保策略,可以避免两面受敌。

对于大明而言,亦不剌与朵颜卫结盟,等于是向大明靠拢,谢迁派来的特使这次将和亦不剌的使者会谈,亦不剌只要继续牵制巴图孟克,朝廷可以册封他一个职位,以后也可以开启互市,定期朝贡好处多多。

对于谢迁的布局和想法,曾水并不怎么关心,他对野心勃勃的花当没有好感,如果可以的话,他更希望自己的安答乌兰哥能成为朵颜卫的首领,不过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

曾水发挥了自己的语言天赋,不到半年时间就学会了流利的蒙古语,连队伍里面的蒙古向导都对他称赞不已,也因为语言优势,才交了不少蒙古族的朋友。

乌兰哥当然也在迎接他们的队伍里,特使被父亲和大哥迎入主帐会谈后,他就领着曾水来到给他安排好的帐篷交谈。

距离俩小伙伴第一次见面过去了半年,两个人都经历了不少事情,乌兰哥滔滔不绝讲述半年多的经历,不外乎和谁谁谁摔跤比试赢了,谁有一匹好马,谁家母马一次下了两匹马驹等等。

曾水和乌兰哥同岁,两人身高相仿,力气也相仿,但是吃肉长大的乌兰哥胖了不少,胳膊粗腿粗腰也粗,比曾水至少重了三十斤。

两人的身形力气与成年人都已经相差不多,只是面孔仍然稚嫩,别人一看就知道还是孩子。

在乌兰哥的啰嗦的话语声中,曾水慢慢的将自己的行李一件件拿出来,按照使用习惯摆放好位置。

随着谢迁巡视边关卫所的过程中,他已经学会了的自己动手整理行李,几乎每隔几天十几天就要启程换一个地方,一年时间有半年都是在路上。

“安答,你还会吹笛子?”看到曾水将一根紫色的竹笛拿出来,乌兰哥走过来问道。

“懂一点,你要听吗?”

“要!”

“这里太嘈杂,那我们去外面找一片安静的区域,我吹给你听吧!”曾水说道。

“去西边的山上吧,我们骑马去用不了一盏茶功夫就到了。”乌兰哥提议,他不用放牧,整天骑马跑来跑去,对这里的环境当然熟悉。

“不用跑那么远吧,离开这片帐篷区就行!”吹个笛子还要跑出几里地,他觉得有点太麻烦了。

“嘿嘿,我新得了一匹好马,正好跟你那匹黄马比试一下,这次一定能赢你!”乌兰哥信心满满。

不过他注定还会失望,曾水的黄马看着其貌不扬,那可是曾凡专门送给儿子的坐骑,速度和耐力只是最基础的技能,只要想赢,天下没有能跑过它的马匹。

两个人牵着各自的马离开帐篷区域,翻身上马后,开始策马向西边的山头狂奔。

乌兰哥骑得是一匹毛色纯黑的公马,比常见的蒙古马都要高一些,据说有一部分西域马的血统。

身高腿长,跑起来步伐大,速度就占优势,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体力消耗也快,耐力不足。

蒙古马体型稍小,优势就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能够在艰苦的自然条件下生存,对食物和环境的要求低,这也是当年蒙古骑兵能横扫世界的本钱。

事实也是如此,曾水骑的就是典型的蒙古马,开始半程确实落后,他也没有急着追,跑过几里地后,慢慢的就拉近了与黑马的距离,等到了山脚下的时候,两匹马已经并驾齐驱了。

如果是真正的比赛,或者路程再远一点,乌兰哥的黑马显然就不是对手了,他倒是很光棍,输了就爽快的认输。

“你这匹马简直太厉害了,我大哥那匹白云估计都跑不过它!”

“这种比赛没多大用处,我的大黄真正厉害的地方不是速度,而是他的头脑,它比很多马匹都聪明,还能听懂我的话!”曾水与黄马朝夕相处了快一年,深刻体会到这一点。

除了马匹经过了曾凡的改造外,曾水自己的天赋能力才是重点,他从小就具备很强的亲和力,动物和人都一样,很难对他产生敌意。

长大一点,几乎所有动物他都能进行沟通,只是在这个世界从小成长在皇宫内院,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这项能力。

“驯马我也可以,阿都,卧倒!”两人这时候已经下马,乌兰哥拍拍自己的马背,然后向下拉马匹的缰绳,嘴里喊道。

他的黑马果然很顺从的卧倒在地上,刚刚跑完,卧倒休息能更快的恢复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