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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玄幻魔法 > 狼人狩猎法则 > 第七十二章 离心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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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们也问这件事?”

马厩边上,裴伦皱着眉头看虎克的侦探们。

他感觉自己今天走的路有点多了。

兔子艾斯习惯性地抱着胳膊,嘴唇微不可察地开合着,声音却和一般人说话没区别:“我们只是觉得那一片土地和我们购置的那些土地连起来或许会有更大的经济效益。等等.....‘也’?除了我们,谁还关心那片地?”

旅店老板摇了摇头:“贝略先生...他倒不是关心这片地,只是我们聊生意的时候无意提起。你们现在买的那块地、包括外围的那一片毕竟以前属于我的家族,不过嘛...曾经的意思就是说它现在已经不是我的财产了,我的曾祖父老早就把它变卖掉了。要不是这样,我现在大概还有个好房子住呢。”

他的曾祖父、祖父两代人都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将贵族赖以为贵的封地也押上了赌桌。

于是所有的封地都在这两位手里消失了个干净,而有意思的是,裴伦的祖父之所以沉迷赌博,起因正是因为想把父亲输出去的土地赢回来,但他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水平。

多恩王国的法律不允许无地贵族保留头衔,因此当今女皇的曾祖父蒙特默五世那御笔一勾一划,就将曾经象征尊贵的姓氏和纹章都从纹章院的贵族清单里剔除了出去。

最糟糕的是,在这件事的不久后新法施行,允许贵族自由买卖土地不受限制。

裴伦现在也时不时会感慨,如果自己先祖丢失封地的事晚一点传开,他现在大概是不用为自己的婚姻发愁了。

“那你知道那片地现在在谁手里吗?”兔子艾斯追问道。

他所说的这片土地包括一部分的河岸和沼泽,他们相信如果能把这一片也拿到手,热沃的本地人之后便没有能够威胁到他们的地方了。

虽然目前他们手上购地的钱是还不足,不过这都是可以申请的。

裴伦不知道侦探的心思,他只是叹了口气,脑海里还在想未来的婚姻打算,这会儿说话便有气无力的:“这我就不清楚了,或许在某个商人手里,又或许被国王收回,转赐给了其他贵族。不过我想他大概是忘了自己有这么一片地了,否则他就会把这片土地推平,开什么厂子都比闲置着要挣钱。”

“好吧,那么那个马戏团的人是否有联系到?”闲人罗宾汉挤过来,几乎要同裴伦勾肩搭背起来。“他们的帐篷行李还在我们的地盘上,这些人到底还回来吗?”

关于此事,裴伦也不甚清楚。

关于马戏团的表演者们,人们已发觉了他们失踪的事实,起初这引发了一点恐慌,不过随着制皮师出现后反而有所好转。

那样可怕的伤势很难由人造成,但如果说是那个巨大且类人的苍白怪物干的,那么一切就都合理多了,从城里来的古董商兼治安官的克雷顿·贝略先生的“强盗猜想”不攻自破,因为这里并不同时存在强盗和怪物两种坏东西。

只有一个坏东西,那也是好事,至于马戏团的人本身是生是死,大部分人没那么在意。

“我不知道,不过那个驯兽师的尸体现在就停放在教堂后面,你们可以把他们留下来的东西拖到那里去,这样他们回来看望同伴的时候就能顺路带走自己的随身物品了。”

裴伦给出了建议,但似乎不怎么被接受。

头发乱糟糟的侦探和裤腰扎得和本地人一样高的侦探窃窃私语了一阵,看他的表情是不带恶意的嘲笑。

这些侦探可不是为了物归原主才问他这个问题的。

兔子艾斯含糊着敷衍了过去:“好吧,我们会考虑这么做的,嗯...容我好奇地问一声,你的那些新房客是什么来头?他们看起来可不太容易应付啊。”

“我没问过,不过他们看起来不像是会在这里久住的样子。”

“怎么说?”

