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趁着召集人手时,清点了此次随行侍从,除那名侍卫外,其余都在,白昙寺里亦未少人。那么公主不见便有三种情况:一是公主随性想到了去哪儿赏雪景,结果迷路了;二是那名侍卫掳走了公主;三是有外人上山掳走了公主。只是,以公主的理性,第一种实不可能,而第二、三种……为何要掳人?有何目的?
极度郁闷反感地推开他的手,“你少糊弄我了!我的医术就算比不上你,也至少是个大夫吧。自己的身体到底是好是坏,我总还是清楚的。从前我伤刚好也就算了,可是如今都过去半个多月了,你让我喝的药反而越来越浓越来越腥。而且,从晚上一次,增加到早中晚各一次。孟欢欢,你真当我是傻瓜啊!”
掏出几颗药丸,其色如墨,笑道:“这东西啦,少阳派自己炼的药丸,拉肚子啊,肠胃不适啊,吃它很有效的。平日都是给我们生吞的,如果化在水里,就和墨水一样,颜色难看味道也难闻。我也是突然想到的,她虽然会隐身,但可不是真的变没有了,不过是咱们看不到她地身子罢了。用有颜色的水泼上去,不就立即现形了吗?”
酒饱饭足,小小的打了一个饱嗝,司南誉满足的从已是杯盘狼藉,残食满地的桌上爬起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闲步走到窗前,伸手推开窗,微微探出身去,一抹混着淡淡忧伤的笑不经意间欺上嘴角。人家都总是说“物是人非”,如今她却是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人是物非”。
那男人望望自己胸口,瓷碗的碎片径直插入腰间,他顿时血流如注。孟欢欢知这并非致命伤,忙不迭拾起他的利剑,刺了过去。但这男子武功了得,虽身负重伤,却要轻而易举的扭过剑身,反把剑夺了过去。孟欢欢心知,自己低估了他的实力,于是弃剑而逃,那男子跌撞的追赶在后。
“人人都知道母妃来自民间,却没人知道,她本是正元会会主之女。分娩时异香满屋,正是辰时,她心知我命数有异,因恐天师卜知,招来大祸,不顾分娩之劳,强以秘术替我掩饰命相,将生辰瞒报为巳时,终是心力交瘁而亡。所幸当时父皇宠爱眉妃,除了几个贴身宫女与医女稳婆,无人得见:”
“这就是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下诅咒的人,并不是没有留下破除的方法。只是,至今没有百里家的女人能做到。父母一直都知道,可是不会说。”老妇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当年,我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丧失了勇气的猎人,等于失去了灵魂,她的身躯也会因此快速苍老,直到死去。”
双手轻微颤抖,将锦裙紧紧贴在脸颊上,任泪水一滴滴从她的指缝间落下低声喃喃说:“我不会怪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是你让我知道,原来我可以这样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即使他对我冷漠、对我残忍,都不能改变我对他的心意……如果我不离开这里,一定会让你难以自处,我不想给你带来任何困扰,假如还有来生,我还是希望能够遇见你……”
自公主出嫁后,王妃亦有了些变化。以往母女俩各在各的房,各看各的书,各弹各的琴,各画各的画……各自悠游得趣。而如今,王妃书不大看了,琴不弹了,画也不再画了,茶饭亦不香,似乎已对一切都疲怠厌倦。可神色间又感觉十分地安宁,时常来这流水轩里坐坐。与铃语说起时,两人一致认为王妃是因不舍公主才如此,只可惜驸马一直未归,否则公主早该回门了。
看了一眼,目光又落回到孟欢欢身上,眼里闪过一丝无法理解的哀伤,“难道你们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心爱的人?难道你们不会为了这些人而伤害到别人?在你们眼中一文不值的人命,也许在别人眼中却是无价之宝。明明没有下杀手的必要,明明可以通过交流解决的事情,为什么一定要付诸血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道理你们没听过吗?”
