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渐褪去,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当第一道阳光划破夜空,长孙也睁开了眼,这是多年的习惯,是前世带到今生的习惯。
长孙看看还在身边的熟睡的初黎,轻手轻脚的起身,简单洗漱之后,开始生火做饭,拮据的生活让两个人几乎吃不上东西,拿出来不知道多久前的馒头热了热,把只有拇指大小的腌肉切了一小块,简单的吃两口,然后给初黎留了一些放到桌上,留下一张纸条,告诉初黎自己去散步了,让她起来自己吃饭,长孙便出门了。
时间尚早,街上的人并不多,晨跑是长孙在前世时养成的习惯,但现在孱弱的身体让长孙并没有体力跑步。
是的,此时的长孙已经不是三天前的长孙,或者说此时的长孙身体里住着破碎的常岁。
长孙回忆着自己的前世,前世自己名叫常岁,是个孤儿,还在襁褓时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院长给自己取名常岁,简单朴实,就是希望当时孱弱的婴儿能挺过来。
常岁十八岁离开孤儿院,进了部队当兵,摸爬滚打十余年,更是在特种兵部队锻炼了五年,最终因为性格孤僻,行事独断,不得不脱下军装离开部队。
离开部队后,常岁固执的拒绝了单位安排的工作,执意下海经商,经历了不断的失败,最终常岁竟在商界杀出一条血路,缔造了一段传奇的商业神话。
就在人们都在为这位传奇人士惊叹时,这位年轻有为的企业董事,却在自己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跳楼自杀,年仅三十五岁。
直到常岁结束自己的一生,也没有一个人理解他心中的孤独。
孤独的灵魂经历了漫长的旅行,恍若隔世又恍若一瞬。
破碎的“常岁”不知是何缘故出现在了长孙的身体里,两个破碎的灵魂交织在一起,醒来时,已分不清自己是谁。
三天过去,长孙还是难以辨别自己的前世今生,自己到底是前世的“常岁”,还是今生的“长孙”。
直到昨夜长孙才看清自己,本以为的结束,其实只是开始,如今的自己不再是前世的“常岁”,也不是昨日的“长孙”,而是一个全新的长孙,完整的长孙。
一切都是新的起点。
想着走着,长孙已经渐渐离开了丽山城的地界,长孙回过头看着雄伟的丽山,再一次确认这是一个和前世不一样的世界。
丽山之所以叫丽山,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壮丽与雄伟,最主要是整座山的走势就如“丽”字一般。两座山脉之间夹着一条细长的峡谷。在尽头,一座横着的山脉如天堑一般斩断并行的两座山,形成了一个“丽”字。
丽山城便因丽山而得名,整座城倚山而建,雄伟的城墙如同门牙死死咬住紧要地势,而丽山就是城市天然的后背,使整座城易守难攻。
长孙居住的贫民窟就在距离城墙十里的地方,虽然还属丽山城的地界,但已不受丽山城的保护。
穷人总是会被边缘化,在哪里都一样,不过这里的贫民窟却是连劫匪都不愿光顾。
长孙见出来已有些时辰,天也已经完全亮了,决定起身往回走,虽然没走多远,但长孙已经有些体力不支。
长孙明白锻炼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所以也并无懊恼之意。
长孙走回贫民窟时,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为了生计,贫民窟的人们一般都是全家出动,像长孙这样的闲人在贫民窟算很少见了。
回到家中,初黎已经出门了,桌上留了一张纸条,是初黎留下的,大概的意思是说,吃完饭后等了很久没见长孙回来,最后只得作罢。还很天真的说第一次吃了长孙做的早饭后感觉浑身都是劲,今天肯定能打双份工。
长孙嘴角挂着一丝笑容摇摇头,在前世他没有亲人朋友,而今世初黎的出现让长孙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闲来无事的长孙决定去丽山城走一走。
虽然在长孙的记忆里,自己从小就是在丽山城长大,但现在的长孙还未曾亲眼看看这个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而且初来乍到,长孙也想用自己的眼睛去了解这个世界到底有何不同,好为下一步做打算。
从贫民窟到丽山城的路白日里并没有什么人,只有清晨和傍晚才会有贫民窟的人们经过。
路也是贫民窟的人们用双脚走出来的,在这荒山野岭里并不好走,长孙没走一会就感到有些体力不支,便随意寻了一处休息。
南化与南丁是长孙府上华夫人的家丁,此时二人正走在丽山城到贫民窟的路上。
南化看着身上破烂的衣裳,再看看旁边穿的如同乞丐一般的南丁,忍不住抱怨道:“想想咱两堂堂长孙府的人,却穿的如此破烂,还要去老鼠都不愿去的贫民窟,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嘘,小声点,莫被人听到了。”南丁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
