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却说:“你以为我创办这个平台,为的是什么?”
“因为他们是我们重要的用户,就要在他们偏离自己的初心的时候,还跪在一边,替他们鼓掌叫好?”
余小美一时也无话可说。
任何情况下,她都不可能赞同周晨什么“跪在一边,鼓掌叫好”。
她看了周晨好一会,才头痛的摇头,“我说不过你,好吧,但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时候?”
周晨说:“如果连我们这样的新兴互联网平台,都对他们一直放纵下去,你觉得,真不会有那样的时候?”
余小美依然摇头,“不可能!”
相关方面,对这方面的监督,还是有力的。
“再说,我只是提醒他们,要始终记得初心而已。”周晨说。
余小美依然只是摇头,提醒他们“应该客观、公正、全面的报道相关的新闻,尤其是因为一度被他们热炒,而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新闻,更是应该客观全面的报道,不应只追求猎奇、轰动效应”等等,这固然是提醒他们要记得初心,但落在那些媒体眼中,何尝不是在教他们做事?
是的,他们这讨论的,并不是陈总所感概的那一条微博,而是另一条——周晨刚刚发了两条,第一条,针对的是涉事地的相关主管单位,第二条,针对的是相关媒体,也即余小美所说的重要用户。
“幸好我们现在没有多少股东,”余小美说:“不然这样的时候,电话一定会被打爆。”
“我……”她看着周晨,“虽然你一定要说,你创办安联这样的平台,又不止是只为了赚钱,但我还是要说,你啊,一定是影响我们市值的最不确定的因素。”
“甚至,都有可能因为你,我们连上市都变得不确定起来。”
“怎么会呢?”周晨也摇头,“决定我们是否成功上市,决定我们市值的,难道是大股东?当然不,是所有喜欢我们,相信我们这个平台公信力的普通用户,也就是,广大民众。”
周晨当然明白,自己的多嘴,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就像余小美担心的那些,但他更明白,像他这样的意见领袖,能给自己创办的公司带来的积极影响。
用户因为喜欢一个人,而喜欢上一个平台,从而成为一个平台的忠实用户,这并不是玩笑话——虽然确实也可能会因为那个人形象崩塌,而厌弃那个平台。
但他确信,自己就不可能翻车,尤其是在最让公众不能接受的方面。
作为曾经悲催的社畜,现在的他,虽然还追求财富,但绝不会因为追求财富,而站在曾经的自己,也就是普通民众的对立面上。
今天亲自发这两条微博,也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
他这么关心的“扶人案”,自然就是后来很多人都会时常提起,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事准则,遇到类似的事时,会想到相关法官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话的那起扶人案。
问题是,可以说,九成九是公众,对这起案件的认知,都是不全面,甚至可以说,就是错的。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的一个早高峰,当事的老太太,在一处车站,等来了两辆83路公交,她朝后面人少的那辆跑去的时候,从前面那辆后门下车的一位乘客,不经意间和她发生碰撞。
——这也很容易理解,因为诸多客观因素,下车的人,确实很难看到,也不会总是预判到,有人从后门前跑过。
事后,该乘客扶起老太太,并随同老太太赶来的家人,一起把她送到医院,还代付了200块医药费。
经医院诊断,老太太左股骨颈骨折……双方很快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先后报警。
今年1月份,老太太起诉乘客,索赔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
此案先后四次开庭,第一次开庭,被告方只是说不是他导致的,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次时,被告承认下车时与人相撞,但不是原告。之所以扶人,只是和大多数人遇到同样的事时一样,顺手而为,做点好事。
第三次开庭前,被告主动联系一位网络论坛版主,说自己因为好心扶一位老太太,结果反而被起诉,索要巨额赔偿……
可想而知,各路媒体都因为这样的述说蜂拥而至,做好事反而被冤枉,这绝对是大爆的题材啊,于是,不但第三次开庭时,法院里挤满了媒体记者,当时双方,也全方位的被各路媒体围追堵截。
原告更是不断接到陌生人的谩骂攻击电话,指责她诬陷好人,蹲守在她家门口的记者,一次次强行将话筒递进来要求采访……
期间,又有让各路媒体可以广泛发挥的重要素材,该案最重要的一份证据,即可以证明双方确实相撞,接警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警官证词等,找不到了。
而在第三次庭审时,警方提供的由手机拍摄的笔录原件的照片,并不是像如作证时所说,来自警方相关人员的手机,而是来自原告儿子的手机,又说,原告儿子,也是执法人员……
这些加在一起,就完全可以让很多媒体,脑补出很多大戏了。
当然,最关键的是,在最后一次庭审,也就是月初才结束的一审判决时,庭上的一些话。
法官应该是为了让判决结果更能让大众接受,所以节外生枝的说了一些话,什么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分析,被告“如果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是做好事,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应该会说明经过后自行离开”、“即便一起到医院,那事后也会主动要求返还代付的200元医药费”……
这些很不恰当,很没有专业素养的话,被媒体一抓住、放大,就成了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而伴随这些话的判决结果,是被告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4.5万元。
4.5万元,在任何时候,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这是因为你做好事结果被冤枉而导致的……
这自然引得一片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