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喜……”
坐在杨广身边的萧皇后最先回过神来。
目光有些不舍的从这牌匾上挪开,看向了黄喜子:
“这字……是何人所写?”
“回娘娘。”
黄喜子躬身:
“奴婢今日奉陛下圣命,去接收那飞马城运送的龙火猊前往珍兽栏时,遇到了李侍郎。”
“嗯?”
杨广也回过了神来,眉头一皱:
“她?她去那做什么?”
“回陛下,奴婢也是这么问的,以为她也想凑飞马城这一出热闹。可是李侍郎却言不是,他只是去喝茶的。而去处,便是这匾额之上的春友社。这春友社,便在珍兽栏旁边那栋很出名的鬼宅之中。
那鬼宅本来风景便不差,当年乃是一帮北朝遗老赏风月的居所。只是这几年言传闹鬼,所以一直荒废。今日重新开业,奴婢瞧着这匾额之字确实不凡,李侍郎亦是个喜欢风花雪月的妙人,去那倒是不稀奇。“
他没继续往下说。
因为这话看起来是回答的杨广,可实际上同样是在给萧皇后解释这字是出在哪里。
可如果继续往下说,说出来那“奴婢看到这字不错,便拿回来给陛下(越王殿下)观瞧”,便等同于说这礼物不是陛下亲自准备的了。
所以自然不能这么说。
他说完,杨侗虽然了解了这牌匾从何而来,但却很聪明的没有插言。
而是继续专心致志的看这字。
杨广微微点头,表示知晓了后,扭头对萧皇后问道:
“皇后觉得这字如何?”
“……”
萧皇后略微沉思,点头:
“好风骨。只是雕刻的手艺糙了些。实在是暴殄天物。”
“确实。”
杨广显然也很赞同这话,嘴里喃喃的把这对子上的字念叨完,轻笑了一声:
“这对子倒也有趣。不像是什么正经喝茶的去处~不过,小喜啊,说到底是大隋之民,你这拆人牌匾总归是不好的。”
黄喜子眉开眼笑:
“能得到陛下嘉许,已经是这书写之人天大的福分了。若知晓了陛下夸赞他,不知道得高兴成什么样呢。”
“哈哈~”
龙颜甚悦的杨广笑声爽快。
扭头看了一下看的认认真真的杨侗,他微微点头。
骨子里的文人基因让他对于此时此刻孙儿的痴迷感同身受,生出了一分知音之感。
文人嘛。
就是这样。
孤芳自赏远远是比不上知己相通的。
于是,心情一好,脑子就热。
脑子一热,自然要给赏赐了。
只不过,以文人的角度来赏赐,肯定不能是什么黄白之物。
有辱斯文。
想了想,他便说道:
“去库房取一套端山砚、涟湖笔、云梦墨、怀州纸赏赐给这人吧。命匠作坊把这字重新拓印,用楠木再打一套匾额,盖上朕的诗文印,赏下去吧。“
“奴婢遵旨。”
“嗯……侗儿。”
一声呼唤,把杨侗叫回了神。
看着目光里还有这几分痴迷的孙儿,杨广满意的点点头:
“能写出此等有风骨之字的人,人品自是不错。明日,祖父要去珍兽栏里瞧瞧那头龙火猊,这春友社便在珍兽栏旁边。若你想看,大可去瞧瞧。这次你留守东都,虽然已经是轻车熟路,可日后作为天子,还是要亲贤臣远小人。祖父刚才便对你说过,观字,便是观人。能写出如此之字的人,定不会是什么软骨头。三人行必有吾师,大可去观瞧一下。若喜欢,招至身侧给你做个伴读,亦是好的,明白了么?”
“孙儿遵旨。”
杨侗恭声应道。
说完,他想了想,低声问道:
“祖父,那孙儿明日是否可以邀约李侍郎与之一同而去?想来,她……应该是和写字之人是相熟的。”
“她?”
