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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历史军事 > 明末强国梦 > 卷二:初露峥第128章 辽宁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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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初露峥第128章 辽宁建省

威海刘公岛,毛承祚在自己的书房里正在阅读朱万化交给他的新东江镇军政管理原则的手册。不时的提笔写下自己的阅读心得,他在为即将赴任东江,接手东江镇的军政做着准备。朝廷的嘉奖任命旨意前两天已经到了,朝廷任命毛承祚为东江镇副总兵,领威海卫指挥佥事衔。这也是四品武官了,目前朱家一系的人员,除了朱大典,其他人还没有这么高的官衔。

朱万化在手册中详细叙述了军事、政权、农业、工业、交通、外交等各个方面。内容非常详尽。

军事方面:以原一营、四营提供的骨干为基础,最多用半年时间组建训练出一个团的兵力,番号为辽宁独立团,满编约3000人。独立团成军之前,一营、四营暂时驻扎东江镇。

由于是独立团,所以直属部队得到了加强:警卫连中增加了特战排,炮连中有一个重炮排,拥有三门经过改造的佛郎机大口径火炮,这三门重炮用于攻坚战。另外增加一个舟桥连。

黄海舰队还要组建一个近海兼内河的分舰队,用于辽东周边岛屿的占领控制,和鸭绿江内河的巡逻警戒。

考虑到周围多山,因此,独立团的三个营都要按山地营组建训练。辽东的冬季漫长,雪橇、雪爬犁的运输方式就要考虑。

正规军之外,训练编制一个武警支队(相当于团的编制),人员不定编,暂定3000人。支队之下设营、连、排、班。

武警执行军衔制,基本是冷兵器,遵化一战,缴获了鞑子的大批刀枪,因此朱家现在也不缺少冷兵器。军官装备喷子,每个营中有一个连装备新式火铳。有少量的半自动机枪和掷弹筒用于训练。

最后是维持地方治安的警察。各个行政区域都要建立警察局。警察、武警军官主要来源于威海的警官教导队。

监狱属于法院管辖,所以狱卒并非警察,也不归警察局管。古代尚不需要交通警察,至于达官贵人出行的安全也不是警察的职责。所以,警察的职责单一化了,就是户籍,治安,社会秩序。需要动武就招呼武警,警察本身就是个管理职能。因为他们管的事儿,带有强制性质,所以要穿*、带警棍,*是执法,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警官要配枪,如果有人袭击警察,警察开枪自卫是合法的。

由于警察的特殊性,所以,其人员素质就要高要求。警察犯罪属于知法犯法,是要罪加一等的。

政权方面:原来毛文龙时代的东江镇是没有地方政权机构的,它就是个军事集团,辖地内普通百姓,农民、商人都很少,他们也没有管理,任其自由生存。朱家接手之后,农、工、商将要得到全面发展。并且农工生产,活跃经济将是东江镇主要的内容。因此,各级政权的建立完善将是初期的主要工作。

由于东江处于交战的前线,随时处于战争状态,因此,要实行军管,地方行政,法院都在军事管制之下。法院就是军事法庭,各级地方政权都由军队代表执行管理。

现在的东江只有镇江、义州是大城市,东江镇本身就是皮岛上的一个兵营,完全没有城镇的样子。不知是气候还是土质的原因,皮岛上一直是寸草不生的荒岛。周围海域是不错的渔场,所以,作为渔民的基地还是可以的。所以规划中皮岛作为海军基地来建设。除了海军设施之外,在渔村较集中的位置建一个行政管理的中心镇子,就叫东江镇。

朝廷给的名称叫做东江镇,暗含的皮岛就是它的中心,这就与朱万化的规划相差甚远了。这里是辽宁省的一部分,将来总要收复整个东北地区的。后金泛泛的称呼这个地区为辽东,所以,朱万化决定这个行政区的名称为辽宁省,省会暂定在镇江,旋即将镇江改名为“安东”,直接使用了后世的名称。

这个行政区划自己先定下来,内部自己称呼辽宁省,自己任命行政长官,对朝廷则称东江镇。将来如何上奏朝廷?朝廷将持什么态度?是否委派巡抚?这些都留待以后解决。总之,现在朱万化已经不愿意完全按朝廷的意思办了。

行政区划:目前东江镇所有控制区域设定为安东府,就是说目前辽宁省只有一个安东府,府城为安东。下辖四个县:安东县,辖周围地区和向南的沿海地区;义州改名新义州,设为新义州县,辖鸭绿江东岸地区;以皮岛为中心辖铁山为东江县;辽宁沿海的岛屿为长山县,县治所在长山岛。

