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一连下了两天,在第三天的凌晨堪堪停下。
程溪拿着铁锹推开门,踩一脚过去淹没了膝盖。
哦豁!
这得有30公分了吧?
三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开始铲雪,半个小时后清理出了院子,东墙底下多了几个小雪人儿。
走出院子一眼望去全是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沈家村银装素裹。
不多时村民们渐渐拿着工具出了门,交谈声打闹声夹杂在家禽的叫声中传出了老远。
“这雪真大啊?往年可没有这么早!”
“还真让族长给说准了,难不成真有雪灾?”
“那我得赶紧去买点粮食,前几日就买了点黑面,还吃不到过年呢!”
“慌什么,先去府城问问粮价再说。”
......
第一场大雪过后,村民们因为前有六叔公的提醒多少长了点心眼。
通往府城的那条土路上积雪渐渐融化,留下一洼洼小泥潭,不少人都去了府城。
目的地,粮铺。
而沈家小院里,此时三个人正围着几个木槽认真观察。
“嫂子,你种下去的菠菜发芽了!”
程溪之前拜托栓子叔做了几个浅浅的长方形木槽,就是为了在冬日里种菜用。
那日她就在木槽下方铺上一层厚厚的土壤,给种子简单催芽浸泡后就撒了上去。除去菠菜种子之外,还有生菜,蒜头,韭菜。
“屋里暖和,保持这个温度的话很快就长起来了。”
“那我们岂不是在冬日里也能吃得上蔬菜了?”
“自然。”
程溪表面淡定的一批,其实心里也挺高兴的。
在古代就算是皇宫也很难吃上新鲜的蔬菜,而她做到了!
天秀!
“小琪琪,有什么想吃的吗?”
“嗯......红烧肉?”
“太腻了,换个。”
“糖醋排骨?”
“昨天刚吃过,再换个。”
“盐焗鸡?”
“鸡太小,再长长。”
沈星琪迷茫了,“那要不嫂子你说?”
家里还有别的东西吗,难不成今天不吃肉了?
不能啊,嫂嫂最爱吃肉了,自从搬到村里后顿顿有肉吃,短短几天里她都长胖一圈了。
程溪咧嘴一笑,说出心声:
“吃猪蹄。”
这单纯的娃,怎么选了半天就没说到她心坎里呢,还得再点拨点拨!
说做就做,程溪转头去地窖拿了四个猪蹄给卤上。
加餐!
留在原地的沈星琪:“......”
有点懂了又有点没懂,就很迷茫。
“哥,嫂子的心思真难猜。”
她小大人般的朝他亲哥投去怜悯一瞥,“辛苦你了。”
沈星罗:“......”
论自己的妹妹被妻子越带越傻怎么办?
厨房内,程溪忙得飞起。
猪蹄处理后焯水,加入葱姜蒜去掉腥味捞出备用。
紧接着起锅放入猪油和冰糖炒出糖色,再将剁成小块儿的猪蹄放进去翻炒,一股香味飘了出来。
加入大料后再翻炒一会儿,程溪加了一勺高粱酒,随后趁着两人看不见加入酱油上色。
加水,盖锅盖,等大火烧开后转至小火慢炖。
沈家小院处于山脚下地势比之其他地方高,从窗户外看去远处的山峰一览无余。
白茫茫的大雪覆盖起原本的大山,大片的山林一片雪白,只有偶尔有一片片深绿色的松树冒头。
小鸟飞过枝头,溅起树上的雪花哗啦啦的落下,静景秒变动图。
“这画面,完全可以当电脑屏保了。”
程溪有些惋惜,随即想起什么又开心起来,趁着小火熬猪蹄的功夫跑进了房间。
“沈星罗沈星罗!”
门内的男主人一怔,抬头朝前看去就见一道欢快的身影闯进来。
“神农山有什么来历吗?”
“有。”
他合起手上的古籍,“神农山以遍布满山的珍惜草药闻名,也是名字的由来。”
“可我瞧着并没有多少人进山。”
“神农山地势险峻,比起珍贵药材,进山的人更珍惜自己的小命。”
“这样啊,山脚下倒是挺平缓的。”
“靠近村子的小山确实很平缓,但这只是神农山的冰山一角,里侧就连村里的猎户也不敢轻易前往。”
沈星罗心中一动,瞬间猜到了她的想法,“你想进山?”
“是有这个打算。”
程溪坐直身体,“你也知道我会些武艺,力气大,就想着进山碰碰运气。”
事实上她是冲着珍贵草药去的。
空间里如今多出了半径为30米的扇形面积,是因放进活物而来,那么如果再放些其他呢?
程溪觉得很大概率会再次升级。
殊不知,此时坐在她对面的沈星罗也有进山的想法。
系统储物格中来自兽人位面的野味已经多达两千斤,虽说保鲜却不能一直放着不吃,得找个合适的由头拿出来。
思来想去,进山打野味是目前最合理的来源。
“找个时间,我和你一起去。”
“你?”
程溪提出质疑。
沈星罗挑眉,“功夫我不及你,但我读过几本医术,认识不少草药。”
言外之意,就算是珍贵草药摆在你面前,估计你也当成小草踏过去了。
程溪一噎,在各种草科里她确实只认识可以吃的蔬菜。
以前就算是和朋友去露营也是备足了食物,根本不熟悉野外生物。
这局算你赢。
“那就一起。”
厨房里的猪蹄足足炖了一个时辰,揭开锅盖后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得亏小院四周的邻居远,不然铁定又得引起几家人羡慕嫉妒的吵闹。
程溪往灶膛里加了两根木头,大火收汁。
红烧猪蹄出锅。
“吃饭了。”
客厅里因有铁炉维持在26度上下,就算外面厚厚的雪因融化而又降低了几度也影响不到他们。
被切成等份小块的猪蹄整齐摆在洁白的餐盘里,上面淋了一层浓浓的汤汁,猪蹄皮q弹,色泽浓郁,隐隐透着一抹亮色。
“咦?看起来竟然比红烧肉还好看?”
沈星琪闻着鼻尖香味,期待感瞬间拉满。
“不仅比红烧肉好看,还比它好吃。”
“它看起来没多少肉,难不成其实和排骨一样?”
“尝尝看不就知道了。”
程溪自己夹了一块放进小碗中,汤汁融进白米饭中,看一眼就让人食欲大震。
沈星琪也夹了一块,一口q弹的蹄筋放入口中,味浓适口,肥而不腻。
好吃!
只需一口,猪蹄就取代了红烧肉在她心中的位置,荣登N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