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林夕被闹钟吵醒了,她擦擦眼睛才发现自己在沙发上睡着了,还好天气还不是很冷,要不今早肯定要感冒了。
阳光从阳台上照进来,林夕勉强打起精神来,她先洗了澡,一如既往的穿着公司的职业套装,穿上运动鞋,就出门了。她还带了一双职业的高跟鞋,去到公司再换,这是她一向的习惯。
她不喜欢坐公共交通,觉得很挤,她也有车,但她很少开,除非时间来不及了,她才开车去公司。一般她喜欢走路上班,尽管走路要40分钟到公司,但这对她有过耐力训练的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平时她也很少时间运动,所以当这是运动也很好,保持自己的耐力。
她特别喜欢早上温暖的阳光,早上清新的空气,早上大街的风景,这是她一天能量的源泉,每天她都大口大口的汲取着。这条路的风景她已经很熟悉,甚至她能准确知道在哪个路口,出现什么人,什么样的风景。40分钟的路程,她能经过充满生活气息的老巷,也能体验现代社会的新奇,能闻到生活的烟火味,也能闻到高楼大厦对世界影响的味道。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她就踩过点了,也就是因为这条路的风景好才买的。说到房子,这不是他大伯买的,是她自己买的,靠研究报酬买的,除去大伯的光环,她是个妥妥的小富婆,什么打工赚钱都是她胡扯的。
她一路欣赏风景,一路走到公司,这一路都很惬意,所以她打起精神,尽管以后的路难走,但既然选择了,就要一路走到底,她给自己加油打气,尽管这个打气有点苍白无力。
她回到公司照常的上班工作,今天的工作相对清闲些,整理好昨天的会议,她就拿出了平板,在上面全神贯注的操作着,当然这快到午饭时间了,她才这么肆无忌惮的!
因为早上研究团队的同伴就给她发信息了,让她看看项目进展,比较急,所以她集中精神在平板上书写着。
关于研究团队,也并不是她昨天所说的几个朋友,而是一支非常专业的国家级的研究团队,虽不是顶尖的,但在国内还是排得上名号的,并且他们是受国家保护的。林夕就是这个团队的队长,他们一直在做地下研究开发,不出现在任何人面前,更不出现任何杂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