县之下是乡,政权建设到乡一级(农村)。乡一级有乡长一人,警察一人,农艺师一人。

除了巡抚外,各级行政官员都不是朝廷任命的,并且都是军官兼职,叫知县不大合适,因此,县级长官就暂时称为县长,与大明的官府有所区别。

建立政权后第一个政令就是改地名,如安东、新义州等。

第二个政令是有偿分配土地,延期付款。由于当地百姓很少,这项政策的对象主要是移民。同时颁布减租减息的法律条文:规定最高佃租三成(30%)。私人借贷年息最高一成(10%),不得滚利。用法律强制减租减息,违法者严惩。现在的安东府范围内,极少有地主存在,颁布这样的法律完全没有障碍。

由于多年的战乱,到处都是大片无人耕种的土地,这些可耕种的无人土地,就全部收归官府所有,然后以当地价格的八成(80%)低价分配(出售)给无地的农民和移民。农民要分十年偿还购买土地的贷款。农业税免一年。原来有地的农民、地主,交出有效的地契,换发政府颁发的新地契,同样免税一年,即崇祯五年开始收农业税。

在农耕为主的社会中,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有价值的,因此,一般都不能无偿分配(个别的奖励政策除外),需要有价购买,农民暂时没有钱,可以贷款。无偿分配会激发不劳而获的思想,要鼓励勤劳致富,不能养懒汉。更不能搞杀富济贫,越穷越光荣的政策,那是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贫富差距的调整只能靠税法。

第三个政令就是税收。

明朝的税收制度是一大弊政。明初的时候农业税率为3.16%,明代晚期平均税率约1.97%,可见无论是明代初期,还是明代晚期,平均的农业税率都低于三十分之一,而明末甚至低于五十分之一。这样的一个税率不能不说已经低到了极限。这么低的税,有功名的、有官职的、皇亲国戚还都是免税的。

要说农业税总还是实实在在的征收着,那么商业税,在明代基本上是属于名存实亡的性质,剩下的也仅仅是点缀。朱元璋规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后来连三十而取一都不收了。所以整个大明朝,商业税几乎是零!

比较繁荣的万历早期的一些数据在整个明代比较有代表性:“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关税)4万两、通过税(过路费,这是阻碍商业流通的)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一年下来全国就收了三百多万两商业税,这还是比较好的万历年间。

大明朝廷能不穷吗?民富而国不强。

东江镇的新税法规定:

东江镇所有居民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无一例外。

农业税、商业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海关贸易税开始执行,其他税种根据需要另行颁布。

农业税按年征收,额度:按收成征收半成(百分之五,略高于三十而取一)。由县衙门根据本原则,按本地产量和田亩优劣分三等规定具体数额征收。

商业税按月征收,额度:零售业。月营业额的半成(百分之五),批发业,零二成(百分之二)。

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超过十两白银(人民币5000元)者征收累进税。

安东城、新义州城设海关,征收贸易税,税额按商品、地区另行规定。

废除通过税(过路费),撤销所有税卡。

凡是拒绝纳税、偷税、漏税均属违法。

商业税免税半年,到崇祯四年七月开始征收。

农业方面:农业生产和粮食产量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社会是最重要的。大家都知道,明朝末年地球处于小冰河时期,明朝灭亡的众多原因中,气候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小冰河时期的气候对北方,特别是东北、西北的高寒地区影响最大,南方次之。为什么呢?

其主要原因是全年平均气温降低,适于植物生长的生长期日数缩短。南方气温高,缩短后的生长期还是可以收获,只是一年双收的可能性小了,当然了,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还是可以一年收获两季的。北方高寒地区,缩短生长期后可能一季庄稼都不能收获。后金统治下的辽东(即现在的东北地区)就处于这种情况,所以造成了连年的灾害,粮食大幅度减产或者绝收。

解决的办法有两方面:一方面选用生长期短、耐寒的粮食作物。另一方面就是提前温室育种,气温升高以后向大田移栽,或者全部改为温室种植。朱万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多种冬小麦,冬小麦秋天播种,来年需要的生长期短,可以保证收获。大田作物(如玉米、高粱、水稻等)采用温室育种、移栽的办法。

后世的塑料大棚是不可能的,只能采用木支架,草席覆盖,白天打开接受日照,晚间覆盖草席保温,也可以棚内生火。同时大量种植玉米高粱等耐寒、高产作物。这些都要靠农艺师指导实现。

现在已经进入冬季,分配土地后正好赶上农时,只要做好育种工作今年就会有个好收成。

作为农业基础的水利建设也是必不可少的,有条件的地方要尽早实施。鸭绿江水量充沛,是很好的水源,可以解决沿江地区的灌溉问题。

---第128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