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林晚去卖早餐的时候,遇见了久违的吴大爷。
“小林啊,先给我来两根油条。”吴大爷说着,自己就拿碗去小钢桶里面盛豆浆,还惯例往里面放了两勺糖。
林晚用竹夹子,给吴大爷夹了两根最大的油条放进盘子里:
“吴爷爷,得亏你今天来了,要是明天来,可能就见不到我了。”
吴大爷正在夹油条的手一顿:“小林是出什么事了?”
“您看那又多了一家卖早餐的摊子,他们家的油条还是现炸的,所有东西还都比我便宜一毛钱呢!”
吴大爷刚开始过来就看到了:
“他家那炸油条的油都是黑的,包子啥的个头也小,豆浆也不舍得让人放糖,卖东西的人还不讲卫生,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家吃食不行。”
林晚倒是不这么想,要是在其他地方,总来吃的肯定都知道她的东西好。
实际上这边来的都是旅客,吃完就走了,人就看见便宜了,就算吃后发现不好吃也认了。
前几天那家人来摆摊开始,她这边的生意就不行了,往常一个小时就能全卖完的东西,只卖了平常的三分之一。
要不是仗着她有空间可以保鲜,那天肯定就亏钱了。
听说那家凌晨三四点就开始出摊了,午餐还卖面条和馄饨,她就不行了,还要出去拉活呢。
反正早餐钱也不能算做板爷赚的,何况马上还要有一笔 10 万多的巨款下来了,她现在已经是【林·不太缺钱·晚】了。
今天把昨天存在空间里的货全卖光就收摊,昨天也和那几家批发早餐的说好了,昨天最后拿一次,以后就不去了。
吴大爷又做了今天的第一个客人,闲聊间,林晚也知道了他老人家最近都做什么去了。
原来他那天,陪那个儿子牺牲的老奶奶去买票的时候才知道,那个老太太连字都不认识几个,什么都不懂。
而且见到人群还有些害怕,一进火车站就懵了,连话都不敢问,老爷子在这边待着心情也不好,干脆就打算跟着她去走一趟。
于是,他给小儿子打了一个电话,简单交代了一下,就陪着那个老太太一起去云南了。
这一路上还算平静,到地方又去找了当地的负责人,老太太也很顺利的去烈士陵园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反正在哪都是生活,在东北她也没什么亲戚了,老太太就打算留在那陪自己的儿子。
吴大爷还帮她开了一个饺子馆,有当地的政府照顾,她也算安定下来了。
然后吴大爷就自己回东北了。
“我这次回来再看看我小儿子和小孙子就回京城了,我也想开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我自己在京城有家,那边也有儿有女的,那小子今年也 25 岁了,自己也能过好了,我也犯不着留在这受气。”
林晚觉得这样就挺好,有钱自己享受不香么,干嘛要去填补给儿媳妇娘家。
马上就要到电影院的时候,吴大爷突然有些急促的喊了一句:
“哎~小林,你看到前面那个穿蓝色花裙子的女人没有。”
“背着红色挎包,刚上了出租车的那个么?”
“对对对,小林帮我跟着那辆车,那好像是我儿媳妇。”
林晚霎时间就觉得好刺激,这是要去抓奸?
那辆出租车已经看不到影子了,她赶紧猛蹬几下小三轮追了上去。
“宿主,那是女主。”3166 提醒道。
林晚顿了一下,又加了一把劲去追前面的出租车。
没想到女主竟然是吴大爷那个儿媳妇,这里面果然有问题。
林晚又回忆了一下原剧情。
女主叶巧曼,不是家里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往往中间的儿女,就是一个家庭里面最不受宠的存在。
她知道自己要是不努力,就只能一辈子窝在这个小城,然后嫁给一个整天喝酒打架吹牛逼的男人,每天为了几块钱在那斤斤计较。
叶巧曼每天铆着劲的拼命学习,也是因为学习好,她在家也受到了不少优待。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京城的大学。
叶巧曼因为脸蛋清纯,个子高身材好,还特别会打扮,从入学开始,追求者就不少。
只不过那些男生都是一般家庭出身的,有几个条件好的也就是小康家庭,一点都不符合她的预期。
追求她的人越多,她就越受欢迎,被人争抢的才是最香的。
她没选择任何一个追求者做男朋友,但是把那些人都变成了她的男闺蜜。
美其名曰是因为她太善良了,不忍心伤害其中的任何一个,就想一辈子和他们做朋友。
反正男闺蜜也可以牵手吃饭喝酒聊天,过节还记得给她买礼物,何乐而不为呢。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会选择其中一个人结婚的时候,大四那年,他们这届刚领到毕业证,她突然就宣布结婚了。
老公是京城一个吴姓小世家的子弟,毕业之后就被分配到京城某个机关从科员做起。
又因为人踏实肯干,领导还很赏识他,加上家里有点关系,上升的速度很快。
至于他们是怎么认识怎么结婚的,剧情里面没说,也不知道两个阶层完全不同的人是怎么有交集的。
结婚之后男方很忙,经常不在家,女主觉得多年努力已经有了回报,也没去学校给分配的工作,就每天在家吃吃喝喝。
因为和婆家人合不来,她就只有过节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去。
去年正好有个机会,他们这个小城的二把手犯了错误,被调到别的地方去了,女主老公正好被派了过来。
等过个几年一把手退休了,他就上去了,前途也是一片光明。
叶巧曼回东北的时候发现怀孕了,十月怀胎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
本来是非常幸福美满的一家人,可惜还没等孩子会叫爸爸呢,女主老公就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叶巧曼怕儿子没有爸爸会被人瞧不起,就嫁给了他前夫的同学兼好友,也是前夫哥的副手。
当然谁也不知道,他还有另一层身份,女主之前的舔狗加男闺蜜一枚。
林晚当时看到这个剧情就无语了,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闺蜜情。
当时就觉得这个前夫哥好可怜,只是没想到原来是吴大爷的那个怨种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