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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高悬,皎洁的月光如雾如纱一般笼罩着大地,照得一片亮堂堂,不同于白日的酷热,这夜晚竟是有些清冷。

时而有夜风吹过树梢,发出的声音,犹如一声声低低的呜咽。

这般环境下,方锐来到了枣槐叔家。

屋内传出说话的声音,让他脚步一顿,暂时驻足。

……

枣槐叔家,昏黄的灯光下,一家人正在吃晚饭。

正如方锐预料,早前那五六斤麦糠,枣槐叔一家早已吃光了,又恢复从前,过回了白水煮柳叶的日子。

“呕~”

阿槐吞咽下一片煮柳叶,捂着嘴,发出一声干呕。

“过了几天好日子,这柳叶就吃不下去了?”枣槐叔闷声道。

是的,他嘴里的好日子,不过就是:麦糠搭配柳叶,混在一起煮着吃。

对这一点,阿槐、祥林嫂都没有反驳。

某种程度上讲,在这个年景,这也的确算是‘好日子’了。

幸福都是对比出来的。

城外,早就过不下去了,树皮、草根都抢着吃——别说什么捕鱼、打猎,若是可以渔猎,那还算什么大旱之年?

衣不遮体,流民四起,路有白骨……这才是乡下的真实写照。

也只有规模稍大一些的商队,才有足够的护卫、才能探索出安全路线,往来通行,运粮通商,这也是城中粮价飞涨的原因。

“不是,我能吃下去。”

阿槐含糊说着,仿佛生怕碗被端走,为了证明一般,扒了一大口柳叶,咀嚼着吞咽了下去。

那老柳叶的苦味,一下子浸润到胃里、心里,从眼角涌了出来。

——就像是:人可以被辣哭、酸哭,同样,也是可以被苦哭的。

“咳咳、咳咳!”阿槐剧烈咳嗽着,眼角不可抑制地流出水来。

“我儿,慢些、慢些!”

祥林嫂拍着阿槐后背,眼中露出一丝心疼,张了张嘴,终于,还是开口道:“当家的,要不,我去方家借一些麦糠?上次锐哥儿也说过,咱们没粮了,可以再去借……”

枣槐叔沉默了半晌,似是在思索,最终还是道:“再挺挺,等实在挺不下去了,再说。”

……

门外。

方锐听到这里,双目仰望天空,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不再逗留,出声道:“枣槐叔!祥林嫂!”

“锐哥儿来了?”

见方锐进门,枣槐叔一家都是起身。

“锐哥儿,来,坐,快坐!”

祥林嫂回身搬椅子,神情有些慌乱——方才还在说方锐,方锐就突然上门,让她有一种‘说曹操曹操到’的局促不安。

“不坐了。我想着,你家上次的麦糠也该吃光了,我又送来十斤。”

方锐不等二人说话,就道:“枣槐叔、祥林嫂,你们也别不好意思!还是那句话:就当借的,等年景好了,你家再还回来就是,别有什么心理负担。”

说罢,他放下粮袋,转身走了。

是的,没说什么多余的话,也没有留下来听枣槐叔一家的感激之语。

因为。

方锐知道:搁在柳树胡同的一些人家,借去十斤麦糠,人家好话能说一箩筐,听得你眉开眼笑。

可枣槐叔家不同,枣槐叔木讷嘴笨,祥林嫂、阿槐也相对性格腼腆,感激的话不太会说,但会记在心里。

他也不图什么,只要知道:这一家人拿了东西,不会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就好。

方锐匆匆离去。

枣槐叔连忙送出门去,目视方锐背影消失在夜色里,好一会儿,才转身回屋:“东西收起来吧!咱家欠方家的,还不清了啊!”

“槐子,你将来有了孩子,要说给他听,记住了吗?”他叮嘱道。

“哎,爹,我记心里了。”

阿槐认真点头,然后,咧嘴看向祥林嫂:“娘,明天,咱家是不是煮柳叶的时候,就能加一些麦糠糊糊了?像前些日子一样?”

“是啊,就你这个小兔崽子最机灵!”

