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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乡岛屿,某处沟壑里。有一柄发亮的柴刀,狠狠的砍在某人的头骨里。

这里的人,大都戴着青铜面具,中间黑漆漆的两个大孔洞,头发蓬松杂乱,系个黑红色的大围裙。毛毛躁躁,举止奇怪,到处用鼻子嗅来嗅去,闻味儿。他们会,狂人日记里的行为。

他们将不褪皮毛的鸡丢进大锅里,和着人一起煮。煮之前,还要冷水泼心,再挖出来,这样做的确脆些,用来做醒酒汤再好不过,妇人中多有食心者。

这里气温很高,终年融化不结冰。那血,便也凝固不住。直直从一个排水沟的小孔流淌到海里。这一带,蒸煮着腥臭。

知秋一叶,此刻还没有死,但也快了。他已经在放弃自己的性命了:“不会有人来救我的,不会了。”

他蹲在树叶间,从缝隙里,却看见两个路人到了海岛,经过了一天的舟车疲惫,有些倦怠。其中一人解开裤带唰唰的开闸放水:“天恁地不照应我二人,到了海上,遇见风浪,来此不毛之地。”

“风浪时,你只顾抱着木板发喊,世间我见了不少熊人,你老哥算是头一个了。”

“本来就是活命要紧!”

“活下来之后吃什么?”

“货物!”

“哼,都是我照看货物,只抢了三笼鸡在手,这岛上,只怕没有咱北方产的鸡。不如就地卖了,赚些路费,等天气放晴,再觅船回去,如何?”

二人说着话,手却互相不安分起来。举止诡异且亲昵,在草丛中互相连接。

风雨在远处,雷暴与黑烟与大海相接。

狂风搅闹着蓝海,也揉碎了黑云,刮的天昏地暗。

风雨之后,二人的三笼鸡被扔进大锅,连毛都没褪,人也被扔进大锅。

这岛,说是叫大家乡的地方,其实不过是一个村落。民宅曲曲折折,在最高处建造着祠堂。祠堂外面的院子,是乡民议事的地方。

说是议事,也无事。主要还是讨论分粮食。

只可惜,这个岛上,长不出水稻,也长不出麦子。椰子也没有,能提炼的淀粉更是少之又少。至于打渔,海港风浪急,不轻易出去,小船到了海上,也容易飘走,回不来。

能吃的野菜有,但不多。

所以他们只有吃肉。可岛上只产蜥蜴。

那么,他们只能吃外来者。

去的人,都回不来。万历某某年,这里作为流放人犯的地方。

可是负责押送人犯的公差,也跟着失踪了。

久而久之,这里就被恐怖传说笼罩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闯入大家乡的人,要怎么活命呢?只有死。

祠堂内更加诡异,那堂上挂着的先祖画像,不是那种五官端正胡须优雅,身着官服,族谱单开一页的红袍官吏。而是身穿青袍子蓝袍子的怪物,一个长着蜥蜴脑袋,六边方的黄眼珠子,也有獠牙鬼,红蛇,淡黄山字顶怪,共是四个。

祠堂左边,一把大关刀。右边摆着一张交椅。

说是议论事情,可乡民,又无力来为自己争取肉。因为新近有个岛外的老乡回来了。他叫文哥,一部短络腮胡子,穿着保安服,带领着三五十人,负责起本地治安。

文哥原本也在芙蓉城和昭命城呆过,与王导冲也熟识。可近日似乎是被摧残的久了。不但模样有了变化,心也更狠了。

他,出人出兵器,保护了大家乡,经营起那个肉作坊,乡民知道他人强马壮,都听他的,就连海岛上最大的乡老,也对文哥俯首帖耳,替他驱使乡民。

祠堂俯瞰村子全貌,这里的街道,小巷,房屋,给人的印象,大约就是狭窄,矮小,窒息。

村子中间,是一口大得出奇的锅。

知秋一叶险些被扔到这口锅里。他原本有三十八柄飞剑,来与整个岛上乡民格斗。

别说乡民中的任何一个,就是文哥本人,也敌不过知秋一叶。

无奈在前一天的返乡仪式中。他们把知秋一叶灌的大醉,顺带将他的飞剑放在大锅里用高温给熔了。

熔化的时候,乡民隐约听见,是剑在哭泣。

知秋一叶当然不想死,他喜欢黄澄澄的金子,喜欢喝好酒吃好肉。可如今,连他也绝望了,真叫一个剑毁人亡。

他几乎准备画个符箓把自己崩死。但他连一点法力也没有了。他感觉不到希望,他是符箓弃徒,换句话说,他只是在门派学了本事,然后就离开了。他当然想让王导冲来,那可是他唯一认识的人。

可是他觉得,王导冲也自顾不暇,似乎是发了疯。

他在等,不是等人,而是等死。

距离大家乡两千三百里,最近出海口七百里,邢名州山林中,几个人低着脑袋,埋头只顾赶路。

王导冲在沉思:如果,仅仅是比肩凡人之力,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最终boss阴阳法王给灭掉吧!

