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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二章 人皮鼓(完)

“啪”

“带人犯”

“带人犯!!!”

一溜烟的高喊声响起。犯人孙林已经羁押在堂前。衙役们有模有样的吼道:“威武~~~”威武啥呀。老远的位置上就瞧见了包黑子那一脸得意的样子。

包黑子看着跪在地上的老头儿道:“孙林,你可知罪?”孙林双眼呆木,脸色冷清,没有说话。

包大人又道:“孙林,你要从实招来,免得受皮肉之苦?”孙林也知道这可能过不了这道坎了。于是将当年一股脑的讲了出来。

在孙林的叙述中,慢慢了解到当年整个事件的全部内情。不过,这个内情和之前的推测还是有着一定出入的。

当年黄雷在端州可以说是为祸一方,手里头没少糟蹋年轻女孩,李东阿的女儿李秋华就是其中的一个。

但是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李秋华并不因此怨恨黄雷,反而对其有着强烈的好感。这就是传说中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

那晚老张与黄雷发生厮打,恰好就在李东阿所住的那条胡同。李秋华半夜上厕所的时候目睹了全过程,眼看着黄雷即将被老张制伏,情急之下,她捡起了半头砖打晕了老张,并将黄雷救在自己家中。

李东阿虽然万般不情愿,但出于父女亲情,还是收留了黄雷。但是。他也知道,黄雷如果继续留在端州非常不安全,自己的女儿不但袭击衙役,还包庇犯人。肯定会连坐。思前想后。他让李秋华带着黄雷迅速逃亡广州,投奔东风镇的孙玉树。

李秋华两人连夜骑马到了东风镇。这才知道孙玉树已于几年前病故,家中只有孙林。李秋华和孙林是小时候的玩伴,彼此还以兄妹相称,孙林就暂时收留了李秋华两人。

时间一久。孙林发现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个小师妹,但碍于黄雷的存在,只能将这种感情隐藏起来。同时,他也清楚地感受到,李秋华对黄雷是死心塌地的,所以才会冒着风险来投奔自己。

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很难控制,孙林对李秋华的感情日益加深。同时对黄雷的憎恶也越发深刻。为了调开黄雷,他提议让黄雷加入赵明的帮派。

黄雷出身黑道,自然很乐意干回老本行,很快就答应了。就这样。孙林找到赵明,介绍黄雷加入,并说这是自己一个远房表妹的对象,希望能够给予照顾。

赵明与黄雷都是地痞流氓出身,脾气十分相投,很快就让黄雷去青楼帮助自己看场子,并安排了在广州的一处住所。李秋华本意是与黄雷同住,但孙林以现在风声还紧为由,劝说李秋华还是住在自己家中,等势头过去再说

于是,李秋华就住在孙林的家中,黄雷一个人留在广州。那次熊天阳看到的操着端州口音的女子,就是李秋华到广州看黄雷。

孙林与李秋华的朝夕相处中,曾反复暗示她与黄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并隐隐透露自己对她的感情。但李秋华态度坚决,表示非黄雷不嫁,有一次竟然说出了除非黄雷死了,要不我这辈子就跟定他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林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但是,他也清楚,自己没有办法除掉黄雷,一旦事情败露,李秋华会恨死自己。他也曾考虑过找赵明帮忙,但赵明这个人江湖气很浓,短短几天内,竟然已经与黄雷兄弟相称。看来,要想得到李秋华,只能自己想办法。

从那天起,他经常性地跑到广州,随时掌握着黄雷的动向。很快他就发现,黄雷竟然和经常来青楼的一个女子好上了,而且这名女子还是一个有夫之妇。他立刻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李秋华,以为就此可以让李秋华对黄雷失望,从而转投自己的怀抱。

李秋华得知此事后,自然十分气愤,立刻来到广州找黄雷质问。

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所以只能从孙林的描述进行推测。估计是黄雷意识到自己目前还是要依靠李秋华的这层关系,所以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两人竟然重归于好。

看到这一幕,孙林更加愤怒,自己对李秋华一往情深,却换不来任何回馈,黄雷在外面拈花惹草,李秋华却始终情有独钟。至此,孙林的内心严重失衡,发誓要除掉黄雷。

思前想后,孙林觉得应该假借别人的手除掉黄雷。于是,他就找到了对立帮派的那个小头目,两人刚好以前还相识。赶巧的是,对方的老大让小头目去青楼捣乱,两人一拍即合,就由孙林充当内应。在孙林的策划下,两人决定纵火烧毁青楼。对于这个提议,孙林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一方面可以除掉黄雷,得到李秋华;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皮艺匠人,他曾看过黄雷背上的那个刺青,觉得品质极佳,难免技痒。或许还有另一层目的,就像小鱼儿说的,那个刺青是一种物化的投影体现,孙林对此印象深刻。

案发那晚,孙林来到了黄雷所在的青楼,看到了在里面巡视的黄雷和另外两名打手。孙林与三人相熟,而且还等同于是黄雷的救命恩人,自然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孙林以聊天为由,将三人拉到青楼的那间休息室内,张罗吃起了夜宵,并拿出事先已经掺入蒙汉药的酒。

