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史黛西在得知了午夜酒吧爆炸的消息的时候,愁的头发都快要掉光了。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史塔克遭受刺杀的案子还没有结案。
纽约就又出现了爆炸案。
还是在雷暴天气结束,人心惶惶的。
乔治觉得自己和局长的位置没有缘分了。
他坐在办公室里面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惆怅的望着外面的天际。
整个NYPD因为雷暴之后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人员全部都掏空了,大街上到处都是NYPD的人在维护治安。
维护富人区和中产区域的治安。
至于一些贫民窟和特定地区,就叫他们自生自灭吧。
还未天亮,乔治也不想要自己的好属下报销在那些恶棍满地的地方。
不错,乔治·史黛西说的就是地狱厨房这样无法无天的地方。
那里恶棍满布,帮派遍地,是出了名的混乱地区。
不过这一次,乔治·史黛西副局长猜错了。
他以为混乱无比的地区,恰恰是最宁静,最安全的地区。
因为这里有人镇压住了一切。
一辆高级跑车之中,一双眼睛无情的盯着街面。
街面上,到处都是鲜血。
一群专业人员正在洗地,他们用化学试剂洗干净了地上的血液,将死掉的帮派分子抬上车,准备丢进哈德逊河。
一个穿着黑色西服,带着白手套,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人,带着手下正在维护治安。
他来来去去的走,脚步如同地狱的叩门声。
那些帮派分子听到这些声音,噤若寒蝉。
那些本来桀骜不驯,想要趁着纽约混乱大发一笔横财的帮派分子,现在都老老实实的蹲在地上。
不老实的,全部都躺在了冷车库里,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就在刚才,韦斯莱先生带着一群壮汉,手持武器,将所有不听话的人都“清理干净”。
剩下来的帮派分子,一个个都丢掉武器,反手抱头。
他们不敢生出反抗之心。
因为他们认识韦斯莱先生。
所以他们知道韦斯莱先生背后的车里面坐着谁。
他们小心翼翼的观察着那辆车,想要知道他们的命运是怎么样的。
是被处理掉,还是侥幸或者?
韦斯莱先生只是一个做事的工具,在这里他做不了主。
真正可以决定他们生死的,是那辆车里面的人。
金并。
纽约地下世界的帝王,说一不二的地下霸主。
这些人其实心里还有一点点的疑惑,那就是为什么金并会忽然改变手段?
以前金并管理这里,用的方法很宽松。
他没有那么严格。
他对于纽约黑帮的管理,相当于包税制。
他将权力下放给各个帮派,只要可以给他足够的利益,他是不会详细管理这些帮派之中的细则。
这原本约定俗成的事情,在今天晚上出现了差错。
金并在今天晚上强势征收了这里所有帮派的权力。
听话的人活着,想要反抗的人,死!
地狱厨房是他这一次计划的最后站点。
做完这一切,金并的计划,就可以开始了。
听着外面那些杂碎的哀嚎,金并坐在了宽阔的后座上闭目养神。
这一辆豪车是他定做的,他在这后座上抽着雪茄,眼睛却已经变成了猩红的之色。
好在他闭上眼睛,谁也看不到他眼睛的颜色。
他喝了魔药,继承了地狱之力这件事情,除了他自己,就只有天使曼妮知道。
天使曼妮被人“灭口”了,那就只有一个人知道金并的秘密了。
坐在后座,金并慢慢悠悠的拿出来了一个小瓶子。
这小瓶子里面,就是所谓的不老泉。
他轻轻晃动了一下不老泉,听到了里面的声音。
“可悲的虫子,想要获得永生的力量吗?
那就来找我们吧。
绿铃,银轮和红罐,找到我们,我们赐予你不朽的力量……”
这是一种极其蛊惑的声音。
要是以前,说不准金并也会动心,可是现在的金并今非昔比。
他已经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只知道一步一步往上爬的孤儿院威尔逊。
他是金并。
他是纽约的地下王者,他手下有不少阴沟里面的天才。
在那天的战斗之中,他敏锐的发现了一些可以颠覆这个世界平静表面的消息。
他找到了这个世界的漏洞。
他的野心之火,开始熊熊燃烧。
在他的秘书兼职助手韦斯莱干掉了老首领,扶植了新的代理人之后,金并敲了敲自己的拐杖,示意韦斯莱上来开车。
“去唐人街,见高夫人,我听闻她要和我合作做一些非法药品的生意。”
听到这个计划,他的内心对于高夫人极度不屑。
一个强大的,手下有无数死士听命的高手,竟然会想到在在纽约买卖非法药品。
怪不得这个世界这么多年都是风平浪静的。
就靠着这些废物,这个世界怎么会有变化。
没有改变的世界是一潭死水。
只有可以流动的世界,才是健康的世界。
金并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看着窗子外面飞逝的景色,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同样的能力,给一个废物和给他金并,是会有不同的结果。
他就像是一只老虎,一只本来被人关在了笼子里面的老虎。
就算是有咬死人的牙口,雄壮的爪牙,也只有被束缚,被观赏的命运。
现在,他的命运被改变了,这只老虎不但被放出了笼子,还被安插上了翅膀。
金并从来不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
恰恰相反。
金并从孤儿院到现在这一步,支撑着他的,就是野心!
