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很久很久,到底要不要写秦葟和上官有一个代孕的孩子?
上文写到,秦葟计划代孕,还征求了上官的意见,如果她同意的话,可以提取她的基因和他一起做试管婴儿,并且不用上官怀胎十月,由代孕母生。
如果上官同意了,那么后来在她因为变故离开秦葟,赴美国留学的两年里,孩子出生了,等她回国,孩子一岁了。但,她并不知情。
这个孩子是放在秦母家里养的,秦葟经常回家陪他,有父子情。更重要的是,孩子拥有他和上官的共同基因,是他们共同的孩子,所以他在孩子身上找到了安慰和寄托。
上官回国,看见了这个孩子,以为是秦葟和别人的,然后有点小矛盾小误会,但结局还是好的,他们会结婚。
如果不写这个孩子,情节也会顺延下去,只是秦葟这两年会比较寂寞,然后身边没人陪伴,而且他和上官没有这个孩子的捆绑,也就等于陌生人,没有关系存在……
我现在的想法很凌乱,各位看官觉得怎样呢?谢谢给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