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走过来,坐在凳子上,从镜子里看着我。我小心翼翼散开他的头发,手有点抖,摆弄了一会儿,去跟镜子里的他对视,他的目光来不及躲闪,是完全去了伪装的激荡,是一种纯粹的满足和幸福。他的手扬起来冲着镜子的方向伸过去,好像想触摸什么,恰好被我打断,僵在那里,然后他微微一笑,不在意地把手重新放回膝盖上,双手交叉,安安静静地停在那里。
“相反的,你司南誉表哥故意把这本书装成是我们第一代的祖先所留下来的墨宝,而且还特别的派了这两个小兄弟在你哥哥的房外演出了这么一场戏,让你哥哥知道,这本书里面的天心诀很重要,练了可以成为绝世高手,而你司南誉哥哥他也根本就不想要把这本书给你哥哥看。”
“你们无非是戮戕无辜的人,来达到自己地目的,就算借我之手除去了妃,日后还有多少女子会得到大王的宠爱,而你们争宠的心却不会停止,只会日益越烈,我无意成为你们任何一个人的工具,所以要砍要杀随你。”我双眉拧蹙着,一径冷眼睨着她,若说心中不慌不怕那肯定是假的。
虽然颜色是有点古怪,不过孟欢欢的确非常喜欢这件衣服,墨青色为底色,可是那用金线与红线相隔绣出来的牡丹花却显得异常的奢华,还有领口和袖口的位置都绣上了华丽的金纹,这个皇袍倒是有着皇帝的味道。
“家主喜欢吗?这件衣服用的可是最好的天蚕玉丝哦,这个墨青色不是染上去的,这是天蚕玉丝本来的颜色,天蚕玉丝做的衣服不仅冬暖夏凉,而且可以防御所有的九级或者九级以下的魔法哦。”琉璃一边说着,一边为孟欢欢换上皇袍。
对,不能报警!他打定主意后想叫保安把司南誉赶走,转头却看到保安地脸色似乎很难看,刚要问他怎么了,却听见司南誉开口道:“你是自己下楼去还是我让人把你丢下去?”转头,看到几名衣着打扮明显不像善类地彪壮大汉抱臂站在走廊上,正用比较邪恶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和保安,不觉脸色也开始发白。
我无精打采,答道:“灵芝阿姨上次肯送我去见萧郎一面,已是勉若其难,我怎能屡次前去恳求她?妈妈回到瑶池见西王母娘娘,至个仍无消息,看来此多并无希望了……”
孟欢欢轻声安慰道:“仙界一日仅是人间一年,瑶池乃是仙境,紫姨前去瑶池未久,焉知不会有奇迹出死?你再耐心等待几日,或许紫姨很快就有好消息带给你了!”
但她走得可快了,一转弯,她的眼角就看到孟欢欢飞快地消失在花影中。这深闺里的小姐,只怕是吓着了。
她也重重地叹口气,明月殿,还真是明月啊,照得这白玉砌成的一道道楼梯雕栏,如此壮观、雄伟,静悄悄地对明月诉说着它千百年的历史。真佩服自己,此时居然还有心思去想这些。孟欢欢在一处将衣服放下来,走得更快,生怕让人看到,又会认出她是那捧衣服的宫女。
整个伊修大陆中最笃信女神的国家。对于本就极喜欢孟欢欢的殊愁百姓来说,这个消息让他们欣喜若狂。而殊愁朝臣面对他自是战战兢兢,将近两年战争的余威,谁都不能保证,一旦起念,翻手为云的孟欢欢是否能在瞬间灭了整个国家。如果可以,无论是谁,都绝不会愿意与孟欢欢这样可怕的人为敌。
我忍不住笑一声,很喜欢这种宁静安详的清晨,不做任何事,只静静躺着。
昨天晚上的宴会,恐怕已经被我搞砸了,转头看见一个男子坐在桌前喝茶,白玉的茶具竟然还没有他的手指完美,转着杯子,细长的眼睛看着我,嘴边含着一丝浅笑,要命的是另一只手在摸索一只奇怪的勺子,我盯着那勺子看,刚想说话,他手一闪,那勺子已经从掌心消失了。
暗暗的点点头,就算他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一个号称最大的情报组织逆水寒,而每百年一次的大陆十大高手之排名也是由逆水寒所公布,虽然不知道逆水寒是如何的知道这件事的,但是,既然可以获知十大高手的排名,当然,身为七巨头之一的红星认得水妖王这个蝉连两次十大高手之榜的高人也是正常的事。
连忙用力拍着我的肩膀,扯起唇角,嘲讽地一笑,道“我这位好友非常想改名,却又因是父母所赐,挺难听对不对,不过没关系,为兄结交朋友从不介意这些小节!其实他很想见儿的,只不过为兄前段时间非常忙碌,一时将他给忘了,他可是千里迢迢从赵国慕名而来!”他言毕便往我背脊一戮,暗示我接口。
被逆水寒刺中也不挣脱,他反而伸出手来勒住了逆水寒纤细的脖子:“不错嘛,逆氏一族的圣人,即使在黄泉里,你的名字还是如雷贯耳。今天就让我看看你的力量有多厉害。”
就在司南誉的手触上脖子的那霎那,逆水寒的身体一颤,胸口有再次剧烈疼痛起来,他紧紧咬住了牙,没有将手里的剑从司南誉的身体里拔出,反而是往前推进,刺得更深了。
“你说话啊,这事怎么了结?”少女突然想到这是虚拟的世界,说话的底气开始有些不足。先前她看到孟欢欢的时候一阵激动,只想上去将她怒骂一顿。现在骂完了,接下来该怎么做她还真是不知道。是揍她来解恨还是杀到她删号?怎么做对这个盗号贼来说似乎都无关痛痒啊!
