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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逆袭1988 > 第716章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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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在看演唱会的同时,也在关注沈雪和周粥。

还好,她俩一直很安静,脸上也带着笑容在看,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每次王林看向沈雪和周粥时,她们似乎也会有感应,会朝他点点头,或者眨眨眼睛以示回应。

她俩现在都怀了孕,也不能和王林怎么样,而且她俩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正,就是王林的情人,不会去跟李文秀争风吃醋。

如果她们要是介意的话,当初就不会和王林走到一起。

既然走到了一起,而且又为他怀上了孩子,不管这是不是一条不归路,她们都已经没有退路。

除非她们狠下心来离开王林,离开这一切。

从目前的感情来说,她俩都离不开王林,这是肯定的。

她俩其实都是可经济独立的女性,而且性格也是独立型的。她俩都不需要依附男人而生存,也不需要靠男人来养。

真正的情人,就是这样,双方并不是因为金钱的关系而在一起,只是因为我爱着你,我们灵魂有着相同的频率而在一起。

这种爱才是真正的离不开,她们对王林的爱是深沉的。如果王林没有钱,她们会为他倒贴金钱的那种爱。

古代也有这样的女人,愿意出资给才子上京赶考,但不幸的是,她们是到的多半是个负心汉。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双方如果只是金钱的纠缠,那一旦脱离金钱,情人也就会离开。

演唱会还在继续,邓俪君又唱了几首歌,都是她的经典歌曲。

甜蜜蜜,小城故事多,采槟榔,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李文秀握住王林的手,笑道,“你听到了吗?”

王林笑道:“听到了!记得你的情,记得你的爱,记得有你天天在等待!”

李文秀羞涩的一笑:“你知道就好。”

邓俪君再一次和主持人互动后,请出了第二位助阵嘉宾。

不错,正是黄沾。

黄沾和邓俪君之间也有过合作,他曾夸邓俪君:“千年难出一个邓俪君。”

邓丽君唱的那首《忘记他》,让黄沾一举成名。

黄沾也是个风流才子,以已婚的身份追求千金大小姐林艳妮,凭借花言巧语,让她当了自己的情人。

然而,当时的黄沾虽然小有名声,但也只是暂露头角,让林艳妮错估了他的经济实力。

据说当时两人逛街时,林艳妮看中了一条项链,黄沾看了看价签,转身就走,林艳妮看到售货小姐满脸鄙夷的神色,也觉得无地自容,两个人就这样闹翻了。

男人兜里的钱,如同他的脸面,但是兜里若是没钱,他们就会没底气,也很容易受伤。

而林艳妮出身富家,身上有不少大小姐的脾气。

后来黄粘经济实力足够买下数十条那样的项链,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的他,特意买了一条同等价位的项链,跑到林艳妮的住处,亲手送给她。

但是林艳妮却一脸傲娇的表情:“抱歉,不是我想要的那一款”。

当初爱得有多么轰轰烈烈,结束的时候就有多么痛彻心扉。

这也是金钱纠葛的情人关系最终的结局。

男人要追求一个女人,要么就是靠甜言蜜语,要么就是靠金钱。

就算有再多的才华可以吸引到女人,但最终还是离不开金钱。

所以王林在和女人的相处中,一向大方,只要他有钱,就从来不会吝啬。

多少人为了在外面养情人,而花光了家财?甚至不惜铤而走险,犯下挪用公款的罪名?又有多少人为此走上不归路?

而浪子情场上的终结者,注定是情深似海的淑女。

黄沾的为人怎么样,王林并不在乎。

他喜欢的是他的才华,是他创作的歌曲。

不得不说,黄沾的歌曲还是可圈可点的。

今天,黄沾的到来,也没有让王林失望。

这个人唱的不怎么样,但他会写歌啊!

就跟李宗胜一样,随便吼上几句,也有人觉得好听。

整场演唱会,让王林看了个尽兴,听了个尽兴。

两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在一片欢呼声中落幕。

邓俪君换过几套不同的衣裳,每一套都是那样的芳华绝代!

