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璟律师事务所外。
宋先生你放心,这个案子我肯定尽心尽力帮你办妥。
张伟把客户——一个略有些发福的中年送到电梯前。
张律师办事我还是很放心的,那就交给你了。中年笑着点点头。
两人正说话间,叮的一声,电梯到了。
随后电梯门开启,刘佳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张伟后目光闪烁了一下,走到旁边没有急着离开。
宋先生慢走。
张伟也没理她,向着中年招了招手。
等电梯门关上,他便转身向着律所走去。
张律。刘佳喊了一声。
张伟回头,微笑着问道:刘律有事?
刘佳上前两步,示威般的看着他,开口道:没什么,就是告诉你一声,你办得了的案子,我能办,你办不了的案子,我,也能办。
说得好。
张伟拍了拍手,道:还有别的事吗?如果没有,我就回去了,如果有,你知道我的收费标准。
张律还真是不近人情啊。刘佳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
张伟不置可否:这个取决于对谁。
说完转身便走。
他实在是不想在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上浪费时间。
哼!
刘佳目光冰寒,脸色也阴沉了下去。
两人不对付,在全璟律所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他们几乎是同期进入律所,从最开始抢客户,抢案子,到后面竞争高级合伙人的位子,反正几乎是从头斗到尾。
如果仅仅是这样,张伟倒也不至于这般态度。
就好比杜彦森,跟他也是竞争关系,但两人私底下并没有什么不愉快,仅仅是工作上有些竞争,而且后来因为一些事情,也算是化敌为友了,现在关系还不错。
但刘佳不同,简单来说,这娘们儿经常会用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
张伟挺看不起这人的,自然也没兴趣跟她假以颜色。
而且……
看她这嘚瑟的样儿,张伟就能猜到她肯定是已经提起反诉了。
要知道,她的对手可是姜白和罗大状,呵呵,估计这次要栽个大跟头。
张伟猜得没错,刘佳确实已经提起了反诉,并且法院也已经立案。
现在双方已经在交换证据了。
现代社会,很多工具和技术发展得越来越先进和全面,法院也在不断改革,不少流程由线下改为线上。
比如证据交换。
以前的证据交换,需要由法官主持,双方面对面进行。
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现在不同了,双方通过线上小程序提交证据就可以。
刘佳回到办公室后,就开始查看对方提交的证据。
先是诽谤案的证据。
基本上都是一些经过了司法公正的贴子截图之类的。
这个没啥可争议的,以陈雨桐的行为来看,诽谤罪妥妥的没跑了,而且贴子直接都干上贴吧热门,这个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可想而知。
刘佳也没准备进行质证。
她最主要的辩护策略,还是围绕着反诉进行。
如果能够证明伯爵是阻止流氓当街猥亵妇女,这才被恼羞成怒的流氓残忍杀害,那么作为它的主人,陈雨桐的一些行为也就能很大程度上得到合议庭的谅解。
而且你诽谤案的原告本身就是个人渣,是个流氓,这个因素也会极大程度影响判决。
所以刘佳在简单查看了诽谤案的证据之后,就开始重点查看反诉案的证据。
但是当她打开证据列表后,就惊呆了。
居然……全都是视频证据!
铺满了整个列表。
刘佳往下滑动屏幕,页面刷新,又是整整一页的视频。
看了看右上角显示的文件数量。
249!
雾草!
刘佳都惊了。
使劲的揉了揉眼睛,这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两百四十九个视频证据?
这是要干啥啊?
法院小程序的服务器都快被挤爆了吧。
刘佳随便点开一个视频,时常七分多钟,但没有什么有用的内容,都是落日。
她又点开一个,这次视频倒是没那么长,只有三分钟,拍的是月亮。
刘佳不信邪,接着又查看了几个视频。
结果全都是不着调的内容。
嘿,这是闹哪样呢?
刘佳拍了拍额头,满脸的疑惑。
不过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她还是继续查看其余视频。
但看了十几分钟后,刘佳放弃了。
这么多视频,如果每一个都看一遍,她的眼睛怕是都得瞎。
而且每个视频里面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内容,完全想不通这玩意儿跟案子有什么关系。
难道是恼羞成怒的一种报复?
刘佳如是想到。
她也就没有继续看下去。
反正强制猥亵案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者,像这种情况,合议庭一般会更加倾向于被害人这边。
没啥好担心的。
……
与此同时。
精英律师事务所内。
罗大状,这么做真的可以吗?姜白问道。
罗大状笑呵呵的说道: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但成功几率很大。
两百多个视频证据,其中只有一份是真正有效的,她又不可能每个视频都看一遍。
你想想看,她从两百多个视频里面正好抽到证据的概率有多大?
姜白点点头:那倒确实概率挺小的。
其实我一般不会做这种事情,没必要,这次也算是破例了。罗大状淡淡的说了一句。
确实,以他的能力和水平,根本不需要在这种地方做小动作。
直接正面刚上去就能赢。
这次确实也是情况特殊。
还是那句话,跟魔鬼打交道,有时候不得不用一些魔鬼的手段。
像这种,卡着证据交换的时间提交大量无用证据,用来掩护关键性证据,让对方没办法提前做好防备的行为,是一些讼棍惯用的伎俩,通常会被人所不齿。
不过没关系,罗大状都说自己是全国最大的讼棍。
所以对于使用这种手段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双方对案子都挺有信心的,在这种愉快的气氛下,开庭的日子很快便来到了。
这次的案子有点特殊,因为被告提起了反诉,这两个案子呢又都是比较简单的案子,所以法院决定一并审理,节省时间。
先审诽谤案,再审强制猥亵案,全部审理结束后再进行统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