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在一堆包里找出一个麻布编织袋:“马修先生,这是我特意为你去买的,希望你能喜欢。”
编织袋里是一双中帮黄靴。
马修原本还想要训斥弗朗茨两句,不过……先看看东西。
它表面全部采用近全粒面的反绒皮革,底部是超厚橡胶制成抓地齿型鞋底,鞋帮处有光滑皮护脚,脚型修长,简约而硬气。
男人都爱好鞋。
马修也不例外,一时间注意力全集中在大黄靴上。
“表面为头层牛皮,预先用蜡做了防水处理,鞋身与鞋底一体成形,鞋面缝线上的防水胶形成密封构造。”
弗朗茨滔滔不绝地介绍着这一双靴子的细节工艺:“采用都灵优质橡胶制作的鞋底耐磨防滑,不论是去郊外打猎、登山还是秋游都非常适合的。在卡尔马,很多地方气温很低,地面结冰或者有雪层,这双猎鹿靴都能完美驾驭。”
“不论是下雨下雪,穿着它都不用担心渗水。”
“马修你腿细长,搭配这双靴子非常适合,快穿上看一看。”
他比马修本人还要迫不及待。
马修将靴子上脚,走了两步,这双靴子脚感并不硬,也不打脚,包裹感超出预料得好,重量合适,外形硬朗却又并不笨重。
“好鞋。”
马修有一说一:“多谢了,很喜欢。”
“喜欢就好。”
弗朗茨也一脸愉悦:“当初为了找到合适的款式和材料,我可是跑了不少鞋匠铺,最后终于找到了最合适的尺码,最好的软木鞋垫,还有缝纫好的女工。”
马修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脚的尺码?”
“平时我有收集大家身体各方面信息的习惯。”
弗朗茨笑着说:“比如说马修你高1尺7寸5,布鲁克高1尺8寸2,索伊高1尺7寸1,这些我都有记录哦。”
“罗伊斯的肩型很完美,能驾驭绝大多数外套与大衣,索伊小姐的腰臀比非常优秀,腰围除以臀围大约在0.78到0.80之间,穿上束腰裙会非常好看……”
索伊一脸通红:“弗朗茨先生!你是怎么测量到的!”
“哦,这个一是计算你们的腰带和裤子,以及衣服……然后需要更多的观察和经验,我一直都习惯记录这些重要的数字。”
弗朗茨脸上写着骄傲。
马修服气。
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赋异禀。
不是变态的艺术家,不是王室的好私生子。
“索伊小姐,请笑纳我给你带回来的这一份礼物,就作为平时我无礼的道歉吧。”
弗朗茨又翻出一个手袋递给索伊。
雀斑姑娘将信将疑:“里面不会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请放心,我以我的艺术审美保证,绝不是。”
索伊这才拉开带子,从里面翻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橡木盒子。盒子表面刻着一支百合花,底部刻有一行卡尔马文字“多谢关照”。
管家助理小姐轻轻掰开橡木盒,里面是一副简单的黑框水晶眼镜,看起来更像是男性所用。
“考虑到索伊小姐工作情况,我特意挑选了这一副比较沉稳的‘魔数晶’眼镜,它不会影响视线,不仅能对魔术反应有着灵敏的反应,也非常轻盈,戴上后会让你显得更加成熟,更像是一位职业文职人员。”
弗朗茨一脸认真地解释说:“请戴上试试。”
索伊将黑框眼镜戴在鼻梁上,眨了眨眼,走到镜子前端详了一番,脸上似乎有些惊讶,发现自己真的有了一股沉稳气质,不再是那个面相过于年轻的小姑娘。
马修脸皮抽了抽。
弗朗茨你为什么这么懂啊!
