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女律师左边【二更】
【122】女律师左边(二更)
岳素芬冲着贺鹏飞的背影说了一句鬼迷心窍后,没想到被走出去的贺鹏飞听到了,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说道:“表嫂,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这么中肯的评价。<最快更新请到>”
岳素芬没想到自己的话被他听见了,但是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听贺鹏飞这么说,就严肃地说道:“我说小飞,你没病吧?你难道听不出我这话并不是在赞美你吗?”
贺鹏飞笑了,说道:“正因为你不是赞美,我才说是中肯。”
岳素芬从餐厅里走了出来,说道:“小飞,你病得不轻,我看,你该去看看心理医生去了。”
“我看心理医生干嘛?”贺鹏飞倚在门框上说道。
“你说干嘛?让心理医生看看你的傻病!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小丁这一个女孩子,比她好的女孩子有的是!你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岳素芬加重了语气说道。
贺鹏飞重新关上房门,又走了回来,说道:“表嫂,你说得没错,我知道,比她优秀的漂亮的迷人的女孩子的确有的是,喜欢我的女孩子也有的是,但是我不爱,我只爱这一个。你,笑然,甚至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傻,可是你不知道,这种傻,是需要能力的,没错,我爱她,打心底里爱,她不爱我,我的确很痛苦,但没有办法,我放弃不了她。居然放弃不了那怎么办,只有继续傻下去,我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实际的时代,我的确是犯傻,可是她呢?她也是在犯傻,她这样苦苦地爱着,信守着旁人不知道的什么诺言,就是犯傻,我们都犯了一种同样的傻,只不过我比多多傻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我说,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寻求的爱,必有他所该等的人。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
岳素芬莫名其妙地听着他在那里大放厥词后,说道:“你摆活完了吗?如果你摆活完了,我还是认为你犯了傻病,而且病得不轻,尽快就医。”
“唉,道不同不相为谋啊!不跟你说了,走了——”贺鹏飞拉开门,这次是真的走了。
其实贺鹏飞心里最清楚,表嫂说得没错,但是没有办法,爱一个人,真真切切地爱上后,的确无法放弃,尤其是丁一,这个在他青涩时期就喜欢的女孩,他无法放弃。
表嫂不知道,他可以犯傻,可以无怨无悔地单爱着,但一旦不让他爱了,那才是病开始的时候呢。就像他说的那样,傻爱,也是一种能力,如果他现在不去爱了,这种能力一旦得不到释放,他肯定会造成内伤,很严重的内伤,那就是他真的病了,从精神到肉体。他这样爱着,时时刻刻能在丁一身上释放一些,他的心理是健康的,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幸福。
他愿意在深爱着的女孩子身上犯傻,他的内心是丰盈的,是满足的,如果一旦有人剥夺了这种权力,那他才是痛苦的开始。丁一是他心目中所有美好东西的代名词,他喜爱着,他感动着,所有这一切,无不说明他是个善良、正直、健康的男人。
也许,他这一生都不会再如此地痴迷于第二个女人了,也许,丁一一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他,但是没有关系,贺鹏飞愿意等,一直等到她获得真正幸福的,我会把这段爱的记忆封存,把她放在心底,但一辈子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在心底。无论以后会再相处再多的女人,都会清楚的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无论以后遇到的女人多么优秀,也不会改变。人,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最爱……
第二天,丁一赶到了单位,在准备坐车前往市法院的时候,那个四十多岁的男编导看到她后,皱着眉说道:“小丁,怎么搞的?一夜没睡觉吗?”
丁一不解地说道:“睡了?怎么了?”
这个男编导一向以要求苛刻工作严谨而出名,也是台里业务最硬的编导,他不客气地说道:“给你十分钟的时间,赶快回办公室,把你那张脸整整!”
丁一这才知道,昨晚,让贺鹏飞闹的,自己一夜都没有睡好,本来想提前做做功课,但是让贺鹏飞闹的,不但没有休息好,功课也没有做。肯定显现到了脸上。这个男编导对节目要求非常严,他当然不满意丁一那张疲倦的脸了。
丁一跑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化妆包,开始往脸上涂涂抹抹起来,总算看着有点神采了,她这才跑下楼,故意仰着脸说道:“汪导,怎么样?”
被她叫做汪导的那个人瞟了她一眼,说道:“凑合着吧。出发。”
节目组大部分人和设备都在金杯面包车上,汪导把丁一让进了他开的桑塔纳桥车里,边开车边跟她沟通一些庭审过程中该留意和该采访的一些细节,其实,在亢州,丁一也参加过一些庭审现场,但那只是简短的报道,像做这样四十分钟的节目,还只是到了阆诸电视台后才有的。
“关于案子本身我就不再重复了。”汪编导说道:“因为已经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比如,被告人的人大代表、明显企业家等等的荣誉身份,如今却沦为了阶下囚,这个本身就很有看点。我想说的是另外一个看点,那就是金刚请的辩护律师是上次给邢四制枪贩枪案辩护的那个女律师,如果咱们的节目那个时候要是开播了的话,把那次的庭审现场记录下来,那就太精彩了,那个年轻的女律师,本身就有强大的票房价值,在加上案件的扑朔迷离,不过也不算遗憾,好在一年后,她再次来到阆诸,为金刚辩护。所以,你一定想办法采访到她。”
汪导说得的邢四制枪贩枪的案子,丁一知道,那个时候,丁一刚刚到电视台上班后不久,那时,她没有参与采访任务,不过她后来知道, 罪犯邢四,在1996至1997年间,曾经参与了一个制造、贩卖枪支的团伙,一审法院以贩卖枪支50支定罪量刑,依法判处邢四死刑,立即执行。邢四的哥哥跑了很多律师事务所,几乎所有的律师都严肃地说:“这个案子希望不大,不要努力了,放弃吧。”
邢四的哥哥慕名找到了这个女律师,这个女律师在他哥哥的陈述中,从中发现了疑点,接手了这个案子。看守所内,邢四面对女律师痛哭失声,他说:“冤枉啊!我只卖过10支枪,根本没有50支!”原来,案发后,他为了争取立功赎罪,不但积极检举同案犯的罪行,还为了显示该问题重大以争取减刑,故意夸大了犯罪事实。 法律不仅需要口供,更相信证据。10支还是50支,在量刑上就是生与死!女律师做了大量调查后发现,贩枪50支除了邢四自己供述外,其他证据一无所有,且他的“上家”和“下家”口供也都证实邢四仅买卖了10支。为了使证据更为确凿,女律师不远千里多次前往东北三省、内蒙古等地取证,固定所有证据。去年初,市高级法院采纳了女律师的辩护意见,终审改判邢四有期徒刑15年。
这个女律师当时是第一次到阆诸的法庭公开露面,尽管阆诸业内有人知道她,但是阆诸的大众不知道她,但她这次“枪下留人”的事,在阆诸地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有人把她神化了。
想到这里,丁一问道:“那个女律师叫什么名字?”
“左边。”
(二更奉上,因为时间关系,我都没有仔细修改,亲们发现错误后请及时告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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