他露出一些疲惫的神态,手指忽然一弹,那些守卫手里的刀毫不留情地刺了上来,势必要将他们几个立毙当场。司南誉将孟欢欢一把揽进怀里,用脊背护住她。二人见当真要动手,便再也不客气,抽出宝剑一一招架。这二人都是名门正派的弟子,内息醇厚,抡剑之时,剑气充盈,呼呼作响,只划一个圈子,立即便将周围的守卫迫开好几步。
走过来,握住司南誉的手,笑道:“小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这件事真的就像少爷说的一样,是个意外,不能怪少爷,他也有苦衷。况且,救他是我自愿的。”本来就是因为她想见他,这才去寻的他的。如果不是她去寻他,这之后的事情也不会发生。其实,是她害少爷有了负担才对,怎么还可以这样倒打一耙的逼问他。
女子挣扎,小脸慌乱错愕:“司南誉你疯了,你松开我,松开我!!”旁边两个年纪轻轻公公也仓惶上前救人。司南誉呲牙反身,一掌游击,两人蓦然七孔流血,瘫倒在地,再无气息。上官柳莹见此,心中当真怕了,忙不迭说好话:“司南誉,你冷静一点,你不记得曾经我对你是怎般好了么,你怎生舍得?”她泫然欲泣,痴缠的凝望着司南誉。司南誉黑眸里闪过绝痛与不舍,他霍得仰面大笑:“哈哈,哈哈!!”
王爷亲自冒险救人,而且是一区区小卒,简直不可思议,但这人若是神武将军的侄子,那就可以理解了,足见王爷爱护臣子之心。众将感慨之余,再看孟欢欢一副文弱的模样,都忍不住暗中叹气。将军四子,个个英勇善战,最小的才一十四岁,也已立过两回战功,副将更是十三岁就上了战场,谁知这侄儿竟如此无用,手无缚鸡之力,竟还劳动王爷,简直丢尽家的脸面。
他总是选择靠窗的位置,把窗帘拉上一半,让外头的阳光照进来,却不会触及自己。窝在松软的沙发里,他举着书本,半眯着细长的、有一对紫色眸子的眼睛,深粟色的头发柔软地贴在额际,跟诸多享受闲暇时光的普通人没有区别。越是顶级的赏金杀手,日常生活越简单。当那个女人找到他时,他照例只问了三个问题:“时间?地点?人物?”在司南誉看来,当杀手跟写作文没什么区别,最重要的,只有这三个要素,别的,他不关心。
她略微低头思索,片刻之后又轻轻抬眸,目光坚定地看向内侍说:“多谢母后与母妃恩赐。母后处处为我着想,是我的福气,但是钦天监不是已经说过我是不祥之人吗?即使居住在落叶宫,仍然是在皇城内,我担心我的运气会影响到大家,倒不如出宫去的好。其实母后大可不必为我担心,我在宫外居住的三个月过得很开心,并不委屈。”
岂不知他心中所想,可他又如何能明白母亲的苦处?她若有所求,那必是以己为代价!可……可……看着儿子脸上的急切焦虑失望,心中凄然。她十多年的辛苦,唯一所得的不就是这个儿子吗?她这么些年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个儿子吗?不就是为了让他扬眉吐气,不就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他凌驾众人之上以雪往日之恨……他是她唯一的盼头!此刻,在这天赐的良机面前,她又怎能不帮他一把?就算这良机是藏着暗箭,她亦要抓住,因为她的儿子只差这一步!
其实,救你妹妹的办法很简单。既然她被咬得地方不是脖子,血毒也没有扩散至她全身,那么只要将毒素逼到伤口处,然后用新鲜的糯米敷上,曝晒在月光下。只需三十天,糯米就能彻底吸尽残余血毒。可怜你们竟为了如此简单无趣的方法,苦苦寻觅了三年,还即将赔上两条性命。
没有说话,司南誉勉强抬头,却见他手里攥着一把通体雪白地匕首,像是用冰雪铸成,匕首尖正点在孟欢欢右肩上。孟欢欢与司南誉都是性属火的人,那只匕首却是水属性的神器,立即就克住了她。司南誉认得那东西,那是白帝随身携带的一把匕首,他甚是钟爱,片刻不离手,谁想今日居然给了巫相,让他来镇孟欢欢。
他的手指抚颤抖着抚上她晶莹的有些透明的面颊,心抽的更紧!她的眼睛紧闭,嘴唇紧抿,长长的睫毛一动不动。他现在能感觉到的只有那微弱的体温!不过一掌,孟欢欢的功夫虽说不差,却也不高,怎么会将司南誉重创到如此!想给她输入真气竟然也不行!他输进去多少就被吸走多少,她的身子似乎变成了无底洞,他的真气进去如同小溪汇入了大海,毫无痕迹,对她的身子竟然半点用处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