这场演唱会时期的邓俪君,其实已经不是最美丽时期,也不是她的最佳嗓音效果,甚至也没有最摇曳的身姿。但丝毫不损她的优秀和美丽,也不会减少歌迷对她的喜爱。

邓俪君所拥有的个人殊荣就是华夏之光,她的歌声象征自由、善良、和谐,为十亿大陆同胞称为“自由的呼唤”。

全场起立,掌声雷动,欢迎邓俪君离开舞台。

邓俪君对着王林所在的方向挥了挥手,脚步轻盈的走下台去。

李文秀笑道:“不虚此行!难怪这么贵的门票,也有这么多的人抢着来看,现场听她唱歌,与众不同。”

王林道:“下次再来看?”

“不要了。”李文秀道,“除了邓俪君,其它明星的演唱会,我没什么兴趣。”

王林道:“如果是林妹妹来开演唱会呢?”

李文秀笑道:“那我一定来看!”

林妹妹咯咯笑道:“谢谢你捧场!在你心里,我是仅次于邓俪君的明星了!我太高兴了!我太荣幸了。”

两个人手拉着手,笑成了一团。

邓俪君唱完后,在后台肯定还有得忙,王林也就没有再去打扰,一行人跟随人潮,走出了红馆。

他们的车就停在场馆外面。

王林他们刚要上车的时候,一个女子跑了过来。

林妹妹认得她:“那不是邓俪君的助理小叶吗?”

“王先生!”邓俪君的助理小叶跑过来,对王林笑道,“请留步。”

王林问道:“有什么事吗?”

“我们邓小姐有请。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吧?”

“当然不会!”王林笑道,“我这次来香江,就是为了看她演出的。”

他对李文秀道:“你们先回家吧!我去见见邓小姐。”

李文娟喊道:“姐夫,给我要一张她的签名,好不好?”

王林道:“好!”

李文秀道:“那我们先回家了。”

王林嗯了一声,朝他们挥了挥手,然后跟着小叶走向场馆的办公楼。

办公楼有艺人休息室。

邓俪君正在卸妆更衣,几个工作人员都在围绕着她转。

王林走进来。

邓俪君抬头看他一眼,笑道:“你就这么来了?花都不买一束?”

王林失笑道:“本来想买的,但是看遍了花店,也没找到一朵可以配得上你的鲜花。”

邓俪君双眸一亮,嫣然笑道:“那你给我一个吻吧!我为了圆你的梦想,今天可卖力气了,我现在好累哟!”

王林微微一笑,走上前,握住她的手,吻上她的额头。

邓俪君道:“今天的演唱会,看得还满意吗?”

王林道:“十分满意!”

邓俪君道:“你不满意我也没办法了,我现在的状态只有这样子。等我养好了身体,我再好好唱一场给你听。”

王林在她身边坐下来,说道:“我没想到,你真的会为了我的一句话,而召开了一场演唱会。谢谢你。”

“谢我不能只耍嘴皮子。”邓俪君笑道,“我是个讲究实用的人。”

王林笑道:“那你想要什么样的礼物?”

他当然知道,邓俪君有的是钱,她并不缺钱。她肯问王林要礼物,那说明她不把王林当外人,而是当成了可以开玩笑的密友。

邓俪君道:“陪我吃宵夜吧!我为了晚上唱歌精神一点,故意没吃晚饭呢!”

“好。”王林笑道,“等你更完衣,我们就走。我请吃宵夜。”

邓俪君换上了一条很朴素的白色连衣裙,但这条裙子是一字肩的款式,把她两个圆润的肩膀露在外面,柔美的锁骨吸人眼球。

她见王林盯着自己看,便笑道:“我好看,还是你老婆好看?”

王林笑道:“都好看。”

邓俪君道:“看来还是她比我好看,当着我的面你都不敢说我比她好看!”

王林道:“你们的美各有千秋,是不同的美丽。”

邓俪君:“一看你就很会逗女人开心。”

她换好了衣服后,对工作人员说道:“你们不用跟着我了,自便吧。我有王林陪着我就够了。”

其它人都应了一声是。

外面围了很多的记者和狂热的歌迷,把出口都给堵住了。

助理小叶说道:“走后面的门吧?”