眼镜娘和秘书的确很搭。
这时候,吉赛尔也从楼梯下来。
她今天换了一条碎花连衣短裙,长腿前后迈步,裙角轻摆,整个人轻盈灵巧,又是另一种风格。
“吉赛尔小姐。”
弗朗茨对她微微行礼:“这次科尼之行,在下也冒昧给小姐您带了一份伴手礼,小小礼物,还请不要嫌弃。”
“哦?看来大家都有,不错嘛。”
吉赛尔一眼就看到了马修的靴子:“鞋子不错哦,我们的领主大人今天看起来心情很好。”
她又看向索伊:“这副眼镜,让你不再像小妹妹了,也还行。”
最后吉赛尔目光回到弗朗茨身上:“那我的呢?”
“请看。”
弗朗茨从口袋里取出一件东西,双手呈上。
这是一个方方正正的金丝胡桃木匣子,大小让马修想到三层饭盒。
吉赛尔将木匣子放在桌上,拉开盖子,眼睛立即一亮:“有点意思。”
匣盖内有一方小镜,匣里分阶梯状三层,能摆放很多细小物件,是一个小小的收纳箱。
“吉赛尔小姐工作时提着大箱很不方便,我想,有这样一个小巧的便携置物盒出行可能会轻松一点。”弗朗茨笑着说:“里面除去能放一些首饰与化妆药粉,还能收纳手套、口罩、小刀、棉签与烈酒等必要品。”
“很不错。你费心了。”
吉赛尔合上匣子,脸上写着满意。
马修这回是真的服气。
白天的吉赛尔可是克里米亚形态,要让她说点好话可真不容易。买东西送礼这一块,弗朗茨的确有着某种野兽般的嗅觉。
“当然,庄园里每一个公务人员都有,斯派德区长,乌鸦先生,布鲁克先生,罗伊斯先生,罗莉大婶,卢卡斯先生……还有我为雪莱夫人特意准备的礼物。雪莱夫人回来了吗?”
得到马修的否定后,弗朗茨略微失望,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
“我待会儿一个个拿给大家。更多的东西都在外面的马车上呢。”
弗朗茨笑呵呵说:“阿基坦是一个问题重重的地方,不过科尼的货物非常丰富,不论是手工品、服饰还是工具,都相当齐全,只要有耐心,总能找到还不错的。”
“差点忘了一件重要事。”
他突然啊了一声,从纸带里翻出一个小本子递给马修:“这次售出‘俾斯麦长裤’总计42条,均价500金币,收入2万1000金币。‘贝琳达长筒袜’卖出了80双,每一双1金币,总计80金币。”
“总收入金币,礼物恰好花费了金币整,所以还剩下金币。”
弗朗茨摸出一小叠巴斯金券,一副上交公款的模样。
马修则是震惊于他的狮子大开口:“这笔钱你拿着继续运作……一条俾斯麦长裤500金币?你怎么卖出去的?”
“就是按照马修先生你说的,做联名款。我找了科尼的一些颇有名气的人,包括诗人、舞娘、佣兵……多亏了各位贵族夫人的帮忙,他们都很喜欢这样的东西,也都愿意参与其中。”
马修说不出话来。
如果斯派德能恢复容貌,大概这两位就可以进行一番对决,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妇女之友。
弗朗茨继续说着:“每一条都独一无二的款式,有的是刺绣,有的染色,有的进行了做旧和加纽扣……拿出来之后很快就被有钱人买走了,真正花费时间是在和每一条改良上。”
“马修先生,我发现这样不错,可以卖到很多有趣的商品,也能卖出去庄园有特色的艺术品,这很适合我!我请求每隔一段时间就能出去做这样的各地巡回买卖!”
“没问题。”
马修当即拍板。
弗朗茨或许将成为庄园第一个文化品牌,走入大众视里,这也不坏。
“我记得,你不是说还带了一个人来庄园吗?”马修提醒:“名字叫做马歇尔·布鲁斯的年轻人,你说过的。”
弗朗茨这才想起有这么个人:“马歇尔原本也跟着我一起来了,不过浮空艇超载,我只能把他丢下了。这些礼物还是要更重要一些,得先安全回来。他反正有腿,可以自己从科尼走到庄园来。”
马修琢磨着也行。
这也算是一种对年轻人的试炼。
先活着抵达庄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