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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巧,她们刚刚从看杂耍的人群中挤出来,就听到有人喊自己的钱袋丢了。

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听着也就十几岁的样子,正在变声期,有些公鸭嗓。

李慕雪听了有些惊讶的道:“咦?好像是我堂叔的声音呢。”

倾妍挑挑眉,慕雪堂叔?那不就是李灏的儿子,待在秦州这边的李家第三代就三个,一个是李汉钦,一个是李汉炜,再一个就是李灏家的大儿子李汉赟了。

李汉炜是李汉钦的亲弟弟,李慕雪只会叫叔叔,叫堂叔的那就只能是李汉赟。

听薛欢儿说,李灏二十多了才成亲,之前一直跟着父兄在外征战,后来他母亲装病把他骗回京城,以死相逼硬是给他找了个门当户对的姑娘,这才娶得妻。

成亲没多长时间就又回到了父兄那边的驻地,把新婚妻子留在了京城,一直到几年后才回去。

据说他再回去的时候孩子都已经三四岁了,他走后他妻子就发现有孕了,结果到生的时候他都没回去,等回去的时候孩子都会跑了。

之后才把妻儿带着回了军营,后来又生了两女一儿,都没有立住,都夭折了,所以到面前为止就这么一根独苗苗。

倾妍之前听了这消息心里有些奇奇怪怪的,倒不是说她喜欢李灏,她还小呢,知道两人是两个世界的,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允许自己胡乱动心。

就是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就沧海桑田了一样。

当然那只是自己一时的心里活动,稍微感叹一下就过去了。

只是现在遇到了对方的儿子,她突然觉得有些别扭,和第一次见李慕雪姐弟有些像,又有些区别。

当时见到已经为人妇为人母的薛欢儿,再见到她的儿女也有这种感觉,一下子自己就又长了一辈的感觉。

有区别是因为当时她把薛欢儿当晚辈,现在突然成了平辈,而对于李汉赟则是还有一些别扭,毕竟对方的爹对自己有过好感,多少有点儿尴尬。

让王清月和两个丫鬟在这里等着,她跟着李慕雪又挤了回去,就见一个高高壮壮的少年正一手放在腰上,皱着眉看着周围的人。

本来挤在一起的人群在他那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真空地带。

而他身后站着两个小厮模样的男子,这种天气头上竟然有一层薄汗,身上的衣服也有些乱,看来这小子应该是自己挤到里面来看杂耍,把小厮留在或者是甩在了后面,这两个是才赶上来的。

两个小厮对着周围的人喊道:“诸位先请不要离开,我家少爷的钱袋子不见了,希望拿走的人赶紧交出来,不然就要是让我们查出来,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一边说着还一边观察着周围人脸上的表情,似乎是想这样把人炸出来。

倾妍也用神识观察着众人的表情,大多数都是看热闹的神色,偶尔有几个撇嘴的,应该是听到小厮的话觉得这话没什么用处。

还有脸上露出一些厌烦的表情的,看穿着和气质,应该是比较仇富的那种人,眼里头还有些幸灾乐祸,好像别人丢钱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儿。

其中有两个人虽然表情没有什么破绽,眼珠子却一直乱转,不停的看向四周,从那微微下垂的眼皮,可以看出他们是在看人们腰带的位置。

不是看热闹,不是恐惧,也不是厌烦,像是在寻找目标的小贼,现在的人大多是把钱袋子绑在腰上的,所以这两个人最可疑。

倾妍一下子就锁定了他们,这两个人个头都不大,也就一米六多,估计都不到一百斤,穿的灰扑扑的,倒也干净,太脏了也没办法近别人的身。

她用神识在他们身上看了看,果然在其中一个的身上看到了一个与他衣服格格不入的钱袋子。

那钱袋子上面绣着一个墨绿色的葫芦,底是青色缎子的,抽绳下面还带着墨绿色的流苏。

一看就是李汉赟的,因为那布料与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应该是用的同一块料子。

一般大家少爷小姐身上的衣着和配饰都是搭配着来的,就算有时为了好看颜色有些区别,但料子还是一样的,这样好区别。

这时候李慕雪和她已经挤进了人群,李慕雪拉着她径直走到了李汉赟身边,开口叫道:“五叔,您也来庙会了啊,可是遇到什么事了?”

