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碧霄一拍桌子,温简立马乖乖闭了嘴,温晨没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顿时米粒横飞直扑温简而去,他心里暗道:糟糕!
“温晨!”
温简一声暴怒腾地站起,温晨脸色微变迅速躲到碧霄身后。
“你那么大声干嘛!他又不是故意的,坐下吃饭。”
碧霄护住温晨,将过错归咎到对面的温简身上弄得温简更加恼火。
“给。”
丫头婷儿慌忙递去绢巾,见温简一脸凶相,也怯生生地挤到碧霄身边。
“选之,最近是不是累了?”
碧霄见他比平时易怒了许多,以前对温晨都是重话都不说的。
“可能吧,不过我这样要怎么坐?”
温简瞬间泄了火气,委屈地扯了扯衣领,米粒菜汤加上温晨的口水,他虽没有大哥那么讲究,但也不能邋遢成这样。
“东屋有晴空的衣衫,你先换上。”
碧霄言语间多是无奈,但一对上温晨立马展颜,温简又一次感受到了强大的偏差,心里冒出一股说不出的凄苦,真希望这个拖油瓶早些长大快点滚蛋。
竹林小院本就不大,只有东西两间房,北面是用饭和接待客人的堂屋,灶间在后院,平时婷儿与碧霄都住在西屋。
温简脱下外衫才发现,内衫的衣口也满是污渍,不得不都脱下来换干净的。
“天,这小子嘴里到底塞了多少东西,书院的饭菜不好吃吗?”
温简边抱怨边脱去衣衫,露出紧实的胸膛,这后背的肤色倒是比***出来的部分白皙许多。
“是你做的饭太好吃。”
碧霄推门而入,温简慌忙翻找干净的衣衫,可越着急就越找不到,急得他大声喊道:“你怎么进来的,我没穿......”
“喊什么喊啊,裤子还穿着那,你一个大男人还怕看?”
温简瞬间泄了气,心里嘀咕着:是啊,他一个大男人还怕看吗?况且是碧霄自己未过门的妻,他今天真是有够丢人的。
待他缓过神来,碧霄已经麻利地找出了衣衫,拧干水盆里绢巾走了过来。
“先擦下身子再穿衣服,你后脖子也溅到了,我帮你……”
“不用,我自己来。”
温简耳根通红,抢过帕巾一下一下擦拭着胸口的污物。
碧霄瘪着嘴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她自小是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很少有人把她看做女子,所以大家相处也不会有所顾忌,出门在外换个衣服或是受个伤都不会特意回避,今日她还第一次见赤个上身就能这么害羞的男子。
“你别这么看着我。”
温简皱眉不敢抬头,这女人紧盯着他看也不知羞,随即转过身不去躲了。
碧霄嘴角一弯,歪着脑袋半靠在门框上,两只眼睛盯住温简光滑白皙的背脊,他还真是世家公子,这细皮嫩肉的手感一定不错。
“喂,你真不用吗?我以前经常帮晴空擦背的,不用不好意思。”
碧霄边说边慢慢向温简靠近,她那起茧的手指触摸到他那结实的后背,温简瞬间炸裂一个闪身躲了过去。
“霄儿,我怕痒。”
温简羞得满脸通红,双手紧握,强行将体内的那股炙热逼退。
碧霄完全没有发现他的异样,自讨无趣地瘪了瘪嘴,继续说道:“还真是巧了,晴空十二岁以后就不让我碰了,也说怕痒,这都什么毛病?”
碧霄难为情地笑着,极力掩饰着情绪,其实事情远不是这样。晚照说晴空确实敏感,碰一下就红,她倒是十分好奇是什么样子,所以方才就是想试一下,没想到温简的反应那么大。
“你想些什么那?晴空虽说是她弟弟,但好歹也是个男人!”
温简显然有些恼火,(本章未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心痒
不自觉地醋意大发,他匆忙穿好内衫,修长的手指虽捏住衣领,宽厚结实的胸膛还是袒露了大半。晴空没有他那么宽的肩膀,这衣衫对他来说太小实在不合身。
“他是我弟弟,你想什么那?”
碧霄回得有些心虚,毕竟前几天还帮手下上过药,江湖儿女出门在外,哪会有那么多顾虑。
“要摸是吧,摸我的。”
温简急躁起来,抬手一扯,衣衫滑落,赤着上身大步走了过去。碧霄愣了下,随即展颜一笑,她只是见温简方才那么害羞,就忍不住想逗逗他,没想到这小子的醋劲还挺大。
“这衣服不合身,帮你改改。”
碧霄嘴角带笑迎了上去,只是简单地拍了下他的手臂,并没有接下来的举动。温简的心里倒是空落落的,心中的火气已经消个彻底。
“不用麻烦,我直接穿外袍好了。”
碧霄还是上前将衣衫捡起,拿在手里比量着,衣服小了一大截确实难改。碧霄抬眸看向温简,他明明是江南人,肩膀这么宽还真是少见。
“公婆都是江南人吗?为何你们长得更像北方人?”