祥林嫂拍了下阿槐脑袋,宝贝一般拎起粮袋,拿回屋里,嘴里絮絮叨叨道:“有了这些,咱家又能撑下去一段时间了……这小麻袋,我给倒腾出来、洗干净,明天送还方家嫂嫂……”

……

方锐给枣槐叔一家送粮的事情,被菜根嫂看在眼里。

说来也巧,当时,她出来倒刷锅、洗碗水,恰好就看到了。

回家。

菜根嫂说起这事,又一次叹息:“早知道,当初就该帮方家说话的,看看人家枣槐家,缺粮了,都有人主动上门送麦糠……唉!”

“娘,咱家好久没吃过麦糠了,我好想吃麦糠饼啊!”二蛋听到麦糠,下意识摸着肚子,咽了口口水。

“可怜我儿!”

菜根嫂看着如面如土色、瘦得如皮包骨头般的儿子,心疼道:“当家的,你说:咱们总吃柳叶,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咱们大人还好,可孩子……吃久了,人都吃垮了!”

月光下,福泉叔坐门槛上编着筐,沉默了下,瓮声道:“我说什么?我能有什么法子哩?”

“买粮?家里没钱。借粮?胡同里好一些的人家,就那么几户,和咱们关系都不好……”

当初,他家借了方家的粮,却偏帮宋大山说话,这事过后,柳树胡同的其他人家表面上没说什么,但心里都暗暗给他家打上了‘恩将仇报’的标签,隐隐排斥。

这种处境下,即使菜根嫂拉下脸上门借粮,也借不到。

“当初,我要是没向着宋大山说话就好了,就算不开口,也好啊!我现在也能厚着脸皮去方家借粮……”

这件事,午夜梦回,菜根嫂不止一次梦到,从悔恨中惊醒。

沉默良久,她咬了咬牙,才道:“就算吃柳叶,也得搭配些麦糠,人不能吃垮了……过几日,老虎帮的例钱也该交了……当家的,明个儿,把我当初嫁来带来的那件嫁妆,去当铺死当了吧!”

福泉叔身子一颤,旋即,是深深的叹息。

“对不住啊,二蛋,娘那根银钗子,本来想着将来传给你媳妇的……可现在……咱家实在撑不住了,过不下去了啊!”

菜根嫂摸着二蛋的脸,无声地流出了两行泪水。

“娘!”

二蛋鼻子一酸,虽然还不太懂事,但在这股氛围下,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我儿别哭,是娘自作自受,是娘活该……那银钗子卖了,就可以买麦糠了,给你做饼子吃……”

菜根嫂吸了下鼻子,勉强挤出个笑容,起身去了里屋拿东西了。

……

菜根嫂家发生的事,方锐并不知道,这时,他从枣槐叔家回来,进了屋。

“粮食送去了?”

这时,方薛氏刚洗过碗筷,擦了擦手,从厨房里出来,问道。

“送去了。枣槐叔家……挺难的!”方锐道。

“这年景,都难、都苦。”

方薛氏叹息:“咱家也帮不过来的,最多,也就是挑关系稍好的一二家,帮衬一些。”

“是啊!”

方锐颔首。

他并非冷血之人,在这个冰冷的世道,不可能如圣母一般普度众生,但对那些对他展露善意的人,也不吝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施以援手。

——如枣槐叔家。

“所幸,咱家还能过得下去。”

方薛氏庆幸不已:“若非锐哥儿你身子骨好起来,突破入品,咱家的日子恐怕也难了。”

方锐笑了笑,没说什么。

昏暗的火光下。

方薛氏在油灯旁缝制着衣服。

方锐抱着方灵,温声讲故事,等待着去黑市的时辰。

窗外,夜风迅疾,发出阵阵急促的呜咽,些许逸散进入屋内,引动油灯的火苗上下跳跃。

三人小小的影子映照在地上,相互依偎在一起,也随着火光微微摇曳。

……

等到时辰差不多了,方锐起身,背起药包,将方薛氏、方灵引往地窖,出门。

江平安那边,已经提前交代过,出了门,远处胡同中,可以望到两道熟悉的人影。

“江兄就位了,我也可以出发了。”

方锐冲那边点了点头,径直去往黑市。

……

往来这么多次,方锐早已轻车熟路,交钱、拿号牌,进入黑市,摆摊。

不少人已经认出了他,或侧目,或敬畏,或忌惮……伴随着一阵窃窃私语声。

“是他!就是他!”