她当然已经听到他喊丢钱袋子了,这不是要先问候一下嘛。

李汉赟看到堂侄女眉头舒展了一些,“小雪你也来逛庙会了啊,跟你娘一起来的吗?怎么就你一个人,伺候的人呢?庙会上人多可要当心些才好。”

那副眼露慈爱努力表现出长辈气质的样子,再配上他那公鸭嗓,看的倾妍有些想笑,明明也才十几岁而已。

李慕雪则是没觉得有什么,她是家里的第四代里最大的,对家里有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甚至比自己还小的长辈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和娘亲还有小姨一起来的,娘在寺里休息我们出来逛逛,这是我小姨……”

她给倾妍和李汉赟互相介绍了一下,两人点点头打了招呼,便又把话题转了回去。

李汉赟对她们道:“我刚刚想要打赏,就发现钱袋子不见了,里面的钱倒是没什么也就几两碎银子而已,主要是里面有我的一个随身玉坠。

那是我外祖送我的生辰礼物,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绳子突然断了,我就把它放在了荷包里,没想到竟然被贼人给偷走了。”

众人听他轻描淡写的说里面只有几两碎银子,都悄悄的深吸了口气。

几两,还只有,要知道他们平常人家一年的开销也才几两,人家丢了一点都不在乎,里面若不是有玉坠估计都不会找。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李慕雪和倾妍则是一脸的恍然,她们就说嘛,对大户人家的子弟来说,丢个钱袋子其实也没什么,都不叫事儿,也就是损失一些钱而已。

哪个出来也不会光带一个钱袋子,那是装碎银子的,真正的的银票什么的都在怀里揣着。

再一个男子的钱袋子丢了就丢了,最多咒骂两句贼人,女子更加着急一些,毕竟是贴身的物件,怕对名声不好。

就算是民风开放,若是女子是贴身之物出现在一个陌生男子手上,也是不说不清楚的。就算不会出现什么为了清白自尽,或者是嫁给对方的事情,也多少会引起一些流言蜚语,最后的婚恋市场也会被影响。

所以女子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贴身之物。

倾妍的神识一直锁定在那两个贼身上,所以在李汉赟想让那两个小厮给周围人搜身的时候阻止了。

真要是这么干了,那对守备府的名声可不太好,除了真正的贼,被搜身对谁来说都是有些侮辱性质的,难免给人仗势欺人的感觉。

见李汉赟疑惑的看着她,倾妍也没说什么只是直接一个闪身,就出现在了那两个贼人旁边,一把攥住了其中一个的手臂。

这个人就是她刚刚发现有李汉赟钱袋子的那个,不过现在钱袋子已经不在他身上了,而是被他暗中转移到了另一个人身上。

她刚刚还以为他是想让另一个把赃物带走,他留下来继续观察情况,没想到是为了继续找另一个目标下手!

倾妍举起他的手臂,只见他手上赫然是一个暗红色的荷包,上面绣着桃花,一看就是女子用的。

然后就听倾妍左前方一个胖乎乎的大婶喊道:“我的荷包!你这小贼竟然敢偷老娘的钱!我打死你!”

一把揪下那小贼手上的暗红色荷包,还伸手用力的推了一把。

若不是胳膊被倾妍拉着,估计那小贼能被她一把给推倒。

“我的钱袋子是不是也是他偷的?”