见三个人晕倒,孙林决定开始对黄雷进行剥皮。他在鹰形刺青的上方轻轻划了一条细缝,固定在皮磙子上,拉动把手,将黄雷后背的皮肤一点点地卷入皮磙子上。然后,按照同样的办法,又取下了黄雷两臂上的多枚刺青。这个皮磙子。类似于刮大白的滚轮,是皮艺匠人取皮的一种特殊工具。

整个取皮过程大约持续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因为所取的皮肤组织均为覆平上皮,平均厚度仅3毫米。而且是采用的特殊揭取手艺。所以黄雷身上的伤口血流量极少。

看着黄雷赤裸着上半身,表面皮肤大量缺损地躺在地上。孙林感到一阵由衷的痛快,还踢了几脚。

取皮结束后,孙林将黄雷的上衣穿回,然后来到青楼外。示意小头目里面已经解决,可以进入放火。

然而小头目在倾洒煤油过程中,恰好碰到刚从外面赶回来的熊天阳,情急之下,才说出了那句“你还在这儿呢”,这才引发了我们最初的怀疑。

孙林在揭取了黄雷的皮肤后,立即回到家中进行硝制保存。李秋华得知黄雷被烧死在大火中。情绪非常激动,连续哭了多日。孙林在一旁好言相劝,同时,对李秋华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当时李秋华已经怀孕四个月。非常想把孩子生下来,

孙林就说,“我是真的爱你,不在乎孩子是不是我的,我将来一定能对孩子好。”眼见事已至此,无奈之下,李秋华嫁给了孙林。

黄雷虽然已死,但李秋华依旧对其念念不忘,这种表情孙林看在眼里,虽然表面无动于衷,但内心也承受着极度的煎熬。

愤愤之下,孙林买来了做鼓用的相关材料,利用自己的手艺将黄雷的皮做成了一面鼓,偷偷藏了起来。这之后,每过一段时间,他心头怨恨难以抑制的时候,就将那人皮鼓取出来敲打一番,心情就会平复不少。

两个人在东风镇住了一段日子,因为孙林在当地没有亲人,两人回到了端州,和李秋华的父亲李东阿同住,后来,孙林也在端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他在之前的刘建(卫)国到市戏班子里看库房。耳濡目染之下,突发奇想,偷偷将人皮鼓放进剧团的库房内。因为是他自己管理,而且当时戏班子已经不太吃香,鲜有演出任务,所以始终没人注意多出一面鼓。每当有机会看到更多的人敲打着这面鼓,他都会感到无比兴奋,有一种发泄的快感。

不久前,当小鱼儿第一次找到他询问这面鼓的时候,他就已经意识到事情可能败露,但他不知道是从哪里暴露的,表面上无动于衷,只说这面鼓是他来之前就有的。

然而,当我们后来又多次来到戏班子进行调查,并调取了当年的工作人员名单,场面之大,让孙双木意识到,衙门这回肯定是不会罢休,自己离最终被发现的时间肯定已经不远。

此时,他想到的并不是投案自首,而是突然产生一种极度的恨意,最后的疯狂。他为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得到李秋华的爱而感到痛苦,并且将这种恨意转嫁到名义上是自己的儿子,其实是黄雷的儿子,也就是李威的身上。

案发的那个晚上,他借口有事请假离开了戏班子,并以吃饭的名义将李威叫到家中。席间,他不停地灌李威喝酒,待其酒醉躺倒,动手实施了勒颈。

面对包大人的讯问,孙双木表现得很平静,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二十多年前和今天的全部犯罪事实,整个过程中,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的起伏。

包大人道:“作为一个抚养李威近三十年的养父,本官实在,实在无法相信两个人会没有一点感情。”

听大人提出这个问题,孙双木突然变得异常激动,他道,“这么多年自己根本就没有喜欢过李威,但为了李秋华,还必须装成喜欢的样子,这种日子实在难熬。尤其是眼瞅着孩子一天天长起来,样子越来越像黄雷,自己这种情绪就越发地强烈。”

他又道:“李秋华当年执意给孩子取名叫李威,孙双木也明白,她忘不了黄雷。”

说到最后,孙双木这样说:“二十多年前,我杀了黄雷,今天我还要杀掉他的儿子。我这一辈子没幸福过,都是黄雷和李威害得。他们谁也别想得好。”

将孙双木押去看牢房,准备问斩,包大人叹口气:“人都是自私的,不是自己的种儿,谁又可能真的爱呢?看似伟大的爱情,其实都有着内心最极端的动机,比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可以为你去死,这句话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自私。因为不死,这个男人自己会觉得痛苦,为了满足自己,他宁可选择死亡。”

“哦,大人,这可别把话说的那么全,然而世界上还是有人宁愿自己的亲生儿子死也要换别人家的孩子一条命。”

“有这种人?”

“有,当然有,不过最后自杀了。”

“谁?”

“赵氏孤儿。” 《史记?赵世家》

“你会这么做吗?”

“是你,你会这么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