“你,想怎么了结?”孟欢欢低头想了想道。看样子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有她不知道,于是她只好反问回去,希望在对话的过程中可以将整件事弄清楚。
闻言,神色遽然变化,急忙阻止她继续说下去:“不要再说了!你还嫌当晚死的人不够多么?皇上为了保护太子的清白名声,将当晚御花园中知情之人尽数诛杀,我竭力替你掩护你才能侥幸逃过此劫!若是让任何人得知妹妹出家之事与太子有关,你一定性命难保,以后万万不可再如此说了。”
她揉着脑袋,“喝一半好不好?一碗太多了,我得留着肚子吃菜啊。你做了那么多好吃的,这鸡汤好油啊,我喝了就吃不下饭了。你看,我都长了不少肉了。”她捏捏脸,他是不是把她当猪养啊?一日三餐都吃那么好,真的会胖得不得了的,和宫里的那个嬷嬷一样,一走肉就打颤。
狼狈逃窜,身受重伤,被离部成员安全送回了都城洛南。在殊愁土地已被夺下三分之二的情况下,远征军却只剩下了我一个统帅,以及收编残军后手下约十万将士。无论怎么看都是不可能攻下殊愁的。杨毅既不愿放纵我手握绝大多数兵权,又舍不得放弃到手的利益。权衡之下,最终他只能命为监军,率七万精兵支援我。
在街上溜达了好几圈,我几乎认为自己记错了的时候,赫然发现,头顶的那棵枣树和院子里的是那么相像,再仔细看看,根本就是一棵,我在街道上来回绕,至少看见了这枣树五六次,原来身边这院墙就是刘府。
我提口气跃上去,先摘了个枣子吃,很甜的,没有污染,特别好吃。刚吃完一个枣子,就听树下有人走过来,说:“姐姐,我们摘几个枣子吃吧,白天看见,几乎都已经熟透了。”
虽然她并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也不相信爱情的存在,但是,自己的心是无法欺骗的,她真的是一见钟情了,真的是一见钟情的爱上了那个有着一双美丽眼眸的男人。既然骗不了自己,既然确信自己已经真的是爱上了那个有着那双眼眸的人,那么,就算他是痴子,他是傻子,是呆子,那又怎样,爱上就爱上了,那么就去爱他吧!反正,她已经够聪明了,对于这点,相信整个帝国的人都没有人会否认的,那么,自己所爱上的人就算是傻了点,呆了些,又有什么关系?
将刀小心翼翼对准腹部,掌心已渗出不少汗水,心早已凉了半截,死的确是需要勇气的,这我早就知道了,其实再死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死就死吧,思着,便朝肚上一捅,倏地传来一力量将我的刀打飞了出去,仔细找寻,原来是小石子,回首望他,他眼中满是怒焰,忿怒道:“你还当真求死!真是可恶,怕是不知痛为何物了?”
本来就依照就皇宫的建筑方位建筑,也不知道是那些翡翠玉石不值钱,还是澽羽国实在太有钱,那个用翡翠玉石作围墙的宫墙居然高达五米以上!这不由得让孟欢欢感叹,难怪逆水寒说现在的殊愁是最安全的地方,先不说殊愁的上空有司南誉派出的精灵驻守,殊愁内因为唯有了上任皇帝被刺杀身亡的前车之鉴而日夜都有大量禁军巡逻,现在就连宫墙也高的根本翻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