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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的养母张增梅本身就会织毛衣这些,原主脑子灵活,就跟养母学了织毛衣这些手工活,还自己弄出来许多花样。

她眼光又好,许多年轻人和小孩都很喜欢。

后来她又将自己所学的,教会了养父母。二人在家里没事了,会一直做这些。

每逢赶集的时候,她都会在这里来摆摊卖。一些买习惯了老熟人,还会到她这里来订货。

其实她都没有必要来赶集摆摊了,但她需要让更多的人注意,这样才能带来源源不断的顾客。可能赚得不多,但足够一家四口花费。

其实主要的花费在谢尚云,不过现在的谢尚云刚刚上高一,跟着原主姓龚,名为龚尚云。

龚尚云高中学校就在镇上不远,镇上距离村子还是有一定距离,避免奔波之苦,原主让龚尚云住校了,这样方便他学习,一周回一次家。

原主每次在赶集之后,都会买些零食去学校看望龚尚云,顺便下午就在学校门口摆摊,学校里面的老师还挺喜欢她这里的围巾和帽子。

当然,这些也只能在秋冬卖。

不过在炎热的天气里,原主的父母可以做一些原主研究出来新款式来攒着,等到了冬天再卖,这样也不会太忙碌。

天热了,她会在城里进货冰棍这些,背着冰棍走在各个村子,总会有馋的小孩子缠着大人们来买冰棍吃。当然,她还会顺带着卖点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在询问各个村子的人,知道他们的需求,这才进货的。

这样的生活累是累了点,可是能赚钱养家,又能照顾养父母,她已经很知足了。家里还养着一个学生,这也是她的动力。

如果龚尚云不那么白眼狼,原主一家人就算不会发财,也会开开心心的过一辈子。

倒是可惜了。

在这期间,千雁已经卖出去两顶帽子,一双鞋子,两件毛衣,以及一条围巾。

赶集的人非常多,她这边每次都会有新款式,东西又好,当然卖得快。而且她做这个很久了,有一批老顾客。在她旁边那个框里,还留着一些老顾客订的货。

时间很快来到中午,千雁摊位上的东西卖了大半出去,旁边筐里的东西也被老顾客取走。

不是每次生意都这么好,这是赶上旺季了,天气刚刚冷起来,大家都需要添置这些东西。

眼看没什么人再过来,千雁就将东西全部收起来,装进筐里,放到三轮车上。

她盯着三轮车瞧了眼,时隔好几个世界,她终于又骑上三轮车了。

按照原主的性子,估计就是先在镇上随便买两个馒头放着,再去先买点零食,去学校那边找龚尚云后,再啃着馒头在学校外摆摊。长期下来,身体肯定不行。

千雁选择先吃了饭,再去找龚尚云。

等面的时候,她琢磨着穿越在这个时间点,要怎么样解决这件事。

现在龚尚云才刚刚上高一不久,面对这么一个准白眼狼,她可不会养对方三四年。

所以龚尚云得提前和对方的父母相认,早点滚回他亲生父母那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