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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达成,那灵魂怨气散去,只见朱拂晓手中的魔法网随之收缩,然后那灵魂便被拉入了魔法种子内彻底磨灭,接着无数的记忆拥蜂般向着其灵魂中涌来。

他并非不能强行将此人的灵魂磨灭,但此人怨气太重,他要是强行将对方磨灭,只怕会留下隐患,不能完全操控体内的肉身,或者是出现莫名的不契合。

是以,朱拂晓不敢冒险。

再者说,明明能和平解决的事情,何必又非要动刀动枪?

“原来,我这具肉身也叫朱拂晓。八岁的小妹叫朱丹,早些年精神受到过创伤,永远都只有五岁的心智。但是……老爹却姓翟,而且还在瓦岗山当了山大王是什么鬼?如今是大隋当道,圣天子杨广筹谋东征高丽之事。”朱拂晓眼神里满是莫名之色:“我竟然来到了隋朝?”

“当年翟家遭受惨案,老爹因为李密被牵连,母亲死在了小妹的眼前,使得小妹心智遭受重创。然后,老爹安排自己与小妹改名换姓来到了这个瓦岗山下的小村庄,自家却进入瓦岗山,摇头一晃变成了山大王。”朱拂晓此时彻底吸收了那残魂的记忆力,眼神里露出一抹思考、意气风发:“这是一个大时代!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不过,自家老爹的下场貌似不怎么样啊?明明开局天胡,有望一统天下,席卷中原的王炸,却硬生生的打得稀巴烂。”朱拂晓此时只觉得灵魂通透,对于自家的处境已经知晓的七七八八。

“有趣!有趣!隋朝!隋朝!有危险,也有机遇。”朱拂晓静静的消化着体内记忆,就连为何一命呜呼的事情,都在其脑海中流淌而过。

不过是半个时辰,他就已经完全接纳了对方记忆,彻底融入了这个世界。

“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时代,我也想看一看,这千古圣君究竟有何魅力!”朱拂晓对于杨广的评价,心中是五五开。

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

后世史学家对于杨广的抹黑,他心中嗤之以鼻。只要是有点脑子,就知道杨广的伟大。杨广就是得罪门阀世家得罪的太狠了,否则又岂会被抹黑成这般样子?

别的不说,就单单一个科考,可以延续到二十一世纪,这是何等的丰功伟业?

这就是一条人人如龙的登天大道!

“想那么多干啥,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子罢了,就该整日里思考着如何好好学习,早日登科及地,荣登金榜。眼下,还是先活过来再说吧!”朱拂晓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在黝黑的屋子内打坐修行,不断炼化抽调体内的死气,维持着肉身不在腐朽。

伴随其体内魔法种子的壮大,那灵魂的滋养,朱拂晓一身修为越加精深,抽调体内死气的速度越来越快,每日里抽调死气的速度,已经远远大于死气诞生的速度。

每日里死气诞生就那么多,而朱拂晓却在每日里都在变强。

白天修行‘圣杯法’,努力打造出属于自己的魔力源泉,晚上修炼死亡魔法,不断抽调体内的死气。

时间匆匆,日子就这般匆匆的过,一个月后的清晨,伴随着最后一丝丝死气被吸收,朱拂晓的体内一阵阵跳动传来,那一股股滚烫的热血在身躯内流淌。

“活过来了!终于活过来了!”

朱拂晓慢慢站起身,轻轻攥拳,感受着柔软的身躯,再无那种背负大山的感觉,他的眼睛里露出一抹光彩,嘴角露出了一个大大的酒窝。

阳光是如此的明媚,空气里散发着稻田的香气,眼前世界不再是黑白,而是一片彩色。

最关键的是,丹田中的死亡魔法种子,已经由拇指大小化作了拳头大小。

至于说圣杯,只是观想出了一个朦胧的轮廓,多了几分玄妙的气机,整个圣杯似乎笼罩于云雾之中,悬浮在其定境内。

“肉身是活了过来,但还需要以死亡魔力洗练周身每一寸肌肤,彻底洗去那灵魂原本的印记,然后这具肉身就会成为一张白纸,任凭我书写。到那时,这具肉身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肉身,所有前身留下的细胞、气机,都会彻底蜕变了出去。用武道修行的话来说,就是:洗毛伐髓。改变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犹若是新生。”朱拂晓缓缓推开窗子,一阵微风拂面,看着天地间的绿色,眼神里露出一抹陶醉。

