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迁都辽阳,兴建东京城。
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大败辽东经略熊廷弼和辽东巡抚王化贞,夺取明辽西重镇广宁(今辽宁北镇市)。紧接着后金连陷义州、锦州、大凌河等辽西四十余城堡。熊廷弼、王化贞率明军残部与数十万流民往山海关而去。
天命十年(1625年)三月,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在统治辽东期间,多次在征战中进行血腥杀戮。
天命十一年(1626年)一月,努尔哈赤发起宁远之战,明朝守将袁崇焕以葡萄牙制的红夷大炮击败之,兵退盛京(沈阳)。同年四月,努尔哈赤又亲率大军,征蒙古喀尔喀,“进略西拉木轮,获其牲畜”。五月,明将毛文龙进攻鞍山,努尔哈赤回师盛京。五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出城迎接前来沈阳的科尔沁部奥巴贝勒。
天命十一年(1626年)七月中旬,努尔哈赤身患毒疽,七月二十三日前往清河汤泉疗养,八月初,病势转危,遂决定乘船顺太子河返回沈阳,八月十一日,乘船顺太子河而下,病死于叆(ài)福陵隆恩门鸡堡(今沈阳市于洪区翟家乡大挨金堡村),终年六十八岁。努尔哈赤葬于沈阳福陵(今沈阳东陵),庙号“太祖”。
政治
努尔哈赤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国策。在用人问题上,努尔哈赤强调了六项原则:一是必须任用贤人。二为不论亲疏门第,公正举人,“勿论根基,见其心术正大者而荐之。莫拘血缘,见有才者即举为大臣”。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长,“有临阵英勇者,用以治军。有益于国政之忠良者,用以辅理国政”。四乃举贤贬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举不升,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不贬不杀,则不肖者何由而惩”。五是奖惩分明,功必赏,过必罚,“有善行者,虽系仇敌,亦不计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虽亲不贯,必杀之”。六为赏赐效劳官将,视其所需,赐与马、牛、阿哈、食谷、衣服、财帛和妻室。
对于早年来投、率军征战、尽忠效劳的“开国元勋”,如费英东、额亦都、何和里、扈尔汉、安费扬古等“五大臣”及杨古利、冷格里等人,给予特别礼遇和优待,赐给大量人畜财帛,任为高官,封授爵职,联姻婚娶,荣辱与共。当这些功臣出了差错时,他着重指出“贫时得铁,犹胜于金”,常以其功而从轻处治。努尔哈赤招徕了许多有才之人,他们献计献策,多次进入大明掠夺使女真部逐渐“民殷国富”,为建立和壮大后金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军事才能
努尔哈赤戎马生涯长达44年,史称他“用兵如神”,是一位优秀的军事统帅,在军事谋略上,在指挥艺术上,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围城攻坚、里应外合、铁骑驰突、速战速决,体现了高超的智慧。他在萨尔浒之战中,采取“恁(nèn)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就是“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兵略,成为中国军事史上集中兵力、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他在军队组织、军队训练、军事指挥、军事艺术等方面的作为,都可圈可点。特别是他在作战指挥艺术上,对许多军事原则,如重视侦察、临机善断努尔哈赤御用剑、诱敌深入、据险设伏、巧用疑兵、驱骑驰突、集中兵力、各个击破、一鼓作气、速战速决、用计行间、里应外合等,都能熟练运用并予以发挥。
同时,努尔哈赤注重兵器的革新,努尔哈赤在与明朝交战中,多次遭遇明军活力阻击,深知火器的厉害,知道欲破城垒“非炮不克”。除用缴获的大批枪炮弹药武装军队外,还命令归顺的汉军官兵“准备”一定数量的火炮,以加强攻坚力量,并演练出新的战法,据徐光启《略陈台铳事宜并申愚见疏》记载,努尔哈赤攻城时,先用大型火铳在百步外专打城墙,然后再乘机用云梯等攻城器械进行攻击而野战时,总会部署大大小小各种火器为先锋,阵型整齐的冲过来,没有必中的把握就不发射。
创建八旗
女真民俗壮者皆兵,素无其他徭役,平时多以渔猎为生。每次作战或行猎,女真人依家族城寨出师,以十人以一人为牛录额真总领其余九人负责各方动向。努尔哈赤起兵正是利用女真人这种传统的狩猎组织形式,牛录额真也成为建州治下的官名之一,起初总分为环刀、铁锤、串赤(铁丳皮牌)、能射四军,成为后来创建旗制的基础。