“他们看起来风尘仆仆的,而且订完房间倒头就睡,我不知道他们在昨晚之前赶了多长的路,但他们肯定不愿意浪费时间在这里,看他们带的枪就知道,热沃没有用得到这么多长步枪的地方。”

裴伦的想法和他所说的一致,如果只是为了防身,没人会带着那么大一杆枪出门,手枪比这方便得多,而且更容易保养。热沃有那么多长步枪都是几代人慢慢积累的,种类和品质都能梳理出时代发展的痕迹。

而这些新房客手里整齐划一的枪支类型则证明了他们的身份不一般。

他上个月接待过来自萨沙市的军人,他们之间给他相似的感觉,但裴伦也不敢断定这些新房客就是士兵,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的衣物大小不合身,看起来像是从平民身上抢来的。

不过只要他们还没有被证明是强盗,裴伦就有权利挣他们的钱。

“你要是好奇的话,自己可以去见见他们,不过我不保证他们不会觉得冒犯。”

说到这儿,裴伦偏头听了听声音,马厩后就是旅店后院的围墙,他的积蓄就藏在仓库附近,要是那些汉子想做什么坏事,他在这里就能听到。

艾斯拒绝了这个建议,他看小裴伦的样子没有再继续问下去,因为这位老板也一无所知。

送走了裴伦,这些侦探返回到临时租住的房屋继续讨论,他们在要不要提防这些新来的枪手这件事上有分歧。

十几个携带长步枪的枪手来到热沃显然不是常见的事,尽管他们没有亲眼见到那些人,但也相信这样的装备非一般的组织可以凑齐,如果这些人不是从萨沙市离开的士兵,那他们的身份来历就值得推敲了。

罗宾汉啐了口唾沫,转手给自己的杯子里倒上劣质茶叶冲泡的茶水。

“草了,我昨天睡得特别早,根本就没见到他们来的样子。”

“谁不是呢?难得晚上没那么亮了。”基特把杯子递过去,罗宾汉没理他。

放下茶壶后,罗宾汉端着茶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奇怪道:“伊恩那小子去哪儿了?我今天好像没见到他,昨晚他也没回来。”

“我只知道他今天是去教堂了。”兔子艾斯说,他给自己剥了块糖,含在嘴里后便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椅背上闭目养神。

“反正这里也没有别的工作需要他。而他听到旅店里出现怪物的事后就变得格外热情,似乎想要为本地人做些贡献,我干脆给他放了假。”

“他哥哥的尸体一定把他吓坏了。”庄稼汉基特撇了撇嘴,从怀里摸索起来,他记得自制的卷烟还剩下几根。“杀死夏尔的怪物可不在这里,而且也已经死了,他这么做根本没有意义,只是给本地人做白工罢了。”

罗宾汉哼了一声,他倒愿意为这位小兄弟说些好话:“基特,我敢打赌,你要是见到那些尸体后会变得比他更糟。你那颗庄稼人的心脏可受不了那样的画面。”

基特的手僵在怀里,偏头看他:“你们当时看到了什么?”

“在你出门抽烟的时候,我们可是负责了收尸的工作。”罗宾汉把杯子放下,面容严肃起来:“你们知道蜘蛛是如何进食的吗?”

基特的身躯抖了一下,他已经想到了一点画面。

“我当然知道了,它们会用一种特殊的毒素融化猎物的肉,喝光肉汤后还能保证外壳完整。”

“那你应该能想象到这种方式运用在人类身上会是怎样一番后果了吧?”罗宾汉用冷森森的语气问他。

基特不说话了,而兔子艾斯虽然仍闭着眼睛,眼皮用力的痕迹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说那一批人完全没有留下遗体是错误的,但那些遗体......”

罗宾汉抬起双手框了一个人头大小的圆:“大概加起来也就这么大了,甚至骨头都被融化了不少,能保留下来的基本都是些颜色不一的头发、整块的头皮、零碎的牙齿和指骨,我猜这些是人身上最难腐烂的东西了。那里教会的人把它们收集起来,但还没有进行下葬,可能是要用火焰净化他们。我猜他们也不想我们把这些经受邪气浸染的遗物带走。”

艾斯叹了口气直起身来:“我和伊恩都看到了夏尔的手指,就是以前被砍掉后新接上的那根,里面还藏着大概是遗书的文件,不过也被腐蚀了大半。”

“还好我当时没去看。”基特只是庆幸。

罗宾汉耸了耸肩:“所以你应该能够体谅伊恩,要是一个人非常悲伤,那么他做出任何出格的事都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我觉得伊恩目前所做的事都还算正常。”

.............

“路易斯教士,请你把枪放下,论射击的技术你不是我的对手。”

伊恩几乎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在大量的运动后,他没有展现出很明显的疲态,决心和毅力将其打磨为一件更锐利的器具。

在他的对面,路易斯教士靠在大树后气喘吁吁,金色头发都因为汗水紧贴在额头上,但仍聚精会神戒备着这个莫名其妙追击了自己一夜的外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