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你太猛了!”伙计从柜台下爬出来,也许这里经常闹绺子,所以伙计躲避的姿势异常熟练……“大爷你是真勇,也是真彪啊!他们可都是黄灯岭大风寨有名的一撮绺子,手底下三百来兵马,如今大爷你惹怒了他们,必然来这里找你复仇,我这店,也要被拆了啊!”
王导冲摊手笑:“这有什么的,他的寨子在哪?我去踏平山寨!只不过,我已有些困意,要好好睡一晚,你要小心我的……夫人,她脾气很差,千万不许她被任何人打扰。”
伙计点头:“好说……好说……”
“兴安宫在什么地方?”
伙计:“店南二百里有个伐木场,去问他们怎么上山,就知道了。听说,兴安宫那里住过一个算命很准的先生,后来拖家带口的跑走了,如今……那里都残破了,听说也驻扎了绺子。”
王导冲无语:“这里怎么这么多绺子,你们这绺子是不是跟闹耗子似的。”
伙计点点头:“对对对,其实是没分别的。”
王导冲满意的点点头,带着陶醉回到了房间,他们是天字二号房。可是陶醉却留意到天字一号房内,有个红色青色交织的绸子手帕,上面写着一个字“泫”
陶醉一看王导冲早就进了屋子,便轻轻的伸长胳膊,她的胳膊越来越长,就像花蔓般延伸了去,直到把这手帕取下,揣在怀里。
这是个很宽敞的房间,土炕上烧着火,两套花花绿绿的大被子,并且已倒好了热水,屋外的风又刮了起来。
陶醉忽然很乖的钻进了被筒,然后在里面把自己的衣服,包括夹袄,外套,裙裾,套裤,袜子,小衫,屑衣裤一件件拿到被子外,光滑的小肩膀泛着光泽。
王导冲也将自己那件单薄破烂的已经变成黑褐色的龙袍除下来,他的身材变得更好了,肌肉结实紧致。陶醉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的任何地方,蓬松乱头发,俊眉朗目,胸肌,腹肌,还有锤子榔头等武器。
陶醉偷偷欣赏了会儿,看到王导冲饿狼般的目光移来,赶紧捂上眼睛:“哎呀!冲哥,你不会是想……”
王导冲冷笑:“你大可放心,我对四百多岁的女妖精,没有任何兴趣。所以不要再叫我冲哥了。”
陶醉羞愤的拍炕:“那你干嘛当着我的面,就不会在被子里脱吗?”
王导冲摇摇头:“这龙袍都湿了,我怕弄湿我的被子。”
陶醉问王导冲:“嘿!唐灭亡,你是不是特失落?”
王导冲点点头:“我负很大的责任。”
陶醉:“我就喜欢你这种把什么事儿都放在心里好好思考的男生,不像那些俗类,看起来满不在乎,其实一塌糊涂。”
王导冲背过头去:“多谢夸奖,睡觉。”
陶醉:“你有没有和别的女人一起睡觉?”
王导冲嗯了一声。
陶醉:“我说的不止是字面的睡。”
王导冲沉默了半天。
陶醉:“那你……还是个雏。”
王导冲均匀呼吸。
陶醉“沉默,就代表我说的都对,如果你认同我的话呢,就保持沉默三秒,如果不认同,你就出声。”
他对这种游戏没有任何兴趣,并且沉沉睡去。
半夜,陶醉见他睡得很沉,并且打起了呼噜,她竟然只披了件小衣服,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轻轻推开屋门,走到天字一号房,那门竟然是开着的,她进去后一把抱住青泫,娇笑着喊了声:“师兄!”
一夜无话,王导冲睡醒的时候,又穿上了那很脏但是已经晒干的老龙袍,天子履。
他觉得这里很舒服,并不打算起来吃早饭,可贴心的陶醉早就给他端来一大碗磨浆子。
王导冲一边喝,一边听陶醉讲她苦命的故事。
那会儿是什么朝代已经忘了,陶醉的父亲叫陶葛,据说是陶渊明的后人,但却不是什么田园派,而是喜欢纵马游览名山大川,他有一匹很高大的大宛马,栗子色,身上还有火焰一样的斑点。
陶葛是个很潇洒的人,也许不亚于李白,但他不写诗歌,纯玩儿。他经常带一包干粮,一袋子水,又将换洗衣服裹在马鞍后的铺盖卷里,外面罩层油毡布,他高大帅气,带剑而白衣,就像传统武侠,他有一法宝,换做毒蜂针,装填在短柄的突火枪内。虽然相较于现在的燧发枪依然有点作古,但毒蜂针可是法宝,无论击在人身上哪个部位,这个人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我们家中有个仆人,本姓黄,却给他改名叫做陶三。他是个很懒很市井的人物,他骑的驴子和他一样懒,他不会用剑,只在腰间插了一柄锈烂的斧子。他本可将这斧头打磨的光亮些……但他很懒。
他们在一处旅店住下,还是下午十分。也许因为他们赶了一夜的路实在太过疲惫。
陶三在旅店,也许就跟现在我们住的旅店一样。说到这里,陶醉脸上还是闪过一丝不幸的光芒。
陶三憋了一路,手实在太痒,就跟旅店一层的人漫无边际的吹牛喝酒,他已喝了一斤半,舌头都发麻了,就与各色人等玩起荒诞的猜牌,他只有三钱银子,输了个精光。
陶三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来偷陶葛的腰包,因为那里有整整十六两大银。
陶葛以为房间进了贼,便惊叫起来。陶三点燃了破灯,眯着醉眼说:“主家,底下有人害我输了钱,借你法宝一用!”
说着就拿了突火枪和毒蜂刺并且装填完毕。
陶葛来劝他,并且拿回突火枪,说为了这么点小事儿不值得。
陶三一把拽过来,说你根本不懂。突的一声,火枪响了,黄蜂刺钉进陶葛的小腹。他整个人都开始腐烂,而陶三,则迅速的抢了陶葛腰包中的十六两银子,然后走到马厩。
伙计正在一边抱怨,一边给马厩喂夜草,陶三跟着又突了一发毒蜂针,然后抢了最好最快的那匹栗子色和火焰斑纹的战马,并且纵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