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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都市言情 > 现代的我和民国的她 > 第二百零四章 婚期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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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八号,是个黄道吉日。

不论城里乡下,贫富贵贱,不少人都扎堆结婚。

朱家决定在八号给长子博远大婚,和林家的选择如出一辙。

离办婚礼还有两天。朱涓涓为了兄长的婚礼忙里忙外,不仅要选丁浣要求好的各种礼品首饰,还要操心糖果和酒水。

本来是可以交给管家打理,但这位挑剔的准大嫂觉得,让自己的闺蜜兼小姑来办更为放心。凭着朱涓涓的能干持家,还可以节约下来一笔钱。

朱涓涓筹备了不到半个月,就瘦了一大圈。

临近婚礼,学校的课也快上完,她刚想喘喘气,又给一个电话催了出门。

赶到丁浣家一看,原来是嫌弃之前订做的婚纱是绑带式,紧了不好看。

实际上是她胖了三斤肉,穿不进了,非要拉着朱涓涓去修改。

她们提着婚纱上了车,一路赶到礼服馆去。

趁着丁浣忙于和设计师提意见,朱涓涓好奇而期待地逛了起来。

馆内,一个身材玲珑的美少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在落地镜子前,林觅由母亲陪着,随手拿起件真丝的长袖婚纱在试穿。

她的腰身比起丁浣,足足小了两寸。

“好美!”朱涓涓忍不住驻足赞叹。

她也看出了林觅的稚嫩,胸口处并不算丰满,明显还是个小姑娘。

丁浣的礼服由于改起来太费事,设计师建议重新选件标准码的现货。

靠里的那排架子上挂的全是美版,有些尺码偏大,适合丰满一点的女性穿。

林觅选的是最小号。她穿出的效果很惊艳,客人们纷纷围拢。

朱涓涓忍不住凑过来,轻声问:“小妹妹,你就要结婚了吗?看着还小呢。”

林觅给她说到痛处,低头叹息。

“八号。我十三岁,也不算很小了。”

丁浣听到这声音有点耳熟,好奇转身望。

不看还好,看到林觅,她要气炸。

咖啡馆里被泼了啤酒,简直奇耻大辱。

眼前这小贱人披了婚纱还有模有样。

“她要嫁给……他?”

即使秦锋已经决然不吃回头草,丁浣也不甘心让其他女人得到。

她不声不响地走到林家母女旁边,盯着她们的举动。

林觅没有心思挑选。她惦记启澜,随手选了试好的那件,让店员打包。

林太太见女儿连多试一件都不肯,猜出她的心里不好受。

“开心点,后天去华夏酒店,当着客人面可不许哭。”

丁浣一惊:居然撞一起了!不行,不能让她抢了风头!

既然今天下不了手,就留着后天。

丁浣和朱涓涓在大学里都主修化学。

论正经的本领,她不及朱涓涓,但论起制毒,她更厉害。

归国不到半年,丁浣不仅制造出了一堆类似香水的迷药喷雾,还捣出了不少无色药剂:能让人疯,也能让人皮肤溃烂,甚至变哑巴,聋子……

朱涓涓看着准大嫂的嘴角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笑容,手中的婚纱白森森的。

如同吹过的冷风,让她打了个寒颤。

回来路上,朱涓涓开车。

丁浣轻咳一声,不紧不慢地问:“你和店里那个买婚纱的小姑娘认识啊?”

“没,就随便聊了两句。”

“巧了,上回我就是碰见她和秦锋在一起。”

朱涓涓并不感到伤心,只是大方地笑笑。

“哦,那就祝福他们。”

丁浣讨了个没趣,一心在琢磨怎么赶时间把毒药配出来。

林觅坐在车里,恍恍惚惚地望街道两旁。

曾经和少年骑车穿过的地方,熟悉又陌生了。

“启澜,你在哪儿?过得好不好?我真心盼望你能出现在面前,哪怕只看一眼……”

路过咖啡厅,她下意识地侧头看。

一个穿黑色大衣的年轻男人,正拉着一条高大的狼犬。

“秦先生?他又约了人来这里?”

潜意识里,她很信任他,毕竟秦锋待她很真诚,也懂得克制。

甚至在犯糊涂的时候,她还想过去找秦锋,请他帮忙一起寻找启澜。

林太太见女儿一路上魂不守舍,急忙催警卫快开。

秦锋的身影在眼前一晃而过,林觅再次感到了无助和凄凉。

街上的人影多了。

咖啡厅门口来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

秦锋勾起嘴角,潇洒一笑,走到车前。

车里下来一位打扮时尚的妙龄女子,看到他,眉眼间尽是惊喜。

“秦公子,你果然比照片还……迷人。”

他摆摆手,“过奖了。我就一正常长相。”

她正要去靠近他,秦锋脚边蹲着的狼犬忽然发出不友好的呜呜声。

“这狗……我好怕!”

秦锋镇定地弯腰,把狼犬直立起来,“乖,贝贝,我们一起进去喝咖啡。”

门口的服务员见状,捂嘴偷笑。

这是秦锋和林觅分别后,第十次光临,回回来都带狼犬。

他并没有养大型犬作宠物的爱好。

带贝贝约会是面对各类媒人的轰炸,想出的极品攻略。

秦局长和秦太太,为了儿子早点忘掉林觅,在相亲安排上广撒网。

秦锋每次回家,都发现桌子上冒出一堆莫名其妙的女人照片。

秦太太借着来房里看他,旁敲侧击地催儿子抓紧。

秦锋把照片要么烧了,要么撕碎丢掉。

而最近的一些相亲对象来头太大,父亲明确表态,就算是抗拒,也不可不去。

为此,父子争吵无数,回回以儿子的失败告终。

秦锋思来想去,决定剑走偏锋。

表面上,他爽快同意去和女方约会。

实际上,他向警察局负责养狼犬的人要了一条两岁的德国黑贝,取名贝贝。

每次他都精心准备,带上给女方的礼物出门,让父母看着高兴。

而开车到半路,他会调头去接贝贝,带着一起走。

贝贝很通人性,特别懂得配合,把一次次见面成功搅黄。

这次,秦锋照例和一位大官僚的千金见面。

这位小姐对他很满意,决定爱屋及乌,装着不怕狗,与他一同入座点餐。

菜一端上来,秦锋用手摸了下贝贝的头,它就心领神会地双爪放到桌子上。

女方紧张至极,贝贝的舌头血红,爪子很锋利。

秦锋低头一笑,露出好看的牙齿。

“小姐,介意我带它来吗?”

“不……介意。”

“贝贝是我的好朋友,就算结婚了,我也每天会和它同吃同睡。

女方的脸色顿时大变。

“同吃还行,同睡就太那个了……”

他的音调提高,“还好,一张床。它睡中间。”

只听到一声尖叫,女方狼狈逃跑。

秦锋牵着贝贝,喊女招待结账。一桌食物酒水,丝毫未动。

相亲对他而言,又费时间又费钱,不过只要能把女方吓跑,管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