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当爹
“医生,楚云璃的伤势会不会留下什么病根?”
刘汉生坐在医生对面,面色紧张的问道。
“额……”医生翻看着楚云璃的病历本,突然想起了什么,笑道:“这位家属先别紧张,病根倒是不会留下来,只是……”
“只是什么啊?”
刘汉生急的恨不得薅这位白头发医生的脖领子。
“呃……只是这位病人的营养有些供不上,孕期初期要多食用……”
“什么?”
刘汉生打断了医生的话,他瞪圆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医生。
“怎么?”
白头发医生扶了扶眼睛,“你还不知道?”
刘汉生懵逼的点了点头。
白头发医生眼里闪过一抹责备:
“怪不得!当时病人的伤势很重,头部有轻微脑震荡,我们只顾着抢救。
发现胎芽,还是一个星期后,病人一直在干呕,我们给病人做ct时,还是一个女医生细心的在病人子宫里发现了胎芽。”
刘汉生心里的自责就像一块沉沉的大石头,他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有惊讶、有激动,更多的是后怕。
紧接着医生责备道:“也算你们运气好,怀孕初期胎儿不稳定,很容易坠胎,能保住胎儿也是你的福分,以后可不能再让女人上战场了!”
“知……知道了。”
刘汉生的脑袋是懵的,他要当爹了,这特么也太意外了!
刘汉生细数了一下,他跟楚云璃才几次?
恐怕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命中率这么高的吗?
如果能看到彩票站,刘汉生绝对要去买一张彩票试试,中奖率太高了!
听到楚云璃怀孕,林小婉的心里一半刺痛一半高兴。
她高兴的是她最爱的男人有了自己的骨血,在末世里这是很难得的。
刺痛她的是孩子不是她怀上的,甚至她跟刘汉生一次完整的都没有过。
于是刘汉生又问道:“医生,那现在楚云璃能出院了吗?”
白头发医生沉吟片刻,“你能保证孕妇的安全吗?
目前来看,特区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你有这个条件的话,就让孕妇待在特区吧,当然,她现在能出院,这还要问孕妇的意见。”
条件?
刘汉生当然有这个条件,以刘汉生现在的粮食储备,他能在特区租个几十年房子,且保证衣食无忧。
可是……
刘汉生是自私的,他想让楚云璃陪在自己身边,宁可自己去照顾他。
可刘汉生又转念一想,现在避难营并不安全,丧尸闻着气味大规模迁移那是迟早的事,万一……
刘汉生是个有传统观念的男人,他宁愿自己死,也要保住自己的下一代。
刘汉生回到楚云璃的病房时,病床旁的矮柜子上,饭菜一口都没动,已经有些凉了。
“怎么不吃?”
刘汉生坐在楚云璃的床边,语气有些责备,目光确是温柔的。
他敢确定,楚云璃怀的孩子是他的。
因为刘汉生心里盘算过,他收留楚云璃后的半个月时间里,楚云璃没有一点怀孕的迹象。
而自己跟楚云璃的第一次,已经是收留她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要怀上邓家霖的孩子,早就怀上了。
而楚云璃怀孕是在她和刘汉生发生第一次之后,这足以说明,楚云璃肚子里正是刘汉生的后代。
突然,一颗滚烫的眼泪沿着楚云璃的眼角滑落。
“对不起。”
楚云璃哭了,她心里对肚子里的孩子有一半是期待,而另一半却觉得孩子不该来。
第一,楚云璃被邓家霖玷污过,她在刘汉生身边一直都很自卑,她虽然留过学,思想却是个有些传统的女人,她觉得自己不干净,不配有刘汉生的孩子。
第二,现在到处都是丧尸,世道已经乱了,她不希望孩子出生在乱世,跟他的爸妈一样,活在末世的夹缝中。
林小婉懂楚云璃的心思,她低下头,眼泪“啪嗒啪嗒”的滴落在手背上,同为女人,在末世里,她们的命运是相同的。
“好了,你的过去,我不会在乎,真的,我说不在乎就不在乎。”
刘汉生把楚云璃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抚着。
再怎么说楚云璃怀上了刘汉生的骨血,老人不都说,女人怀孕时如果情绪波动太大,生出来的孩子就不健康吗?
所以,刘汉生要承担起这份责任,他不仅要保证楚云璃的安全,更要保证她的身心健康。
于是刘汉生提议道:“要不陪我出去走走?
我这次来特区要采购些东西,你这个大主母总得记记账吧?”
楚云璃听完当时就不干了,轻轻在刘汉生胳膊上掐了一把,埋怨道:“什么大主母?
听着怎么那么老?
我有那么老吗?”
“就是!”
林小婉剜了一眼刘汉生,牵起楚云璃的手,责怪道:“应该叫云璃姐姐大夫人,这样才好听!”
“哦!对对!大夫人、二夫人!”
刘汉生露出两排大白牙傻笑着摸了摸脑瓜子。
有林小婉帮刘汉生哄楚云璃,楚云璃的神情好了不少,刘汉生倒也落得清闲。
等林小婉帮楚云璃梳洗完头发,刘汉生又在林小婉的指导下,笨手笨脚的用吹风机帮楚云璃吹干头发。
另外不得不提一句,特区医院的吹风机要3两粮票用一次,这是真的黑!
得知楚云璃怀孕后,刘汉生不自觉的连走路都扶着她。
“不用扶。”
楚云璃红着脸轻轻推开刘汉生的手,她的目光被特区街头上各种各样的小饰品吸引。
刘汉生把粮食都换成了粮票,整整5吨粮票和300斤鱼干票,让刘汉生成了这条街的土大款。
特区里人流很多,整条街的人都快要排到特区门口。
这并不夸张,大多是因为这里的人有秩序的保持着1米距离,防止唾液传播丧尸病毒。
刘汉生难得大方的给两个女人留下100斤粮票,于是他一个人走向贩卖武器的商行。
虽然刘汉生有系统能换武器,但现在刘汉生需要的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普通的自动步枪刘汉生已经看不上眼。
第七特区有一条街是专门售卖装备的地方。
每个店家为了吸引客户,会把最先进的武器摆在最显眼的位置。
跟集市比起来,武器街的人很少,治安却是最稳定的。
刘汉生腰间枪套里跨着的大号银白色沙漠之鹰,让他在这条人流较少的街上,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回头率。
毫不意外,银白色沙漠之鹰是手枪界的奢侈品,更是身份的象征。
因为没人会花跟ak47一样高昂的价格,去买一把单发的手枪,而且后坐力这么大,震得人手腕生疼,不如一把56式手枪来得顺手,唯一的优势只有威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