邓俪君道:“没必要。他们都是我的歌迷,都是喜欢我的人,他们不会伤害我的。”

王林跟着她走出休息室的门。

外面的人看到她出来,狂呼雀跃,高呼她的名字,也有人喊她“君君!”

邓俪君笑着跟他们打招呼:“两个半小时的演唱会,还没看够?还要追到这里来看我?有没有谁是没有结婚的?”

“我没有结婚!”一个青年男人喊道。

“跟我走吧!我们去领结婚证。”邓俪君笑道。

“可是我有女朋友了。”青年男子笑。

“你有女朋友你还追我?小心你女朋友甩了你!”邓俪君指着他道,“还不快回去陪女朋友!”

众人哈哈大笑。

邓俪君对着歌迷弯了弯腰:“谢谢大家来看我,时间不早了,大家都请回家陪亲人吧!我也要回家了。再见!”

歌迷和记者们自觉的让出一条道来。

邓俪君对王林说道:“歌迷们其实都很可爱。他们会给我寄各种各样的东西。上次有人给我寄了几万包嫣红牌卫生巾,我和你说过这事吧?”

“说过。”王林笑道,“你知不知道,你拍的广告,在我们内地有多火?”

“有多火?”邓俪君笑道,“不会有人骂我是个老女人,还来拍卫生巾广告吧?”

“你可不老。”王林笑道,“你是永远年轻的一个女人。”

邓俪君道:“没有女人是不会老的。除非我现在死掉了,就能永远的停留在这个岁数。”

王林倒是一怔,心想一语成谶啊!

几年之后,她真的永远离开了人世,将她的美丽定格在这个年纪。

邓俪君见他站着不走,回过身来拉住了他的手:“你想什么呢?”

王林道:“想你。”

“我就在你面前,你都不知道抱一抱我,还说想我?我不相信!”

王林尴尬的一笑,他自诩很会开玩笑了,但碰上邓俪君,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们去哪里吃夜宵?我对香江不太熟。”

“当然是去我家里吃宵夜。”邓俪君道,“我这张脸,不管去哪里吃宵夜,只怕都会有人围观,然后我们就会吃不成宵夜。”

王林道:“你家里有人做宵夜吗?”

“我已经吩咐佣人做好了。回家就能吃。”邓俪君道,“你不着急回去陪你的妻子吧?”

“不着急,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

“我看出来了。她是个贤惠的女人。你们男人喜欢外面花花艳艳各式女人,但娶回家里的,永远是那种贤惠的温柔的女子。”

“要说温柔甜美,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女人比得上你了。”

“这只是我演给你们看的。我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已。现实中的我,并不如你想象中的温柔。可能你会很失望?”

“我不信。人的眼神和面相是骗不了人的。你就是一个温柔的女人。”

邓俪君嫣然一笑,灿若桃花。

她和王林上了她自己的车,吩咐司机回家。

这是一种明星保姆车,前面和后面的空间是完全分开和独立的。

后面就是一个密封的小空间。

邓俪君和王林坐在后排座位上。

她离王林很近,她用手按了按腰。

“不舒服了吗?”王林问道。

“有一点。”邓俪君道,“今天唱太久了,高跟鞋穿着也不舒服。”

“其实,你不用唱这么久,唱一个半小时就差不多了。”

“那不行的。歌迷花了钱,买了门票进场看我的演出,我要是不唱久一点,那就对不住人了。”邓俪君忽然往王林身上一趴,说道,“你帮我按按腰吧!”

王林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不由得心神一荡。

他收敛心神,用滚烫的大手,轻轻按她的腰。

她的腰细细的,但又柔软异常。

邓俪君就这么趴在王林的腿上,任由他按着自己的腰。

她调皮的像个小姑娘,用手指在王林的腿上轻轻的抓。

王林哈哈一笑:“好痒!”

邓俪君笑道:“你是不是喜欢我?我听人家讲,男人要是喜欢一个女人,女人一碰他,他就格外怕痒。”

王林失笑道:“还有这样的说法吗?我当然是喜欢你的。你是我的偶像。”

邓俪君道:“你对我仅仅是偶像般的喜欢吗?”

她忽然抬起身子来,脉脉含情的看着王林:“我也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