碧霄随口一问,温简脸色微变,还是回道:“我母亲是京城商女,只有三妹随了父亲,她......”
“你扯着领口,我缝上两针就好了,这天气还是冷不穿内衫可不行。”
碧霄漫不经心地打断了温简的话,边说边为他穿好内衫,抬手从腰间的皮袋里掏出小巧的针线,看起来与缝衣服的针线不太一样。
“你怎么随身带针线?这是?”
温简细细打量了下,发现这针线居然十分眼熟,但一时又说不上来。
“桑皮线,用来缝制伤口的。”
碧霄缝得很认真,手法也娴熟,说话语气仍是漫不经心。温简听完心里一沉,桑皮线他在医术中读过,之前也见医馆的外伤大夫用过。
所谓桑皮线,即取其桑树树根的表层黄皮,留洁白柔软的部分,经锤制加工成为纤细的桑皮线。它制作简单,不易断折,更有药性和平,清热解毒,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作用。
“好了。”
碧霄没几下就缝好了,熟练地打了个结,为他整理好衣衫,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你,用过吗?”
温简小心地问着,
“嗯,后背有一处,当时伤得挺深。”
“落疤了吗?我看看。”
“没有,当时有一公子死皮赖脸地给我送除疤膏,还追到荒漠叮嘱我涂药,你说能不好......”
温简俯身堵住了她的嘴……
“晴空快来!”
晚照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包东西,用绢巾细细包着很是珍惜,她小心打开捧到他面前。
“这樱桃可好吃了,圣上早上派人送过来的,我都没舍得吃!”
我们清风楼崇尚“应时而食”,春之清爽,夏之圆熟,秋之鲜香,冬之醇厚,四季更替。秋季是挖藕的好季节,这个时候的藕最好,滋味最浓。这道灯影藕片用到了新鲜的藕、蜜豆,调入红油上面的那层油。
蟹酿橙是挑选优质大闸蟹和当季成熟的橙子制作而成,菜式新颖、滋味鲜美、气味特殊。
“听说,程兄的小妹回京了,可是真的?”
“温兄是说程妙儿吧,他是我叔父的女儿,因一直无子所以自小寄养在我家,外人不知情只当是我亲妹妹。”
“原来如此。”
“别提了,前几年没少给我惹麻烦,去年墨兄成亲她受不住回了沧州老家,这不墨兄身死的消息让她知道了,非要回京上香,她昨日入京又听说是假死,喜极而泣在醉仙楼哭个没完,眼下全京城都知道这事了。”
“没想到再见之日,竟是四姑娘的成亲之日。”
“程(本章未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心痒
哥哥,你瘦了。”
但也许放你离开才是最美好的祝福
如果两个人本身并不处于同一个世界
这只会加快他们逃跑的脚步
可最终却得不到真心
只会破坏了对方的生活
因为爱如果是单方面粗暴的给予
晓春瞬间双眼湿润,连忙用手中的团扇遮住面额,程暖鑫的出现让她太过意外了。程暖鑫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心上人,她今日穿的是金丝花鸟纹的蓝白齐胸襦裙,搭配同样花纹的白色飘逸披帛,在摇曳的船灯照耀下甚是好看。这衣裙是他亲自挑选的,她走时亲手送给她的。
愤怒悲伤流过她的内心,但只是稍作停留就化作了,没有要死要活,她要来跟算算旧账,把楚天娇的所作所为揭露在世人面前。而墨彦的做法一向简单粗暴,以他睚眦必报的性子,这位长公主在他面前已经是个死人了。
坐上马车,她离开了曾经不顾一切奋力来到的地方。
今日离京,您不去送送他吗
该说的话,昨日已经说尽。离别的场面,不适合我。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若君王贤明,则良臣猛将来投,国之兴盛,百姓安居;君上昏庸,则奸邪佞臣丛生,国势渐微,王朝覆灭。”
“程兄忘了上次随我去沧州,你差点回不来......”
“那次怎么能怨你,你我都是为圣上办事,国之大事面前怎能畏惧生死!墨兄不必多言,你我总角之好如今又是刎颈之交,这次我必须与你远赴幽州。”
第一百一十四章心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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