他敲打着自己的拐杖,望着外面的高楼大厦。
他知道,总有一天,这个城市,乃至于这个国家,这个星球,都会有一个名字响起来。
这个名字不叫金并。
他也不会是那个连真名都不能用出来的地下皇帝。
他要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这个世界之上,他要叫自己的名字比托尼·史塔克还要着名。
他要叫这里的人都知道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叫做威尔逊。
威尔逊·菲斯克!
……
天还没亮。
赵宋盘膝坐在了道馆净室。
他心绪很不宁静,在使用了一招驱狼吞虎之后,他满脑子都是撒旦和加百列战斗的场景。
对于那种神灵之间的战斗,他一点都害怕。
相反,他现在热血沸腾。
“这就是神灵战斗的魅力吗?”
赵宋满脑子都是空间转换,都是举手投足之间可以改变世界的伟力。
他念了两边清心咒才冷静了下来。
这个世界,危险极了,也有趣极了。
它不再枯燥乏味,只有你有力量,就可以见到更多的强者。
他不但没有被今晚的一切吓到,反而是更兴致勃勃。
换了一身衣服,自从有了避灾术之后,洗澡就不必了。
他换了衣服,上了通天香,嗅到了异香阵阵。
金母元君依旧那样“贫穷困苦”,她从迷雾之中走了出来。
赵宋一扯手臂,就将那些可怜的恶魔都拉了过来。
金母元君见状眼前一亮。
“有趣。”
她一拍素手,拍一下,那些恶魔就有一个化作一缕青烟,被金母元君吸入肚子里面。
这三十多个恶魔,不消片刻就被金母元君吃了一个一干二净。
金母元君吃掉了这些恶魔之后,心满意足。
“味道不错。”
看了一眼赵宋手腕上的菩提子念珠,金母元君说道:“你越来越懂奴家的心思了。
不过你也不容易,看看,看看,这么连你这念珠都破碎了几个。”
她说着不容易,又开口道:“不过你给我的这些东西,我倒是十分喜欢,以后务必给奴家多找一点,也算是零嘴了。
这一次你想要什么?
罢了,我还是不问你了,你要的都是一些小家子气的东西。
看的奴家都生气。
你为我办事,我何尝亏待过你?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小术小法,这一次我不问了,就给你这个吧。”
她一拍赵宋的脑袋,就此消失不见。
赵宋也没有发现她是什么时候走的,他就感觉脑子里面出现了一门道法,这道法十分“蛮荒”,他有些消化不了。
不得已,他盘膝坐下,直到第二天中午,赵宋才睁开了眼睛。
“控物之术,御剑之法?”
赵宋没有料到,这是这么一门道法。
这门道法没有名字,开头讲的就是控物之术,后面讲的都是御剑之法,
赵宋在里面横竖看了好几遍,在这些文字里面,歪歪扭扭的都写着一行大字。
“数学。”
控物之术是基本之术,到了御剑之法,那就是进阶之法。
御剑之法,随着剑的增多,也会开始增多。
最后会成为剑阵。
这就和他的阵法是一样的。
所以这控物之法,教的就是“念动力”,赵宋是这么理解的,当然要说是外放神识也行。
都差不多。
有了这御剑之术,赵宋知道自己三万信徒要什么宝箱了。
炼剑之法。
不同的剑,御剑的难度不一样,赵宋现在还达不到御剑的程度,他要学习。
先学习数学,最后才能御剑成“蝗”。
只有学霸,才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当然,要是他既是学霸,也是秃头的话,那改变世界,是不是就更加简单了。
赵宋从镜子里面看了一眼他的头发。
算了,他的头发看起来还很能打,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掉完。
赵宋专心学习。
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目前对于他好处最大的就是对于炼气化神的使用。
他可以将这浑身的气血化作了神识。
炼气化神的神,不止是神识一样。
赵宋现在最需要的却也就是这一种神识,强大的神识可以叫他在颅内大规模的开始计算,对于他的阵法,有很大的裨益。
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看起来很蛮荒。
不像是经过了好几代神仙道士研究勘定过的产物。
这玩意儿好像是有人自己琢磨出来了之后,传给了后人。
后人里面有一个识字的,将这东西记载了下来。
说起文学性,这控物之术,御剑之法还真的不太高明。
这一点从境界就可以看出来。
这控物之术的境界划分,很大自然。
这境界划分,就如一颗大树,分为叶法,枝法,根法。
叶法修炼到了极致,可以飞沙走石,枝法修炼到了极点,就可以搬山挪岳,根法修炼好了,就可以烹山煮海,隔空射日。
赵宋手里穿着念珠看着这法门,拍了一下大腿。
好东西啊好东西。
这一趟危险没有白挨,他记得以前看电影的时候,电影里面有一个家伙叫做乌木喉,是灭霸的谋士。
这个乌木喉长得很丑陋,可是动作很帅,施法没有前摇,伸手指头划动之间,汽车,石头到处飞舞,随心所动。
这应该也就是所谓的叶级了吧?
那这个往上的搬山挪岳,岂不是更加厉害?
炼精化气,炼气化神。
赵宋捉摸着这两个字,叫刀锋战士将德古拉大公带了过来,赵宋解开了德古拉大公的束缚,刀锋战士还没有来得及干什么,德古拉大公就解开了一切束缚,化作狼人想要咬死赵宋。
别和德古拉大公说什么逃走,说什么化作蝙蝠。
德古拉大公知道,可是他不愿意!
他被当做了血袋吸收了这么多时间,承受了这么多的折磨,他现在什么都不想要,就想要复仇!
他就想要咬死眼前的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