世界如此美妙,唯有死过一次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是何等的美好。

“接下来,就是彻底洗练这具身躯,然后解决这具身躯内留下的隐患。这具身躯似乎招惹了了不得的大敌!”回忆着脑海中的记忆,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他借助这具肉身活了,但这句肉身的敌人可不管这具肉身里面的灵魂是谁,若叫对方知道自己挺了过来,只怕麻烦依旧会如约而至。

“我现在已经是魔法学徒,倒有些自保能力。死亡魔法能运用的学徒级别术法神通依旧有很多。”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这些日子他也没有闲着,掌握了许多学徒级别的术法。

“可惜,翟老爹总觉得做盗匪不怎么安生,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危险,所以将我留在了小村庄隐姓埋名,以另外一种形势生活,绝不会允许我插手盗匪的事情。否则,我要是能进入瓦岗寨,凭借我的先知先觉,辅佐自家老爹,或许有些机遇。”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然后看向了依旧在床榻上睡懒觉的小丫头,慢慢的推开门,来到院子里活动手脚。

朱拂晓兄妹搬来这村子不久,一直都是深居浅出隐姓埋名,与这村子中的邻里之间并不熟悉。否则也不会朱拂晓躺在床上一个月,左右邻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看望。

“我这身伤势,也不知道是被理正找人做的,还是那柴家做的!或许都有可能!”朱拂晓背负双手,在院子里散步。

死过之后才知道活着的美好!

所以,不管是谁,想要要他的命,他都会先送对方去见阎王。

“这个世界没有阎王,或许以后我就是阎王!”朱拂晓笑了笑,曾经的翟让那也是东都法曹,执掌所有的律法,见识不可谓不广,称得上是位高权重。虽然依旧是吏胥,不入官员品阶,但权力可一点都不小。

身为东都的法曹,那就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局长,错非被那李密给牵扯到,岂会落得如今地步?

“狼族!这个世界是有兽族的!不过是一些长着人类身躯,顶着妖兽特征的种族。兽族比人来强大,个个都是身强体壮,一个寻常兽族战士,能力拼十个人类普通成年男子。不过人类依靠奇巧机关,将兽族赶出了中原大地,驱逐于塞外蛮夷之地。与我前世记忆中的隋唐很像,但却又不一样!”朱拂晓在庭院内走了一会,此时天边太阳升起,暖洋洋的太阳照射在身上,虽然叫他感受到了活人的气息,但是体内的死亡魔法却觉得有些躁动。

那天地间的至阳生命力,叫死亡魔法有些不安。

冥冥中似乎有些敌意!

那是死亡与生命的敌意。

朱拂晓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流淌的魔力,然后在烈日下开始修行圣杯法。

白天死亡之力被压抑,但圣杯法却是无妨。

待到日上三竿,才见其收敛功法,转身走入屋子,就见小妹和死猪一样,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朱拂晓摇了摇头,眼神里露出一抹笑意,转身回厨房准备早饭。

说来也是,翟让身为瓦岗寨的盗匪头目,竟然只往山下搬米,家中连个荤腥都没有,简直是没有道理。

朱拂晓其实也不想想,盗匪的日子能好过?

大家都是活不下去才做盗匪,为的就是有一口饭吃。影视剧中那大碗吃肉大碗喝酒,都是骗人的。

有钱的盗匪早就下山洗白从良了,谁还在刀口讨生活?

能有的吃就不错,他还嫌弃粟米不好吃,壳硬难以下咽。

煮好米饭,然后用粘稠的米汤代替油水,将青菜煮了煮,再看看手中的盐矿,朱拂晓沉吟了一会,还是放进去煮一煮。

没有盐巴的饭菜,实在是不好吃。他虽然知道盐矿有毒,但那又怎么办?

难道一点盐也不吃?

做好饭菜端上去,小妹不知何时古灵精怪的已经爬起来,蹬开凉席直接窜了下来:“哥,不都是说我做饭,你怎么又起早做饭了?”

口中说着,却是心安理得的坐在了哪里,抢过大碗吞咽了下来。

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妹,朱拂晓苦笑,他这一个月过得苦啊。亏的小妹智力始终停留在五岁,否则自己不吃饭的事情,如何也瞒不过去。

那‘已经提前吃了’的谎言,倒是叫小姑娘心中没有起疑。

朱拂晓眉毛挑了挑,将碗中的粟米巴拉入口中,然后细细的嚼嚼。

很硬,有些拉嗓子,但却有一股很纯的味道。那是五谷红尘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