李汉赟带着小厮走了过来,对着倾妍问道。

倾妍刚想点头,就发现另一个在悄悄的往外挪,这是要跑。

她也来不及回答李汉赟了,直接按着手上贼人的肩膀借力,飞起一脚就把另一个给踹倒在地。

还好现在人与人之间都有些空隙,要不然估计会砸到人身上波及无辜。

之前一说有贼,后来又说要搜身,大家就下意识的与身边的人拉开了些距离。

一是怕万一身边的人是贼,再把自己也偷了,二是怕那贼人把东西转移到自己身上,那岂不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那丢钱的小少爷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他们可得罪不起,真要摊在自己身上,不死也得扒层皮。

所以这样一来,倒是让倾妍出手少了些后顾之忧。

倾妍把人撂倒后,就对着小厮道:“你们去搜他的身,看看东西在不在他身上,我刚刚看他们两个在一起来着,那人人想跑,钱袋子应该是放他身上了。”

一边说着一边紧了紧手中的力道,因为马上要人赃并获,她抓到的这个家伙正在挣扎。

两个小厮看了自家少爷一眼,得到点头示意才上前,一个摁着人,一个在身上搜。

最后在那人裤子里的一个暗兜里找到了三个荷包,其中一个就是李汉赟的。

另外两个,一个是蓝色素面的,上面没有绣东西,布料倒是很好,里面也是鼓鼓囊囊的应该有不少银子。

另一个是淡青色的,上面绣着兰草,应该是一个女子的。

在场的人看到那两个荷包倒是没有上前认领的,看来失主不在这群人里。

李汉赟从小厮手里接过荷包,打开看了看,见玉坠和钱都在,对着倾妍道了声谢,便把它又重新系在了腰带上。

倾妍看了一眼两个贼,“他们怎么处置?要不要报官?”

李汉赟有些迟疑,倒不是他东西找回来了就轻拿轻放,主要是这里不是城里,根本没有官府。

要报官得回到城里去,这一来一回得两三个时辰,到时候今天庙会都要散了。

见他迟疑,倾妍也想到了这点,现在是在山上,报官还要下山回城才行,一来一回的太耽误时间了。

现在可不像后世,到处都是派出所,大一点的景区和景点都有警务室。

在古代不管是上层官员富豪还是下层贫苦百姓,对官府都天然的排斥,有事也不会想要惊动官府。

大户人家大都私下自己解决,平民百姓也是以宗族为先,自己能决断的绝不会闹到官府,要被吃拿卡要不说,还会影响名声。

不被逼到一定的程度,都是绕着走的。

所以最后那两个贼也没有被送官,就是被两个小厮打了一顿就放过了。

当然,两人短时间内是别想再偷东西了,因为倾妍那一捏还有一脚就够他们修养个几个月了。

她的手劲儿可不是盖的,那一捏对方的骨头已经裂了,短时间内根本动不了。

那一脚也踢断了肋骨,只是她收着力道,毕竟罪不至死,就是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所以没有伤到内脏。

裤子里头那肥大的裤子里面竟然有一个暗袋。这开始前还想着他们这是准备转移你把东西转移。离开了,没想到那俩人还挺大的男人吧,把转移出去之后竟然就把手伸上了,他旁边另一个胖乎乎的姑娘,那姑娘家也记着一个荷包看着鼓鼓囊囊的,那边应该是有印子。这是腾地方,准备再接着头啊。你还用这边的两个小时已经在周围找科一的人一边说着要是不交出来就搜身,大家工资的钱,但是有7号。周围的人。虽然有些气氛这也没说什么。你没有表现出是很激动的反驳,毕竟对方看一看就不是什么平民出身的,而且确实丢了钱了,想要找回去着急很正常,只是那是别人平白虎的。威胁有些生气而已,而且这种人也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被人认定是得罪心血。前言则是普通声色的走到了那俩,慢慢的走到了两个头小偷们身边,他本来离着他们就不远,也就隔着三五个人而已。所谓的人虽然没有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