一波炼魄潮平息了,又一波兴起。斩草就是要除根才行。

王导冲已经越来越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了。提升自己的实力才好,毕竟boss战,也许和阴阳法王对波的,是自己。

不过眼下么,逃离鹰犬的追击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鹰犬,都是从各个地方里,能力强功夫高的副班头抽调过来的,有着超高的追踪能力和战斗力。

人均一把腰刀开路,一柄铁链拿人。

其余武器,都是自家珍藏,且不论铁爪飞锤锦挠钩,朴刀镗叉留客住,单说内中软剑,藏在腰带里。紧急的时候弹抖而出,专一打人咽喉,又有点穴笔,链子枪,诸葛连弩等各类武器。

总之,这时一群又臭又硬的家伙。

王导冲本来想和他们拼一拼,但以他的判断力来看,这难度,简直是另一个史诗级别副本。

“下次一定!”王导冲回头看了看队后烟尘,内中藏着多少鹰犬,平日里在都在班,专一负责那治安卫生税赋街道一类,如今抽调为州中专组,都是家境略微宽裕,子承父职,费尽心思,动用不少关系。将来升迁,图个履历上好看。

我大明便多此类人罢了。

但若是甩掉他们,似乎也不容易。

王导冲却另有一种游走的办法,说白了也就两点,一是交叉盲区,二是大明律。

在鹰犬盯上王导冲的五百人队伍后,试图上去跟随,但走到密林深处,这么一大群人,却不见了。

几个鹰犬,被临时组建成伏路手,飞速的冲到密林之外,在沿途,确实看见了三三两两,两三个人一伙儿,推着独轮车,车上捆了一麻袋不知道什么。

一个想要停下来盘问。

另一个却说:“职责不相干,我等只管奔前伏路。”

那人还道,是同伴看出危险,所以指引他避祸。于是众人并不盘问,只是发足狂奔。

林内榛榛莽莽,古木遮天,黑压压一片,端的是个猛恶去处。

此刻,众人都贴身穿了衣甲,外面罩一两层破布衣服。为了减少怀疑,有些将袖子高高挽起,有些敞开肚皮。

王三索性赤了上身,露出黑黝黝一团疙瘩肉,胸上刺了青郁郁的骷髅幻戏图。推着一辆车子,带领帮众徐徐殿后。

王三看着大批人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儿,都不疾不徐走将去了。

却见王惇冲也来后照看:“我那哥,你这身打扮,好不像县里的大混子。”

“咱就这副躯体结实,多好,有劲儿,都是扛包下地练出来的,有甚不妥?”

王惇冲指着那文图:“身上刺的图好不骇人,若被眼快的班头拿了去,需细细逼问。”

“这是自由,懂不?”王三拿起车上蒲扇扇风:“咱家十多岁,就已经文了,几十年,有什么不好,难道用烙铁都烫平了?”

二人打些无趣的话,又往后看,却不见一个鹰犬出现。二人互相换了颜色,说话便更大声了。

王三往大车上一躺,对王惇冲说:“老四,歇歇则个,走了半日,我的脚有些肿了。需寻些草药来敷。”

王惇冲也是上道:“嗨,六子,我等去南方沼泽,却不是猛恶?听说那里毒虫猛兽,好生骇人。”

鹰犬们这才缓缓跟上来,感觉这俩人正常,只不过见识比较多,就放过了。

王小张却在和羽重议论:“你看咱老大,最近也不说话了,不爱表现了,这什么意思?他这得是端了金饭碗了求稳了?背后肯定有什么小打算!”

羽重和王小张不明所以。刘寸刀凑了上来:“他太怂了,趁乱打下一个小城,却不敢接管,说明他不想提升自己的地位,不想实现跨越。”

王小张点点头。他是一个阴毒的谋才,往往从细节处反向思维,主张性本恶,于是按照自己的一套逻辑也推算起来:“按照常理推算,还有另一种可能!他要更大的饭碗。

这一波救兄弟,是演给我们看的,表明他讲义气。那么……老大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一定是从不讲义气开始的。”

三人正在思考,王导冲到底要干什么的时候,一群鹰犬们拔出了刀,随手劈向离他们最近的帮众和海寇。

他们的刀果然够快,也足够狠,眨眼间,王导冲就看见黑玉令中自己的人数从五百一十七下降到了四百三十多。

八十多人,在林子里,说没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