“这可是袁爷认可的强者,听说,周长林、高通一伙凶人就是……”

“嘘,噤声,勿要多谈,这可是高手,人家听得到的。”

……

这就是上次事情的后遗症了……不过,相对应的,方锐名气更大,生意也更加火爆了。

只能说:他痛并快乐着。

“来十份‘去疤膏’。”

这客人接过东西,交了钱,却没走:“这位爷,我是常家的管事……我家老爷说了,请您护院,一月十五两银子……”

“不好意思,本人喜欢自由,受不得什么拘束。”

方锐想都没想,一口回绝。

“哎!那行,爷,您忙着!”

这人也不纠缠,痛快离开。

——他家老爷可是交代过的,无论方锐答应与否,都要好生对待……就算不说这个,只凭方锐自身的强者身份,也让他不敢怠慢啊!

接下来,买药的人中,又有两三波人,说是商队、镖局什么的,想要请他,最高开出了一月二十两银子……

方锐全部拒绝!

‘为什么都想让我当狗?’他心中郁闷。

若是暴露出七品实力,投靠一方,在哪里会少了银钱待遇?只不过,他不愿罢了。

‘当然,这个可以看成打工,比如前世的保安之类,这般想,我倒也没什么心理障碍。’

‘只是,拿了钱,就要承担义务啊!’

人家花了大价钱,请了去,总不可能让你闲着,想想就知道,不可能……而打打杀杀,就要结仇,掺和到什么麻烦中去……万一再牵扯到什么大人物、大势力,怎么办?

退一步讲,暴露身份后,仇家奈何不得自己,万一转头对付方薛氏、方灵,如何是好?

这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事情!

‘我看过小说,什么护卫、押镖的、走商队的……通通都是麻烦的近义词,太过危险了!’

‘这与我小心谨慎的性格不符……毕竟,能苟着,为什么要打打杀杀?我是个爱好和平的人啊!’方锐心中暗道。

“要两份‘生肌粉’、三份‘去疤膏’!”

“来了!”

方锐回神,递过去药包。

‘还是这般卖药好啊,自在、轻松,最重要的是:麻烦少……’他接过了钱,心中满意道。

……

药包卖了一多半的时候。

黑市巡逻人员过来,其中,出现了一个方锐意想不到的人。

“哟,方爷,生意兴隆,大吉大利啊!”高要一如既往,点头哈腰,笑脸相迎。

“高要?!”

方锐目光一闪,明白了此人的心思:‘上次,这家伙为了活命,设局让袁达当刀,可是得罪了那位……所以,他唯恐报复,加入黑市方面,成为了一个巡逻护卫?’

‘这一招,说不得真管用,在高要成了自家人后,袁达那般人物,未必还会计较……当然,只是未必,不过也算得上一招妙棋了!’

‘打不过就加入?这家伙,还真TN的是个人才!’

方锐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却还是问道:“你怎么成了黑市护卫?”

高要自然不会说出‘怕袁达报复’,只是道:“嘿嘿,方爷,您也知道:城中最近动荡,日子不好过,又恰逢黑市招人……我会些嘴皮子的本事,就加入了黑市方面……”

“原来是这样。”方锐颔首,也不戳破。

“以后,还请方爷多多照顾……”高要一如既往地恭敬,嘴上说着好听话。

即使他加入黑市方面,成为一个巡逻护卫,也照样得罪不起方锐,万一惹得方锐不高兴,在外面动手,谁知道?谁会管?

“好说、好说!”方锐应付着。

两人闲聊了两句,高要离开。

远处。

离开一段距离后,高要蓦然变脸,脸上闪过一抹狰狞嫉妒,向后方啐了一口,恨恨道:“呸,这姓方的,生意可真好啊!”

“还有上次……哼,千万别让我找到机会!”

他喃喃着,挺直腰杆,转身迈着八字步走了。

‘好家伙!’

方锐对此人始终留着心思,这时,就清楚看到了这一幕,并确认,自己看得没错:‘这高要……是在演我?’

论演技?

他可就有话说了。

方锐可同样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演员,演过虎爷、豹爷……后一个现在已经死了,前一个嘛,也如秋后蚂蚱,在即将死亡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