杨广一愣,刚想说什么,一旁的萧皇后却开口了:
“李侍郎统领百骑司,百骑司乃替你祖父监察天下之眼,事物繁多,便算了。”
“……”
听到这话,杨广看了妻子一眼。
想了想,说道:
“嗯,确实如此。”
说着,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
“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早些出宫吧。明日一早再来,咱们一起去瞧瞧那头天下奇兽龙火猊。”
后宫之中,越王虽然是孙儿,可终究也长大了,自然不能留下。
杨广下令,他也不敢不听。
于是便起身告退。
由一队内侍送出了后宫。
黄喜子也收拢了那匾额,出去交代事情。
院子里除了宫女,就剩下了夫妻二人。
杨广捧着手里不算温热的糖水,正打算喝完,就听萧皇后说道:
“陛下,侗儿看起来……还是对她不死心呢。”
听到这话,杨广点点头,勺子舀动着碗里的糖水,叹了口气:
“唉……如何能死心?论容貌、天资,李禾都是一等一的。一身本事也尽得诸怀真传,心思机敏程度以一介女身更是不逊色于天下任何男子。算尽天下,智计绝伦。莫说是侗儿,便是早二十年,朕都心动……”
萧皇后双目宁静。
一片平和。
而说到这,杨广摇了摇头:
“可惜了……莫说玄素宁,朕让国师也为了俩人的姻缘连起了三卦。可卦卦李禾皆是早夭的命格。侗儿到现在还未娶正妻,若真把他和李禾撮合到一起,难不成,以后的皇后是个短命的?等她死后,那天下人该如何说?说侗儿失德?……唉。”
一声长叹。
“便罢了。这天底下的女子多了去了,何必呢。”
“话虽如此。”
萧皇后的目光里有些黯然:
“可侗儿终究还是太苦命了一些。自己看中的女子活不长,而咱们替他选的女子又出自玄均观……唔,说起来……那头龙火猊不是从飞马城出来的么?飞马城的那个……那个什么……静禅大家?既然有书圣之姿,想来也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子……”
她不提这个还好。
一提起这个,杨广便冷笑了一声:
“飞马城?呵……一群乱臣贼子。就算他们想联姻,朕还不同意呢。待到明年,江南事毕,朕便要先拿飞马城开刀。什么静禅大家?到时候往教坊司里一关(注1),朕倒要看看,她这笔杆子,比不比的上男子的活计!”
说着,他看到了已经赶回来的黄喜子,摆摆手:
“好了,不谈这些了。朕今日服了国师的丹药,睡这一个时辰,精神百倍。小喜,安排些舞姬,选几个妃子过来。皇后,咱们共饮一杯吧?“
看着兴致勃发的帝王,萧皇后眉眼温柔:
“臣妾遵旨。”
“哈哈~”
……
碳炉前。
粥水烟气翻滚。
金光灿灿的万用工具人塔大化作了电灯泡。就在旁边站着,点亮了厅堂。
在李臻问完关于夏荷的问题后,红缨便没有继续说话。
比起羊肉,她更钟爱那条河鱼。
李臻这次选的是鲫鱼,并且处理的很精细。
用生姜片覆盖鱼身内外,鱼身涂抹了一些酒水,内腹之中的腥臊黑膜也被刮了个干干净净。
所以这鱼肉吃着除了有些刺外,一点都不腥气。
美味至极。
虽说如果刺能剔除会更好……可他要真会这种手艺,干脆也别说书了。
炒菜当厨子去吧。
一簸箕鱼片,李臻就夹了两片,其他的都到了红缨的嘴里。
而他主要就是在吃羊肉。
“鱼”、”羊“一起,是个“鲜”字。
由此可见,这一锅粥到底得有多么鲜美。
鱼吃完,肉也差不多了。
酒水还剩下了一坛半。
李臻看得出来,虽然穷家富路,而飞马宗又不缺钱。可这边的运输条件艰苦,红缨这一路估计也没少遭罪。
吃的多,吃的快。
酒还没怎么喝,肉已经吃完了。
而等鱼肉羊肉都吃干净,他把瓦罐里的黏粥糊糊都倒进了粥水里面。
撒了一把苦菜沫,拿勺子搅合了一下后,静待粥水开滚。
这时,一碗酒伸了过来。
见状,李臻同样端起了酒碗,和她碰了一个。
饭饱,酒还未足。
一碗酒下肚,沉默了一簸箕鱼片时间的红缨才开口说道:
“为何要来京城。”
“我不是特意来京城的。”
李臻笑着摇了摇头:
“我只是想把她们仨葬在北邙山而已。”
听到这话,红缨眼里闪过了一丝黯然。
看着那眉眼并无悲伤之意的道士……
恰恰因为如此。
恰恰因为了解他的性格。
所以,听到这话后,她才愈发替对方难过。
而这一切……
“抱歉。”
她忽然说道。
“如果不是我擅自做主,把她们安排在云水阁……”
可话还没说完,就见对面那道人的酒碗端了起来:
“干。”
“……”
酒碗对撞。
又是一碗酒下肚,李臻咧嘴一笑,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她们就在我这里。你一路辛苦,我呢,好歹这摘自也算是我的了。所以,作为京城人士,今日,我是为了给你接风洗尘,才准备这些的。其他的事……不谈了罢。喝酒。”
“……”
红缨抿嘴。
无言。
起身拿着酒坛,亲自给他倒了一杯酒。
端起了酒碗,不知为何,她的眉眼变得温柔了许多。
褪去了那份冷艳。
在那金光之下变得柔和。
“道长,好久不见。”
李臻呲着一口小白牙:
“嗯啊,好久不见。”
(注1:我找了半天,实在没找到隋朝的官方青楼叫啥。所以就沿用了唐制,各位看官莫计较太多哈,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