随着努尔哈赤兵马越来越多,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在吞并乌拉以后对属下人马进行一次整编,以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置一牛录额真(后称佐领)管理,并以黄、白、红、蓝四色为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十一月,努尔哈赤乌拉后,规模更为扩大,于是以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后称参领);五甲喇为一固山(旗),设一固山额真(后称都统),以梅勒额真(后称副都统)二人副之;固山额真之上则由努尔哈赤之子侄分别担任旗主贝勒,共议国政。旗的数目又在原有四旗基础上再增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为八旗,分长甲、短甲、巴雅喇三兵种,分别是清朝时期前锋、骁骑和护军营的前身。此后随着势力的进一步扩张,接下来的几代统治者对旗制又有所改进,但八个旗这一数目未再有任何变动。
除了军事外,八旗制度还兼有行政、生产、司法、宗族诸职能。努尔哈赤创制八旗使来自不同地区、凝聚力涣散的女真部民整合为一组织纪律性很强的社会整体,增强了军队战斗力的同时也成为了努尔哈赤成就霸业的一把利刃。
战略方针
在军事与外务上,努尔哈赤制定了具体的方针、政策和策略。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即以抚为主,以剿相辅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
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因纳殷部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额赫库伦部女真拒不降服,努尔哈赤遣兵攻克,斩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
二是降者编户,分别编在各个牛录内,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原是部长、寨主、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职,编其旧属人员为牛录,归其辖领。
三为来归者奖。对于主动远道来归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当他听说东海虎尔哈部纳喀达部长率领一百户女真来投时,专遣二百人往迎,到后,“设大宴”,厚赐财物,“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
努尔哈赤还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他积极争取与蒙古联盟,尽力避免过早地遭到明朝的打击,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以七大恨发动叛乱以前,没有受到明军的征剿,这极大地有利于统一女真事业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军事指挥才干。他长于用计,重视保密,多谋善断,议即定,定即行,出兵犹如暴风骤雨,迅不可挡,经常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
蒙古族
努尔哈赤兴起后,对蒙古采取了既不同于中原汉族皇帝、也不同于金代女真皇帝的做法。他用编旗、联姻、会盟、封赏、围猎、赈济、朝觐(jin)、重教等政策,加强对蒙古上层人物及部民的联系与辖治。后漠南蒙古编入八旗,成为其军政的重要支柱;喀尔喀蒙古实行旗盟制;厄鲁特蒙古实行外扎萨克制。后康熙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清朝对蒙古的抚民固边政策,其经始者就是努尔哈赤。
汉族
努尔哈赤开始占据辽东的时候,对汉人实行“拒敌者杀之,不与敌者勿妄杀”的政策,他优待“尼勘”,给予了归降的汉人以民的地位,从他们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看,其身分接近于后金国人,亦即牛录属员。考虑到这些汉民与满洲的文化传统迥异,努尔哈赤也没把他们编入八旗。而对即对据城不降、不服从命令的汉人则实施镇压、屠杀。
努尔哈赤曾直言不讳地对俘获的汉人说:即使杀了你们,夺取的财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如果收养,你们的手可以出任何东西。用出的东西做生意,生产的好果实、好东西,那是永久的利益。
努尔哈赤晚年对汉族政策的急转直下,进占辽沈地区后,获得大片土地。他实行屯田制,颁布“计丁授田令”,属民平时自耕自产,战时为兵。与此同时,后金进入辽沈,战胜后抢掠财产、多次毁城,辽民被杀者数以万计;被俘的汉人则按照以往,强迫剃发易服,且多被编入女真人家为仆役、或编入农庄为农奴,许多汉人不堪奴役,起而反抗导致了天命晚期后金社会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