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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辰美景,暮暮朝朝,好像一场自由自在的旅行,离愁别绪被一阵风吹走,夏日芒果香甜,是热恋的味道。

过几日,刘汉三带来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哈巴狗。

“这不是岑远望的狗吗?”复苏惊讶极了,盖子甫一打开,小狗立马从箱子爬出来,钻到她裤腿边蹭了蹭,真是又乖又萌。

“不是。”刘汉三好意解释,“属于同一个品种,但他的那只是母的,这只是公的。”

“难道这些狗生来喜欢漂亮女人?”林怀瑾啧声。

“它的用品都带来了。”刘汉三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道:“大佬,给它取个名字吧?”

复苏睁大了眼睛,不禁质问林怀瑾:“你要在这里养它?”

“嗯哼。”他不假思索地点头,“我习惯身边有狗的感觉。”

“它的毛那么白,要天天洗吧?”

“对啊,可是我单手,洗不了。”

“那你就是让我洗咯?!”她暴跳如雷,倍感身心疲惫,“我天哪!我养了一个男人还要养一条狗……”

关于取名这个事,林怀瑾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碰巧,他想起了岑远望的狗名来源。

“我刚领它的第一天,它从笼子里出来跑得飞快,大家就说看它能跑多远多远,所以后来索性就叫它‘多远’了。”

“Together,一起。”他斩钉截铁,笑了笑说:“它叫一起,可以跟小望那只多远组CP。”

“多远,一起?”

“嗯。”他真挚的眼眸对上她的,“多远都要在一起。”

“膈应!”复苏嫌弃地皱起了眉,“我没养过狗,你自己看着办。”

“别嘛,这种狗很好养的,每天给它喂饱了,再带它溜一圈就好了。”

林怀瑾说得轻松,指导她给小狗穿上红色的背心,还给它脖子系了一个“铃铃铛”,他第二天就牵狗出门了。

小狗短短的四肢不断在地上“叭叭叭”,它极其通人性,让停就停,喊走就走,路人看见了都说可爱。只是他的狗似乎像他本人一样傲娇,不过跑了一段路就呆在原地不肯动了。

“Run!”林怀瑾晃动狗绳,见它坐在了地上,抬起圆溜溜的大眼睛,耷拉粉粉的舌头,一副“要抱抱”的架势,“嘿呀,谁把你惯成这样的?起来!”他一点儿也不买账。

“喔喔喔!”钟阡陌突然从喷泉边窜出来,他作惊恐状,“我说是谁呢,原来是你在遛狗!你女人呢?”

“在那边取快递。”他还在尝试让狗跑起来,低着头随意问道:“你回来怎么不说?”

钟阡陌咋舌,“你们现在都过上夫妻生活了,眼里还容得下兄弟我?”

“什么鬼?”林怀瑾瞪他一眼,“我无聊得很,还指望你带我玩儿呢。”

“不,我没空。我过两天又要出差。”钟阡陌狡黠地笑笑,“不如我通知文逸过来陪你玩儿?”

“你一天不搞事情你皮痒?”

“嘿嘿,人在身边你也怕被抢,你莫不是强迫癌晚期?”

文逸这个人油头粉面,唇红齿白,出生红色望族却独自跑出来当了商人。饶是独当一面,他的性格也不够狠厉决绝,反而还有思想纯朴的一面,偏爱才华横溢的女文青。

漫画家林知音是他第一个青睐的对象,但知音嫁给了他堂哥文灏。复苏是第二个,他几乎是在悲痛欲绝的颓然下,在林知音的身边,见到了让他怦然心动的复苏。

“喂喂喂!你干嘛?”钟阡陌连忙拉住他飞奔过去的脚步。

“不是你教我,看见喜欢的就要上吗?”

“别看了,没戏,那是林怀瑾守了几年的独苗苗。”

“噗噗噗……”文逸的心突然中了几刀,但转眼之后,他看见复苏小心翼翼地朝林怀瑾后退几步,他立刻满血复活,勇往直前。

林怀瑾起先对这个娘炮一点儿也不屑,但由于复苏和林知音交好,而那家伙又是林知音的小叔子,还常常借着看望小侄女的名义接近复苏……他终于忍不住发功,撂下狠话——

“动了她一根头发,我让他这辈子都不能做男人!”

言归正传,文逸也算一个棘手的情敌,毕竟论卖萌撒娇,他还真比、不、过!“哼。”林怀瑾扬扬下巴,咬牙切齿,“我不屑于他!”

钟阡陌哈哈大笑,捶捶他肩膀,“走,一起去吃饭!”

“不了,我最近比较注重养生,不喜欢在外面吃。”林怀瑾单手抱起了狗,淡定自若地勾勾唇角,“有人给我做饭。”

单身狗钟阡陌无故被塞了一嘴口粮,他诧异地合不拢嘴,心中告诉文逸的想法更加明确了。

“你的情敌还有十分钟到达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