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法师,堂堂佛门六品的高僧,死相凄惨。
拜灯是省里的钦差。他的死,自然是很严重的事情。
史出杰对此全然乱套。就连大世子妃也一时慌张,不知如何是好。
不过,在那些纷纷扰扰,手足无措的官员之中。有一位的内心里却高兴得合不拢嘴。
这个人,自然又是庞固恩。
杀了拜灯,庞固恩解气,并又可以摸尸体,爆装备了。
而且他发现,这个坑人,爆装,敛财一条龙的工作,简直是一本万利呀。庞固恩都有点迷恋上了。
甚至庞固恩都感觉,要是狠狠心,他也能效仿王四郎。做个倒挂的人口买卖,专杀贪官妖人。而且貌似获利还更丰厚。
更为关键的是,拜灯一死。案件就复杂了。
这案件一复杂,大世子就又得被迫多留好几天配合调查。
一想到又能和嫂嫂多处几日,庞固恩心中忍不住地笑。真感觉比吃了蜜还甜。
这才是至高的奖赏。
须知道,嫂嫂可是一眼万年的大腿。只要她多在一天,那爆装的概率,比这几个死鬼加起来还要高得多。
相对于庞固恩,廉访司钦差史出杰则是相当烦恼的了。
他刚获得“廉访司”的差役,便接连死了县丞和僧官副手。隐隐间感觉这案子摊得有点大,盘子有点崩了。
最重要的是,拜灯大师的结案卷宗要怎么写呢?
他这个猪狗不如的死法要怎么打报告,才能体面一些,不那么荒唐呢?
挠头。
不过,就在史出杰对着拜灯那不堪入目的尸体,做大难的时候。他的新交“挚友”庞固恩又适时地站了出来。
庞固恩也没有多说话。只是提醒史出杰道:“史将军。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佛陀降世。说…说拜灯法师不是他的弟子。”
“不是?!”史出杰震惊,“此话怎讲?”
“我哪里知道呀。”庞固恩只是“暗示”道,“不过佛祖给我托梦,向来是有原因的。我建议你对尸体进行一遍细致入微地检查。或许能有线索。嘿嘿。”
经过金香儿一夜的说服,庞固恩在史出杰的心里,早就是个顶呱呱了。听了他这么说。便立刻跟着招办。
而当差役将拜灯的上身扒拉开,露出那朵白色的莲花时,众人的脸色一下子就全舒展了。
哦!原来这货是个白莲会。
这可真是值得弹冠相庆的好好消息呀!
卷宗有的写了。
在大行朝正经人的认知里,白莲会是邪魔外道。所炼的功法乖张诡异。
所以,拜灯修炼邪魔功法的时候,做出任何过分鬼畜的行为也就都可以解释了。
解释了他的行为,自然也就解释了他的死亡。
凡此种种,一下子就都讲通顺了。在之后就是庞固恩更是自告奋勇,带头敛尸,并又从拜灯的身上以及随行物品搜出了两件宝物。
其中一件,是一千五百两银子的一张“飞钱”。
飞钱,一种银票。一千五百两,能在省城的钱庄中整额兑换。又是一大笔收入。用来买一些农用设备,搞一些绿植树苗,或者给嫂嫂买点补品,压压惊,都是极好的。
除此之外,庞固恩还从这妖僧的身上,得到了一件宝物。
一件仿佛梨花一般的暗器,被藏在某不可描述的地方。能手动,能自动,以精铜打造,上阴刻“二十一响”荷花针。
后来庞光又告诉庞固恩说,这是一种很阴毒,很厉害的一次性暗器。
至于威力有多大下场有多惨,那就只有种过的人知道了。
由此推论,这是拜灯的保命暗器了。只是他根本没机会使出,却成了庞固恩的嫁衣裳。
当然,所有的这些发现,都和接下来的东西没法比。
庞固恩从拜灯大师的行李中得到了一本《上部莲花转轮大法》。
这书老邪了,庞固恩粗略地翻了翻,发现上边介绍的都是怎么把良家妇女炮制成“宝莲法器”的邪门功夫。
太恶毒恶了,绝不能留。偷偷藏在袖子里,回头寻个机会单独销毁。
至此,白莲妖僧的尸身处理完了。庞固恩和史出杰都松了一口气。
也通过这件事儿,史出杰对庞固恩有点迷惑了。
原本,他对于庞固恩算是当兄弟看的。对于他的能力,也是非常之看重。以为他能破那案子,必然是因为其有惊人的见解。
但如今一观…貌似的真的是纯纯的靠做梦破案?
