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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书院 > 科幻小说 > 从蓝星开始征战万界 > 第一百零九章 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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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太阳从东边升起,还比较柔和的阳光洒落在伽罗帝国的都城伽罗城上,晨光中,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身穿皮甲,腰悬宝剑的帅气男子踏入了伽罗城。

男子伸了个懒腰,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道:“赶了一个星期的路,终于到了,一会得好好犒劳犒劳自己才行。”

莫烦的话才说完,一个身穿白色制服的男子便向他走来,开口道:“你好,请问你是从余辉城来的莫烦同学吗?我是帝都学院初级班的导师,彼得·基思。”

“嗯?帝都学院的导师?”

莫烦听到这话楞了一下,然后一脸欣喜的说道:“那实在是太感谢了,刚才我还在烦恼该怎么去学院呢,没想到还安排了导师来接我。”

彼得·基思笑了笑,道:“凡是能进入帝都学院的都是天之骄子,我们可不能让别的学院抢了,更何况你是梅会长推荐的,学院的导师都想早点见到连梅会长都赞不绝口的年轻天才呢。”

莫烦腼腆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彼得·基思看到莫烦如此谦虚,心中对莫烦的好感增加了几分,笑着点了点头,道:“跟我来吧,学院离这里还挺远的,我们坐车过去。”彼得·基思说完,率先往路边停靠的一辆马车走去。

梅·弗格斯,余辉城的冒险家协会会长,莫烦的入学推荐人,剑师级别的强者,曾单人一剑斩杀过破坏了半个主城级城市的翼龙,被誉为暴雨剑师,因为他的剑技一经施展便宛如暴雨一般,不但破坏力极大,且连绵不绝。

按理说以莫烦现在的实力,应该还接触不到这个等级的强者才对,不过有些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而只要是金子,哪怕你混在砂砾里也会被人发现。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星期之前,莫烦获得了精铁级冒险家的徽章,于是他用积攒下来的积分兑换了一本斗技,练熟了就准备开始大展拳脚,接了一个猎杀魔兽的任务。

任务要猎杀的是一种名为风狐的魔兽,这种魔兽的实力虽然不是很强,一般的中级斗士也能斩杀它们,但即便是高级斗士一般也不愿意接猎杀它们的任务,因为这风狐不但速度极快,而且极其狡猾,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会开始逃窜,几个高级斗士联手都不一定能拿得下它。

别人不愿意接,但莫烦却不怕,你再狡猾难倒还狡猾得过他?更何况,你跑得再快还能快的过他的子弹?到时候真要没办法,那就别怪他掏枪了,到时只要将子弹取出来,再补一箭就好了。

莫烦当时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因此他不但带了不少设置陷阱的东西,还特意买了把弓箭,据说是一把由精灵亲手打造的精致长弓,然后就出城了。

然而莫烦没有想到,出城之后事情就完全脱离了他的掌控。

他通过查询各种资料得知,这风狐喜欢吃森林当中的一种名为红雀的鸟,不过这种鸟比较小,且飞行速度极快,但味道却非常不错,风狐非常的喜欢吃,只不过这种鸟飞得太快了,且非常胆小,因此捕抓难度极大。

莫烦从小生活在村里,他也见过不少捕鸟,下笼子诱捕鸟的(肆意捕抓野生鸟类是违法的呦),所以他之前就专门带有透明的网去捕抓红雀了,而这个世界的红雀从来没有见过用网捕鸟的,根本就没有防备,他一上午就抓到了近百只。

就在莫烦准备收完最后一网鸟就去捕抓风狐的时候,他遇到了偶然路过的冒险家协会会长,梅·弗格斯。

梅·弗格斯其实是被那大量的红雀叫声吸引过去的,毕竟森林当中的红雀虽然不少,且还是群居的,但一般也就几只十几只一群,但他听到的叫声,分明是有几十只,这是极其不正常的,所以他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循着声音走去,然后他就看到了正从渔网上“摘”红雀的莫烦。

他梅·弗格斯作为一会之长,虽然只是分会,但也算得上是一号人物了,走南闯北也见识过不少奇闻怪事,但他还从未见过有人用渔网捕鸟的,这让他对这个少年产生了兴趣,决定跟着他看看,然后他就看到了更震惊的一幕。

莫烦其实也发现了弗格斯,不过他并没有感受到恶意,再加上艺高人胆大,所以他并没有理会,只不过接下来谨慎了些,很多来自蓝星的技巧跟工具他都没有再使用,但也足以惊到弗格斯了。

寻常的冒险家捕抓风狐一般都是由几个冒险家拉着捕兽网躲起来等着,然后在包围圈当中放一些诱饵,等风狐进入包围圈之后便拉网包围,限制住风狐的行动之后冲上去击杀或者活捉。

但莫烦却不一样,他并没有跟寻常的冒险家一样,而是先用某种药草将十几只红雀弄得昏昏欲睡,然后就扔在风狐出没的地方,等风狐吃了好几个之后,他才开始下捕兽夹,挖陷阱。

做完这些莫烦也不会停在哪里等着,而是换个地方继续,直到用完了手中的工具为止。

下完陷阱,莫烦做了件更让弗格斯疑惑的事情,他没有急着去看陷阱,而是开始处理那剩下的几只红雀,开始做午饭,丝毫看不出紧张。更让弗格斯疑惑的是,莫烦的午饭居然做了两人份的,不过当莫烦叫他出来吃饭的时候,他的疑虑终于解开了。

原来人家早就发现他了,只是没有说破而以,这让弗格斯的老脸有点红。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莫烦做的东西还真挺好吃的,而在吃饭的时候,弗格斯也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莫烦在知道弗格斯的身份时也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的身份暴露了呢,就在他寻思着是干掉这弗格斯还是转身就跑的时候,弗格斯坦白了自己的来意,他只是好奇跟过来看看的,让莫烦松了口气。

既然不是自己的身份暴露了,那他就没有什么好怕的,所以莫烦就这样带着弗格斯去收风狐了。

没错,就是去收风狐,因为他的红雀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他在弄昏这些红雀的时候,还加了点料,这料不会致命,但却会使风狐昏迷,而且无色无味,根本无法察觉,所以即便没有中陷阱,但只要吃了他的红雀,那就跑不掉。

弗格斯虽然对莫烦的智慧挺欣赏的,但他也不认为莫烦能捕到风狐,但当他看到莫烦就像捡野果一样,将一只只风狐从地上捡起来扔到袋子里,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的暴击。

而当他看到其中还有一只利齿虎的时候,更是险些怀疑人生,回去的路上整个人都精神恍惚,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冒险家协会的。

第二天,他实在是没能压住心中的好奇,找到了莫烦,莫烦也没藏着掖着,将其中的道道都跟他说了,而当他知道莫烦居然是用自己过目不忘的能力将以往听到的一些东西结合起来,自己琢磨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产生了爱才的想法,然后给莫烦测试了一下天赋,再然后莫烦就拿到了他的推荐信。