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守在姜洵亲妈经常去喝茶的那家戏院,找到了她的落单机会,给她扎昏迷后放进了空间里带走。
“你为什么那么恨姜季辉和姜洵?”
“他们欠我的,要不是他们,我早就和高志结婚了。”
林晚俩人对视一眼,原来她和高志早有奸情?
“我和高志是真心相爱的,家里人瞧不起高志,发现我怀孕之后,强迫我嫁给了姜季辉那个混蛋。”
雾草,林晚心里一万头草泥马飞过:“姜洵是高志的儿子?”
“呵,怎么可能,他就是个野种。”
原来和姜季辉有婚约的是夏家的大女儿,但是因为她是死去原配的女儿,从小就不受宠。
夏二小姐和高志乱搞怀孕之后,被家里人给发现了,他们夏家就下药设计,让姜季辉和夏家的大女儿有了一夜,半夜就掉包换了人。
姜季辉第二天起床发现,旁边躺着夏二小姐,床上还有血迹。
夏家趁机大吵大闹,要告姜季辉强 J,最后姜家赔了不少钱,娶了夏二小姐才平息下来。
“谁知道那个贱人,一次就怀上了孩子,想给她灌药打掉的时候,让她不小心跑了。”
“高鑫雨是你亲生的?”林晚想想那个野猪精高鑫雨,确实和高家兄弟长得挺像的。
“哼,可怜我的小雨,生下来就被送到了乡下。”
因为结婚的时候,夏二小姐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夏家人怕被发现猫腻,就让高志把姜季辉带到了外地考察,拖住他到夏二生产。
夏家人本来是想让姜季辉喜当爹的,结果把孩子生下来才发现,和高志长得一模一样,这不一下就露馅了么?
没办法,只能把早就知道藏在哪的夏大小姐带回来,喂了催产药,强行生下了姜洵,她也大出血殒命。
野猪精被送到了高家村抚养,后来又被高家当做养女收养了回来。
“要不是姜季辉,我早就和高志在一起了,也不会和我的亲生骨肉分开那么久。他们真的该死,即使他被下放,姜洵被打残,都不能解我的心头之恨,老天怎么那么不开眼,让他们还活着。不过姜季辉回来了也好,正好让他爷俩一起生不如死。”
她脸上的表情狰狞,咬牙切齿,好像要生吃了谁的血肉。
“小洵,你想怎么做?”林晚看姜洵眼眶发红,表情还有点愣怔,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想让她比高家兄弟更惨一点,死也太便宜她了。”
姜洵想到那个未曾谋面的亲生母亲,被害死的爷爷和大伯一家,还有下放到西北生死不知的父亲,心里的恨意更浓。
林晚还是先用精神力,给她打了一根针到脊椎里。
又拿出了一管液体,是之前救治的一个病人身上提炼出来的,他被不知名的细菌感染,浑身溃烂,一直不好。
“以后她只能瘫痪在床上,每天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溃烂。”
姜洵紧紧的抱住林晚,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经过一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姜季辉终于被从西北某农场给平反调了回来。
姜洵和秦海涛亲自去了趟大西北接他回家。
林晚因为手头病人太多了,走不开,只能抽空给他们准备了不少东西带着。
特别是几种救命的药丸和灵泉水,怕人已经被折磨的不行,经不起长途跋涉了。
姜季辉和林鸿秋的年纪差不多,但是俩人站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两代人。
头发已经白了一片,左脸一刀 10 厘米长的刀疤,左胳膊被打断了一直没接好,扭曲着,右脚的脚筋还被挑断了,身上都没有一块好地方。
刚见面的时候,姜洵和秦海涛已经抱着他哭了一场,姜季辉倒是很激动,没想到两个孩子不仅好好的活着,还考上了大学。
他本来全靠一口气撑着,这次见到了两个孩子,他死而无憾了。
那一口气一泄,马上就不行了,要不是林晚的救命药丸和灵泉水,他可能就挺不过来了。
秦海涛住的那套四合院,已经被姜洵买了下来,还好好的整修了一下,以后这套就给他结婚生子用了。
开放买卖房屋之后,林晚和姜洵买了不少房子在那,也都慢慢花钱找人给重新修整了。
这次还是先把姜季辉安排在了秦海涛那里,他相对没那么忙。
这里离林晚的医院和姜洵的大学都不是特别远,俩人也可以经常去看他。
姜洵还发电报把小柱子叫到了京城,让他跟着姜季辉身边,既可以帮忙照顾,还可以跟着学习到不少知识。
经过大半年的治疗调理,姜季辉的身体已经养的差不多了,脸上的疤因为太深,当时还伤到了骨头,祛疤膏只能治疗表面。
最后林晚和自己的导师一起给他做了整容手术,现在基本已经看不出来了。
“晚晚,咱们结婚吧。”姜洵已经 23 岁了,20 岁生日那天和林晚求婚了一次,结果被拒绝了,虽然不知道原因。
“要不咱们先领证吧,等找到了我妈妈再办婚礼。”
姜洵愣了一下,又马上反应过来,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三米高。
两人第二天就拿着户口本去领了结婚证,和林鸿秋听到消息后就“哇”的一下哭了不同,姜季辉倒是笑的见牙不见眼。
商量过后,还是在名下的一套四合院里,简单摆了几桌。
夏晓雯听到消息也很高兴,带着她爸亲自来给林晚掌勺。
林鸿秋的朋友同事一桌,姜洵要好的同学,导师和机械厂的厂长和几个老师傅坐了两桌。
林晚也只请了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导师和同事占了一桌。
杨金华还特意请了年假回来帮忙,秦海涛和小柱子俩人比自己的婚礼还兴奋,上蹿下跳的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