这也太扯了。史出杰不信,但又由不得他不信。
他更丝毫想不到庞固恩总是假托佛祖,其实是为了保持低调,好不引起削藩之人和上位的注意。
毕竟,香儿已经警告过他。庆王府的,应该低调。
也于是,庞固恩在史出杰心中,从此留下了一个可怕又矛盾的映象——神规莫辨,如龙福将。
在后来,甚至德云诗社的会员,还给庞固恩起了个外号——睡梦罗汉。
相对于史出杰,嫂嫂心中那庞固恩的形象,则是越来越明确了。
因为屡次三番见到佛陀托梦的神奇,所以大世子妃暗中认定。庞固恩和佛确有大缘。
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因为突然感觉有缘,庞固恩在嫂嫂的眼里,就快镶金边了。
从此,大世子妃看别人的眼神即便如何冷,如何高傲,看庞固恩也是满含期待,宛如春水的。
…就这样。一件案子,两个大官,三条人命。在庞固恩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不过庞固恩很谦虚,也始终以为,这些都是嫂嫂的功德。
所以在延迟结案的这几天,他对嫂嫂越发的关怀备至。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尽量招呼。
当然,若说庞固恩只关怀嫂嫂也不尽然。
趁着这段时间,庞固恩还抽空,仔细深入研究了一下狗尾巴屯的情况和风土。
庞固恩办掉王四郎之后,收获很大。其中尤为重要的继承资产,是他找到了狗尾巴屯辖地的全图和户籍。
王四郎的典册,比官府的还好,还详细。更私藏了许多猫腻。
通过阅读,庞固恩这才完全了解到狗尾巴屯真实的风土人情。
进而庞固恩发现,和自己越发明朗的仕途相比,屯里的情况,不很乐观。
首先是拜灯大师。
他的死对屯里的畜牧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其次,是王四郎这个混蛋,他这几十年对于狗尾巴屯的人性败坏不能忽视。
因为王四郎的钱来自贩卖人口,加工人口。所以在他眼里,这些军屯户都是他的韭菜。
他们的任务就是给王四郎生孩子卖孩子,顺便帮他养点猪羊,挖点蘑菇,摘点核桃啥的。
所以大伙越穷,越傻,越好控制,就越能为他提供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狗尾巴屯的人都无心种地,大伙想的基本只有两件事——生娃卖钱以及迎合王四郎的个人嗜好,养羊,挖蘑菇。
把孩子当做产品来经营,是突破底线的事情。所以对于整个屯堡的道德环境起了极其恶毒的影响。
东洲好歹也是文明古国。对于礼义廉耻非常重视。但因为王四郎这类险恶者的诱导,礼义廉耻四个字在狗尾巴屯这里就和空气一样淡薄。
屯民已经麻木于生几个孩子当“钱罐子”,赶上饥荒年就卖掉一两个应急。
如果没有灾害,他们就把这些孩子养上个两三年,等孩子长开了。
女子漂亮地卖掉当瘦马,男子卖绝户当香火,进而大赚一笔,都感觉着比种地养猪香。
在这种不良风气的带领下,屯里不是生的孩子,就是正在生孩子的。就连屯里的寡妇,都想方设法地怀孕赚钱。
可生了这么多人,但屯堡里却十几岁的半大小子都看不见几个,老龄化严重。
更夸张的是,那些光着腚满世界溜达的两三岁孩子,唱的歌谣竟然是:
“娘生我,爹卖我。
卖了我,喝顿酒,欢天喜地又一宿。
九个月,生个娃。
生了弟弟三两银,
生个妹妹二两八…”
这都**什么玩意呀!
了解这些情况之后,庞固恩感觉拿石灰水化了王四郎的尸骨,都是太仁慈了。
他真正的归宿应该是拿蘑菇腌成酱,然后让羊吃了才配。
当然,如果只有这点儿糟心事,庞固恩的心脏还受得了。
他受不了的是,王四郎在被带走的时候,还给他留了不少的“负资产”。
这些负资产,如不散的冤魂,接连不断的给庞固恩制造着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