“小心什么小心,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哪里会有人。”南化性子大大咧咧,听了南丁的话并无收敛之意。
倒是南丁像是被南化这一句说服了,也忍不住抱怨:“是啊,谁让咱们命苦分上这么一活。”
南化让南丁这句一说想起来三个多月前,二人忽然被华夫人传唤,在周围同伴羡慕的眼神下,二人平生第一次有机会听见华夫人亲自训话。
但当二人领着这样一份任务从华夫人房内出来时,同伴们幸灾乐祸的眼神让南化现在想来都生气。
原来三个多月前,华夫人派二人前往城外的贫民窟,秘密监视长孙,不得被长孙发现,因为是监视而非保护,二人不得已只有打扮成贫民模样。
“还不是这个废物的长孙,去哪不好偏去这贫民窟。”无处洒气的南化只得把气洒在长孙身上。
“南化,你怎敢这样说少爷。”生性胆小的南丁被南化一句话吓得不轻。
“哼,少爷现在也就初黎那小丫头还认长孙是少爷了,这三个月来你都在监视长孙你可能不知道府上发生的事儿。”南化冷笑道。
“府上发生什么了”南丁赶忙问道。
“因为长孙不能修炼的缘故,府上的族老们都一直反对长孙成为继承人,但凭借着家主对长孙的宠爱,长孙继承人的位置一直无法撼动。近来家主身体越来越差,三个月前族里再一次商议废除长孙这个继承人,这次家主态度模糊,也未反对。就是因为这个事,长孙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来到这贫民窟。如果长孙被废,那继承人自然就落在华夫人的儿子长孙爵的头上。华夫人派我们监视长孙就是要保住长孙爵的位置,不要让长孙翻起什么浪。”南化说道。
“还有这等事,那…直接杀了长孙岂不是一了百了。”南丁听完南化的话后,沉吟道。
“嘿嘿,没想到我们胆小的南丁还能想出这等狠辣的主意。”南化奸笑道。
被南化这么一说南丁一阵脸红,一是被南化说的有几分不好意思,二是没想到从自己口中说出如此狠毒的话。
“我起初也是如此说,但有一次听府上的伙计说,不杀长孙是因为那是下下策。家主虽然并未反对废除长孙继承人的身份,但就算废除了那也是家主的孙子,要是有了三长两短,家主的怒火谁能承受得起,反倒是现在这样最稳妥,让长孙自暴自弃,只要继续这样放逐着长孙,继承者的位置自然是长孙爵的,咱们的任务就是监视着长孙,别让他在长孙爵坐上继承人位置之前翻起什么浪。”南化解释道。
南丁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随后叹息道:“唉,没想到有这么多勾心斗角…”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斗争,所以咱们这些做下人的更得跟对了主子,机灵点…”
说着两人渐行渐远,待二人走后,刚经过的路边枯草深处钻出一个身影,正是长孙。
长孙不紧不慢的拍掉身上的枯草,无奈的摇摇头。
“正如他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勾心斗角,想找个地方小憩一会儿也能听到这么恼人的消息。”长孙一脸苦笑。
二人正是长孙府上华夫人,南宫华的仆人。长孙则是长孙府暂时的继承人。
长孙府如今的家主是长孙的爷爷,长孙问天,而南宫华则是长孙问天八年前续弦的夫人,长孙名义上的奶奶。
想着这些长孙也没心情再去丽山城了,决定起身回去,要想一想自己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傍晚,初黎兴高采烈的回来,完全看不出一丝疲惫的模样。
“家里没有什么菜,我就拿昨天你摘剩的菜叶随便炒了一个菜。”长孙坐在桌前,桌上摆着一盘菜,两碗稀饭,两人的生活实在是拮据,菜是昨天摘剩下本要扔的菜,稀饭则是清汤里飘了几粒米。
初黎看着桌上长孙炒的饭菜,一时惊的说不出话。伺候长孙八年里,初黎从未见过长孙下厨。
想到这,最近陌生的长孙,让初黎感到温暖,一时竟不忍去想长孙为何发生这样的变化。
初黎回过神来,脸上露出神秘的表情,“少爷你猜我带回了什么。”
长孙看着初黎双手后背,一副神秘的模样,忍俊不禁,摇摇头。
初黎坐到桌前,把手中之物放到桌上,是半只烧鸡,被纸包着。
“今天我给城里客栈的老板搬米,搬完要走的时候看到老板端着客人吃剩下的半只烧鸡,就问老板是不是要扔掉,能不能给我,老板便答应给了我。”看着初黎高兴的模样,就像是自己已经吃掉了半只烧鸡。
“一起吃。”
“嗯。”似乎是熟悉了这两天长孙的变化,这次初黎并没有反驳长孙。
二人吃着剩菜和被人吃剩的烧鸡,却好似吃着人间极品美味。
就这样,两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女过着拮据却简单满足的生活。
夜里在长孙一再的坚持下,初黎破例点燃了半截蜡烛,看着初黎手上肩上到处都是搬米而留下的擦伤,长孙将自己唯一一件干净的衣裳撕成一条条布条,认真的给初黎包扎。
想着少爷吃饭时心事重重的样子,初黎开口问道:“少爷,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长孙认真的给初黎包扎完,抬头看着初黎,借着灯光可以看到初黎眼中真诚的关切。
“明天早上起来就别去干活了,咱们打道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